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2023-06-07 1190
核心提示:2015年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及实际使用特别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格式指引)》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现将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1)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核程序1.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江企业”或“公司”)于2016年4月26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

(上接B213版)

2.上海晏子注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晏子注塑”)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文。

注册资本:800万美元。

注册地址:上海闵行区曹豹路1625号。

经营范围:生产模具、模架、模块及模具标准件、塑料制品、玩具及小家电、冲压件,销售自产产品。

3.上海晏子模具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晏子模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继峰

注册资本:1250万美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北宋路1383号

经营范围:生产模具、夹具、冲压件,销售自产产品。

4.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尔泰”)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耀。

注册资本:14344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洪钟路263号1号楼

经营范围:仪器仪表制造、自动化控制系统集成、成套设备及电气设备、应用软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仪器仪表销售、控制系统、系统集成及产品。

5.上海紫竹高新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竹高科”)

注册资本:250万元。

Registered address: No.468 Jianchuan Road, Minhang District, Shanghai.

经营范围:产业投资、风险投资、产业孵化及投资服务、土地开发、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国内贸易、物业管理。

6.上海紫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泰物业”)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Registered address: No.468 Jianchuan Road, Minhang District, Shanghai.

Scope of business: property management, property management consulting, hotel management, paid parking lot.

(二)与公司的关系

The controlling shareholder of Zijiang Enterprise is Shanghai Zijiang (Group) Co., Ltd. (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 "Zijiang Group"), and the actual controller is Mr. Shen Wen. Zihua Packaging is a shareholding enterprise of Zijiang Group, the controlling shareholder; Ziyan Injection Molding, Ziyan Mould, Weiertai, Zizhu Gaoxin and Zitai Property are enterprises controlled by the same actual controller, Mr. Shen Wen, so the above six enterprises are related to the Company.

(III) Analysis of the performance ability of related parties

The above-mentioned related parties have continued to operate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their economic benefits and financial status are normal, and their transactions with the company can be settled normally, and there is no obstacle to performance.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所有物资购买、销售、房屋租赁等关联交易均按照市场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通过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第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合作是公司正常业务发展的需要。交易价格根据市场情况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本次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不会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动词 (verb的缩写)参考文件

(1)独立董事事先认可的声明和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意见。

(二)紫江企业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兴业证券对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10证券简称:紫江企业编号:临2016-015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公司、合资企业、联营企业

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6年

日常关联交易预测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5年公司预计与关联企业、合营企业的日常关联交易已达到股东大会的审议标准,故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以公允的市场价格为定价标准,不形成对关联方的重大依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核程序

1.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江企业”或“公司”)于2016年4月26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公司9名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测2016年度与关联企业及合营企业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在对本议案进行审议和表决时,关联董事郭峰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3.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2015年度公司与关联企业、合营企业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测及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货币:人民币

■

1.注1:武汉紫江统一企业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之间的关联采购金额超出预计金额,原因是本公司增加向武汉紫江统一企业有限公司采购瓶坯。

2.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均为正常生产经营和提供相关服务形成的,交易价格均按照发生地所在地区的市场价格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公司预计2016年度与关联企业、合营企业的日常关联交易。

2016年,公司预计与关联企业、合营企业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36,665万元,占公司201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8.99%。

详情如下: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杭州紫泰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紫泰”)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志明

注册资本:125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11街12号4、3号楼

经营范围:生产PET塑料瓶和PET瓶坯;销售PET瓶、PET瓶坯。

2.郑州紫泰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紫泰)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永刚

注册资本:1486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薛蝌大道68号

经营范围:加工、生产、销售PET塑料容器包装制品。

3.武汉紫江统一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紫通”)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侯荣龙

注册资本:人民币2.32亿元。

注册地址:东西湖区慈惠农场、吴家山农场九芝沟以东,团结大道以南。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高阻隔、高耐热、高强度的工程塑料、塑料合金及相关产品,销售自产产品,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

4.上海迪肯油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迪肯油墨”)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神户丽芙

注册资本:888万美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沪闵路3888号

经营范围:生产各种印刷油墨、建材用涂布剂、易拉罐用涂料,销售自产产品;上述产品同类商品的批发、进出口业务。

(二)与公司的关系

杭州紫泰、郑州紫泰及武汉紫通为本公司出资的合营企业。上海DIC油墨是本公司投资的合资企业。同时,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郭峰先生分别担任武汉紫铜和上海DIC油墨的副董事长,因此上述四家企业均与公司存在关联。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所有物资购买、销售、资产转让等关联交易均按照市场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通过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证券代码:600210证券简称:紫江企业编号:临2016-011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2016年4月15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召开第十五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于2016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9人,出席会议董事9人。会议由主席沈文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提案:

1.公司总经理2015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公司董事会2015年度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履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

6.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7.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合并净利润为107,151,916.41元。以母公司净利润180,918,246.63元为基数,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8,091,824.66元,减去2014年度股东现金分红75,836元。经董事会讨论,考虑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需要,提出如下分配方案:以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16,736,15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5,836,807.90元(含税),余额743,580元。

8.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关于聘任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关于201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支付情况。

2015年,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审计工作,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费用共计185万元。上述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被审计子公司数量和审计业务量支付。

(2)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建议,2016年,公司决定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

10.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临2016-013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公司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关于公司管理层2015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关于公司管理层2016年度绩效考核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关于预计2016年度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16年度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事先同意,关联董事、、沈震、胡冰、唐继峰、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6票弃权。

16.关于预计2016年度与关联企业、合营企业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16年度与关联企业、合营企业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事先同意,关联董事郭峰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弃权1票。

17.关于2015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总额超出年度预测的议案。

2015年,公司实际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1421.48万元,超出年度预测484.52万元。其中,上海华子包装有限公司与公司之间的关联销售金额超出预期,是因为2015年公司业务发展良好,业务量大幅增长;上海紫竹高新区(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的关联租赁费用超出预计金额是因为公司于2015年重新开具了以前年度的租赁费用发票。

公司董事会认为,因公司正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超过年度预测,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已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18.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决定(详见《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股票代码:600210?证券简称:资江企业公告编号:Pro 2016-013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及

实际使用特别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格式指引)》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现将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媜证监许可[2014]1422号文批准,公司于2014年12月25日向上海紫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2.60元,募集资金总额208,000,000元。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1月9日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立信验字(2015)第110030号验资报告。

2.本期募集资金额及报告期末余额。

公司收到募集资金后,将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全部募集资金205,750,000.00元(含公司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总额2,237,281.80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募集资金已全部支出。经与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协商,公司已根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对上述专用账户进行了销户。截至2015年1月21日,上述专用账户已注销。至此,公司与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终止。

二。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上海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4年7月修订),公司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门账户,对其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确保专款专用。

公司已为本次募集资金的批准开立专用账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账号:310030251)。上述专用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除非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否则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2015年1月12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乙方)、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丙方)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循。

截至2015年1月21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无余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注销。

三。2015年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15年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表1。

四。2015年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15年,公司未变更募投项目资金用途。

动词 (verb的缩写)募集资金使用和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5年,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4年7月修订)》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不及物动词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验资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关于201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截至2015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紫江企业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4年7月修订)的规定,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专户并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用途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合法合规。

八。网上披露公告附件

(1)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对照表

2015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00210证券简称:紫江企业编号:临2016-012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于2016年4月15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第十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6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监事3人,亲自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监事3人。会议由孙一舟董事长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提案:

1.公司监事会2015年度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2015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对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报告期内,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2015年度财务状况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监事会认为,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5年度的资产和经营成果。

4.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的资产和经营成果。

中西部及东部各州的县议会

201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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