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直销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3月3日,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如下警示,规范直销行为:
1.依照《直销管理条例》、《MLM禁止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从事直销活动,遵循诚实信用原则,遵纪守法,尊重道德,规范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直销人员的管理,不得违反《直销管理条例》和《MLM禁止条例》。不得以发展会员、优惠客户为名,未经批准或取得直销员许可证开展直销活动等违法行为。
3.严格按照《直销管理条例》和《直销员业务培训管理办法》开展直销培训,不得以缴纳费用或购买商品为条件招收直销员,不得举办研讨会、奖励会、表彰会等。
第四,严格要求直销员在经营中如实介绍、展示和宣传产品。不得以招商会、产品推介会、分享表彰会等方式夸大或者虚假宣传产品功效和质量,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五、严禁以直销名义或假借直销经营许可证,以股权激励、资本盘子、投资分红等形式从事非法传销活动。不得打着直销企业的旗号或者借助直销牌照的影响力从事传销活动,不得为传销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6.严禁以众筹名义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七、改善和提高消费服务质量,严格执行法定退货制度,提供方便快捷的退货保障。依法妥善处理消费维权、合同违约等各类纠纷,避免群众聚集上访。
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强直销市场监管,严厉查处各类非法直销和传销行为,维护规范、有序、健康的直销市场秩序。
(供稿:黑龙江七台河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