荆门两企业被紧急约谈!

   2023-06-27 260
核心提示:2023年1月2日,荆门市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发现京兰水泥钱场分公司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生产负荷与平时持平,未按应急控制要求采取停产、限产措施)。根据省生态环境厅推送的未落实应急响应名单和荆门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对网上数据的分析,京兰水泥前厂分公司涉嫌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过程中,京兰水泥和宇楚化工未落实减排措施。2022年12月31日16时,荆门市生态环境局对渝楚化工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2万吨/年硫酸回收项目正在生产,存在逃避监管排放污染物等违法行为。检查还发现,该


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过程中,京兰水泥和宇楚化工未落实减排措施。1月3日下午,两家公司被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紧急约谈。


2022年12月30日14时,我市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措施,2023年1月1日12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措施。根据省生态环境厅推送的未落实应急响应名单和荆门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对网上数据的分析,京兰水泥前厂分公司涉嫌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


2023年1月2日,荆门市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发现京兰水泥钱场分公司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生产负荷与平时持平,未按应急控制要求采取停产、限产措施)。检查还发现,该公司厂区道路未采取抑尘措施,未安装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公示牌。


2022年12月31日16时,荆门市生态环境局对渝楚化工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2万吨/年硫酸回收项目正在生产,存在逃避监管排放污染物等违法行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禁止以逃避现场检查为目的临时停产,在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应急排放通道。


会上,京兰水泥、渝楚化工主要负责人表态发言,检讨的同时表示会举一反三,强化整改力度。


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相关负责人指出,秋冬季大气污染,群众反映强烈。此次两家企业的问题主要是认识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应急响应组织不到位等。根据要求,各地各部门务必提高认识,真重视,在思想和行动上抓落实;务必压实责任,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重污染天气期间工业企业做好减排是重中之重;务必严格落实应急响应措施,该停工停产的停工停产,该减排的减排,让措施落到实处;务必强化监管督导,"严"字当头,监管部门做好线上线下巡查督导,形成合力,对企业做好帮扶。同时,我市将加大对典型问题的曝光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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