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交办第三十四批次信访举报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2023-06-23 370
核心提示:(二)核实处理情况经查,群众反映焦化厂生产过程中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煤气管道存在泄漏,存在安全隐患的举报不实。(二)核实处理情况经查,“该企业电镀车间废水未经处理排入工业园下水道,12年后最终排入穆棱河”的报道不属实。(二)核实处理情况经调查,群众反映“三家企业生产时排放烟尘,污染空气。”第一个问题处理:(鸡西梨树工业谷煤电厂、煤矿、焦化厂等企业生产时排放烟尘,污染空气。(二)调查核实情况经查,群众举报“东宝镇正义村村长2016年砍伐销售村道两侧绿化带树木100余株,当地林业站批准砍伐死树,实际砍伐活树”部

验收3896号:“滴道河乡金刚村煤矸石电厂及电厂东南100米处一造纸厂存在以下问题:两家企业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电厂下方一条河流,河水呈黑色。造纸厂将废纸、胶带等废品都放在工厂东北的山坡上,现在已经用矸石掩埋了。”

(1)基本信息

鸡西矿业集团煤矸石热电厂始建于1976年,是一座以煤矸石为燃料的综合利用电厂。鸡西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煤矸石热电厂于2014年对锅炉进行了节能改造。2016年7月26日,市环保局以JH[2016]46号文批准建设,2017年7月25日,项目通过环保验收,验收编号为冀环验[2017]8号

鸡西市滴道区恒源纸品厂于2006年通过市环保局审批,2008年通过环保部门验收。验收编号为冀临验[2008]2号,位于煤矸石热电厂东侧200米处。是一家以废纸壳为原料,拥有微滤机、气浮机、沉淀池的企业。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该报道不属实。

经查,煤矸石热电厂工程的生活用水和工业用水取自团山子水库,主要为锅炉供水、冷渣机循环冷却系统供水、化学水系统反冲洗用水和生活用水。现有工程产生的冷渣器冷却排水用于炉渣增湿,锅炉污水用于输煤系统冲洗水,酸碱废水经中和处理后用于炉渣增湿搅拌,生活污水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回用。视察员视察了发电厂和厂外的温泉河后,用团山子水库的水冷却了厂区的冷却塔。冷却后, 少量的水通过溢水口流出,流入温暖的春江。出水口流出的水由黑龙江中测监测科技有限公司每月监测,符合排放标准,未发现问题。2018年4月,滴道区政府在矸石电厂出水口下游建设雨污分流工程,管网已并入滴道区污水处理厂。

本次信访反映造纸厂生产废水未处理直排问题属于重复信访问题,已在第2317号案第22批处理,情况已上报。

经查,信访材料中反映了“废纸、胶带等废品放在厂区东北侧山坡上,塑料上覆盖有矸石”的问题。2017年,滴道区环保局稽查人员对该企业进行例行检查时,责令该企业将废纸、胶带等废品清运至鸡西市宝川垃圾处理厂;2018年,滴道区环保局接到举报后,对举报地点及周边进行了检查,未在矸石山下发现废纸、胶带等废品。群众反映“将废纸、胶带等废品放在厂区东北方向山坡上,现用矸石掩埋”问题不属实。

㈢问责制

没有发现违纪问题,问责程序也还没有启动。

验收3899号:“工业园区龙凤煤机公司,电镀车间废水未经处理排入工业园区下水道,最终排入穆棱河12年。”

(1)基本信息

举报材料反映龙丰煤机公司位于鸡冠区腾飞二工业园。该企业于2004年6月17日登记注册了营业执照(企业于2009年开始建设),营业执照注册号为91230300762726879J,主要从事矿山机械设备制造,并于2011年6月编制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鸡冠区环保局对该企业的例行检查从未发现该企业有任何违法行为,也从未接到该企业的任何相关信访。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查,“该企业电镀车间废水未经处理排入工业园下水道,12年后最终排入穆棱河”的报道不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7月4日,鸡冠区环保局接到中央督办的信访案件后,立即向区政府领导汇报。副区长赵及区环保局监察人员于2018年7月4日13: 45到现场检查。检查发现,该企业有电镀车间,主要从事镀铜、镀锌的加工生产,生产过程中会有洗涤废水和金属废渣。电镀废水通过电镀处理设备进行化学反应,去除重金属,然后回收至收集池。水泵将收集池中的水提升到蓄水池中, 并且回收后不排放。黑龙江省云水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每年转运一次金属废渣,该企业的排水主要是企业生活用水,排入园区的下水管道。经现场检查,该企业电镀车间无排水管和排水标志。2018年7月5日,区环保局已对该企业排水井进行采样检测。检测报告显示,水样中未发现电镀水的指标(如汞、总铬、镉、铅、六价铬)。

受理3907号:“2016年,东宝镇正义村村长在村道两侧绿化带砍伐销售树木100余株,当地林业站批准砍伐死树,实际砍伐活树。”

(1)基本信息

群众反映的东宝镇正义村村长为正义村委会主任李世昌;反映村道两侧绿化树木属于东宝镇正义村14类1类,属于防护林杨树人工林,林地所有权归正义村集体所有。2015年,根据东宝镇正义村委会申请,经虎林林业工作站和市林业局林政资源工作人员实地调查,确认该小班造林年份为1973年(林龄2015年为42年),为一般生态林,林分密度高,卫生条件差。然而,人工林杨树的皆伐年龄为21年,已经过熟。林带内有枯树、烂树111株,面积0.6公顷。 累计41.1立方米。虎林林业工作站出具了正义村14班1班森林死亡鉴定报告。经调查设计,发现符合卫生抚育和采伐要求。市林业局核发了林木采伐许可证(虎林采字[2015]128号),通过采伐验收,砍伐的树木由正义村村委会处置。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群众举报“东宝镇正义村村长2016年砍伐销售村道两侧绿化带树木100余株,当地林业站批准砍伐死树,实际砍伐活树”部分属实。

