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智造谷形象标识(LOGO)征集公告

   2023-06-20 330
核心提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收藏内容湘潭智造谷形象标识(LOGO)第二,收集时间2017年3月18日-24日(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作品不具备申请资格)。对于每一个提交的作品,投稿人应通过电子邮件或信件提交申请表、标志设计稿(包括创意和设计说明)等文件。湘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湘潭市高辛区管委会2017年3月18日附件:湘潭智造谷形象标识标牌征集登记表返回湘潭在线主页。6.申请作品或用于创作申请作品的任何材料均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的法律法规,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引起的任何纠纷均

按照“一核(湘潭高新区)、七园”的建设空间,将湘潭智造谷建设成为中部地区领先的智能制造示范区、科技体制改革先行区、军民融合发展示范区、长株潭重要的核心增长级,成为全国领先的科技创新基地和现代制造业基地。

为进一步扩大湘潭智造谷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现面向全国征集湘潭智造谷形象标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藏内容

湘潭智造谷形象标识(LOGO)

第二,收集时间

2017年3月18日-24日(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作品不具备申请资格)。

第三,组织

主办单位:湘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办单位:湘潭高新区管委会

四、工作要求

1.主题鲜明深刻,形象标识要展现独特魅力,符合湘潭智造谷形象。

2.独特的创意,丰富的形象表达和艺术感染力,湘潭文化特色和各种元素,容易被不同地域和文化背景的人理解和认可。国际风格,适合广泛传播。

3.优雅美观,形式简洁,易于识别、记忆和推广,满足不同场景的需求(如发布活动、媒体传播、项目推广、办公资料等。).

4.应该是原创未发表作品,不允许抄袭他人作品。

5.需要对想法进行书面描述。

动词 (verb的缩写)张贴作品的要求

1.本次征集活动以征集和评选的作品为基础。对于每一个提交的作品,投稿人应通过电子邮件或信件提交申请表、标志设计稿(包括创意和设计说明)等文件。(注:如果通过电子邮件提交,必须以压缩格式发送两份文件,压缩包名称格式为“名称(或公司)XXX”——LOGO设计稿;如果通过信函提交,所有文件必须按照指定的格式刻成数据光盘。)

2.提交的形象标志设计稿件不得包含任何与创作者相关的信息,所有此类信息仅填写在申请表中。

3.作品要求对创意设计进行具体描述,包括20字以内的广告语言精华和300字以内的作品描述。

4.图像LOGO logo设计稿件尺寸为A4 (210mm×297mm),分辨率至少为300dpi。图片文件以JPG格式提供,原始矢量设计图纸提供给活动家在宣传活动中使用。

5.应征内容应积极健康向上,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不得含有涉嫌民族歧视、种族歧视、宗教歧视或者其他违背社会公德、善良风俗的内容。

6.申请作品或用于创作申请作品的任何材料均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的法律法规,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引起的任何纠纷均由申请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行政和刑事法律责任以及对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的一切赔偿责任。

7.投稿人应完整保留原稿和编辑原稿,以备入围后确认和调用。

不及物动词其他解释

1.投稿数量不限,必须由投稿单位或个人原创。如果之前没有以任何形式发表过,就不属于公开作品,不允许抄袭、剽窃他人作品。如涉及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版权等法律问题或其他法律纠纷,由作者(单位)负责,行为人不承担法律及相关连带责任。

2.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和投稿人的承诺,获奖作品的著作权、商标权、使用权、发布权等所有知识产权将归积极分子所有。活动家有权以任何形式永久使用获奖作品。未经活动家同意,任何人,包括获奖者,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获奖作品。

3.活动方有权未经获奖者同意,对获奖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修改。

4.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权和专利权等。)因活动者以任何形式使用获奖作品而产生的收益,归活动者所有。

5.应征作品一律不退,请作者保留稿件。

6.所有参与征集活动的投稿人均被视为已接受本声明的内容。

7.参与者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七。评选方法和奖项

本次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赛者将组织专家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

1.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励10万元)

二等奖:2名(每名2万元)

三等奖:5名(每名4000元)

入围奖:5名(每名2000元)

2.以上奖项均以作品为单位授予,奖金由相关创作者自行分配。

3.获奖作品将向公众公布。

八。相关解释

本次征集不收费。请将纸质版申请书邮寄至湖南湘潭高新区小棠路9号303室,邮政编码411100。联系人:谢先生,联系电话:。稿件的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xjw1887@163.com。信封和邮件主题应注明“湘潭智造谷形象标识(LOGO)申请”字样。

湘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湘潭市高辛区管委会

2017年3月18日

附件:湘潭智造谷形象标识标牌征集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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