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赵一博)因名称之争上市搁浅后,普陀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普陀山旅游)及其母公司已悄然更名。
5月30日,新京报记者从工商信息获悉,普陀山旅游近日完成工商变更,公司名称由普陀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变更为浙江舟山旅游有限公司。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普陀山旅游控股股东近日更名,由浙江普陀山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浦发集团)变更为浙江舟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舟山旅游集团),不再包含普陀山字样。
5月30日,新京报记者致电普陀山旅游控股股东浦发集团(现舟山旅游集团),对方证实更名一事。今年5月,根据舟山市人民政府[2018]26号文件精神,浦发集团更名为舟山旅游集团。
新京报记者致电普陀山公开联系方式,电话无人接听。
公开资料显示,普陀山旅游成立于2008年11月。是为景区提供服务的国有旅游企业,主要从事旅游汽车客运、旅游索道客运、旅游水路客运、旅游商品生产和销售、旅游配套服务。
招股书显示,普陀山旅游2015 -2017年营业收入分别为3.57亿元、4.32亿元和3.86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9510.1万元、11432.65万元和11334万元。
4月11日,一篇题为《谁在将佛教商业化?发表在中国佛教协会的官方网站上。《对普陀山上市的担忧》一文说,“普陀山和佛教是分不开的,明眼人都看得出来,以‘普陀山’的名义上市,很难摆脱商业化佛教的嫌疑。”
在舆论的质疑下,4月12日,浙江省舟山市国资委在舟山市财政局官网发文:普陀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仍处于上市申报审核阶段。如果上市审核通过,提交股票名称审核时会充分考虑各方关切,不会以普陀山作为股票名称。
然而,普陀山旅游的上市仍然搁浅。
4月18日晚间,证监会发布消息称,“日前,公司(普陀山旅游)已按照我会要求撤回上市申请。”
证监会表示,2017年11月,国家宗教事务局等12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的意见》。我会严格执行文件精神,对公司进行全面检讨。日前,公司已按照我会要求撤回上市申请。下一步,我会严格贯彻党的宗教工作方针,落实国家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依法全面从严监管,使资本市场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国家旅游局旅游规划专家王兴斌对新京报记者表示,用普陀山作为上市公司名称不合适。普陀山不是一个普通的地名,但它承载着历史文化传承的印记。上市公司虽然不计入寺庙等宗教场所,剥离门票收入,但仍依托宗教文化胜地普陀山的品牌,依靠这一无形资产管理其有形资产,正在发挥边际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