2018年7月4日17时,虎林市对此案高度重视,决定由分管农业的副市长刘名洋包案,并责成市林业局作为包案部门,立即与虎林市东宝镇政府调查核实。2018年7月5日上午,分管农业的副市长刘名洋,分管环保的副市长盖凤成,市林业局、市环保局研究此案。2018年7月5日17时30分,市长尹红亮、副市长盖凤成主持召开政府专题会议,听取案件调查处理情况。具体调查核实结果如下:

群众举报“东宝镇正义村村长2016年砍伐并出售村道两侧树木100余株”,部分属实。2015年10月,东宝镇正义村村委会考虑到村中心路两侧的杨树严重老化,被淹,大风天气可能影响村民和过往车辆的安全,于是向虎林林业工作站申请砍伐,后按程序对过熟、枯死的杨树进行砍伐。砍伐的树木由东宝镇正义村村委会按照协议正常处置,正义村长没有私自出售。

群众反映的“当地林业站批准砍伐死树,实际上却砍伐活树”并不属实。东宝镇正义村村委会按规定程序申请采伐。虎林林业工作站对枯树原因进行了鉴定。经调查设计,认为符合《森林采伐更新技术规程》中的卫生抚育要求,并向市林业局林政资源处申报。经林业局资源所工作人员实地考察,小班采伐设计获得批准。2015年11月2日,市林业局批准《集体林采伐更新审批表》;2015年11月3日, 虎林市林业局以虎林采字[2015]128号文件核发了编号为23038106151103008的林木采伐许可证,取得采伐许可证后进行小班采伐,由虎林市林业工作站在采伐过程中和采伐后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并出具伐区竣工验收单。

㈢问责制

因为这个信访案件反映的问题属于符合法定程序的正常伐木活动,所以没有启动问责程序。

验收3913号:“鸡西梨树工业谷的煤电厂、煤矿、焦化厂等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排放烟尘,污染空气;运输车通行造成的粉尘污染;空分设备在空分过程中产生粉尘;盛隆公司碱厂煤矿第一口井生产废水经居民区流入穆棱河;焦化厂生产过程中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燃气管道泄漏,存在安全隐患。”第一个问题处理:(鸡西梨树工业谷煤电厂、煤矿、焦化厂等企业生产时排放烟尘,污染空气;运输车经过时会产生粉尘污染。)

(1)基本信息

案例中提到的企业有:沈阳焦煤鸡西圣龙矿业有限公司煤矸石电厂、沈阳焦煤鸡西圣龙矿业有限公司碱场矿义井、鸡西天河焦化有限公司,均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污染防治设施齐全。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群众反映“三家企业生产时排放烟尘,污染空气;关于运输车通行造成扬尘污染的报道不实。接到案件后,梨树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环保局开展核查。经核查,三家企业生产过程中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经检测,企业符合排放标准。在车辆运输过程中,三家企业均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洒水车全天工作,随时控制路面扬尘,有效抑制了扬尘污染。

第二个问题的处理:(空分设备在空分过程中产生粉尘。)

(1)基本信息

案例中提到的风选厂是沈阳焦煤鸡西盛龙矿业有限公司碱场矿第一选煤厂风选车间,建于2015年底。按照环保部要求,在生产车间投入了两套袋式除尘和喷雾降尘设施,在矸石仓增加了洒水喷雾降尘装置,减少粉尘污染,并在厂区周围搭建了防风抑尘网,实现了生产期间风选车间的封闭运行。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查,群众反映“空分设备在空分过程中产生粉尘”的举报不实。

接到案件后,梨树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环保局开展核查。经核查,该企业空分车间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未发现违法排污现象。

第三个问题的处理:(升龙公司碱厂煤矿一号井生产废水经居民区流入穆棱河。)

(1)基本信息

案件中提到的沈阳焦煤鸡西圣龙矿业有限公司碱场矿一号井生产废水,是指井下矿井水。根据环保部关于矿井水达标排放的要求,企业于2010年完成了地面矿井水处理站的建设,处理工艺为药物净化处理。处理站占地281.8平方米,日处理能力1200立方米/日,总投资148万元。后来由于井下地质变化,矿井涌水量增加。2013年投入390万元对原有矿井水处理站设备进行更新,同时增加1个处理池,保证处理能力。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查,群众反映升龙公司碱厂煤矿第一井生产废水经居民区流入穆棱河,不属实。

接到案件后,梨树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环保局进行核实。经核查,该企业处理设施运行正常,日处理能力4200立方米/日。现在矿井实际日涌水量为2200立方米/日。药剂处理达标后,30%闭路循环供洗煤厂使用,其余70%排入穆棱河,排放废水经检测达标。

第四个问题的处理:(橡胶化工厂生产过程中产生有毒有害气体,气体管道存在泄漏,是安全隐患。)

(1)基本信息

案件中提到的鸡西天河焦化有限公司位于鸡西市梨树区碱场矿商品林地和经济作物基地。根据2009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焦化行业准入条件》第15号,2011年11月17日,经省环保厅308号焦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批准,该企业建设规模为建设2座56孔HXDK55—09F捣固焦炉,年产焦炭100万吨,为我公司生产金属镁提供2.1亿立方米焦炉煤气。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查,群众反映焦化厂生产过程中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煤气管道存在泄漏,存在安全隐患的举报不实。

接到案件后,梨树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安全煤监局、区环保局进行核实。经核查,该企业至今未投产,而是在使用LNG烤箱,使用的燃料为液化天然气,未投产,不存在有毒有害气体和气体泄漏。

鸡西市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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