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3-06-23 1910
核心提示:在实际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业务增长和市场变化,公司2018年拟增加子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中粮集团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8,030万元,其中关联采购8,980万元,关联销售9,050万元。中粮生化(安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证券代码:000930证券简称:中粮生化公告编号: 2018-065中粮生化(安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1)关联交易概述中粮生化(安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

中粮生化(安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30证券简称:中粮生化公告编号: 2018-065

中粮生化(安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中粮生化(安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预计2018年与实际控制人中粮集团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约为306,095.82万元。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30).截至2018年5月31日,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约为76,315.94万元。

在实际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业务增长和市场变化,公司2018年拟增加子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中粮集团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8,030万元,其中关联采购8,980万元,关联销售9,050万元。

1.董事会审议情况:2018年6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时,关联董事依桐先生、李北先生、Xi寿军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事先同意上述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种类和金额将会增加。

1.关联采购

2.关联销售

第二,介绍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1)相关人员介绍

1.中粮四海丰(张家港)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长江

注册资本:2000万元

地址:江苏省杨紫茳化学工业园区中粮东海粮油办公室四楼403室。

主营业务:粮食等农产品仓储及农产品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种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粮四海丰(张家港)贸易有限公司总资产76.76亿元,净资产2.01亿元,主营业务收入1989.8万元,净利润16892.99万元。

2.中粮粮油工业(巢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

注册资本:4390万美元。

地址:安徽省居巢经济开发区岐山路

主营业务:油菜籽、大豆加工及副产品深加工及销售。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粮粮油工业(巢湖)有限公司总资产131,862万元,净资产26,558.9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05,589.47万元,净利润537.15万元。

3.吉林中粮生化包装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洪斌。

注册资本:4250万元

地址:吉林省东丰县东丰工业集中区起步区

主营业务:塑料编织袋、纸袋、塑料包装制品、纸包装制品、金属集装箱及普通公路货物运输。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吉林中粮生化包装有限公司总资产11999.89万元,净资产5668.4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9259.70万元,净利润500.25万元。

4.中粮福临门食品营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伟

注册资本:1亿元。

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重庆路以南呼伦贝尔路以西明海中心1号楼7-506室

主营业务:食品销售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粮福临门食品营销有限公司总资产220033.71万元,净资产8379.1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39839.18万元,净利润2613.55万元。

5.中粮东海粮油工业(张家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伟

注册资本:伍佰万美元。

地址:张家港市金港镇

主营业务:生产、加工、经营各种油脂。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粮东海粮油工业(张家港)有限公司总资产753967.5万元,净资产483862.4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674733.01万元,净利润31749.79万元。

(2)公司与关联方的关系

公司及上述关联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粮集团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的规定,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企业均为依法注册设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单位,生产经营稳定,与公司合作关系良好,财务状况良好,履约能力良好。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基础

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照一般市场运作规则进行。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应按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本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或销售的定价政策以市场价格为基础。

动词 (verb的缩写)交易的目的以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充分利用关联方的资源优势,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保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提高公司经营效率,降低公司经营成本,因此有必要进行交易。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当前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了积极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为该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不及物动词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在召开董事会会议前,公司就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与独立董事进行了沟通。经公司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关于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七届九次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2018年度增加部分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自身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扩大其销售渠道和经营范围,增加销售收入,降低采购成本。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七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获得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参考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确认意见;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宣布

中粮生化(安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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