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安全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是用法律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的重要举措。根据国务院安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和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意见》要求,应急管理部建立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通报制度,大力推进严格、准确、规范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不断提升执法水平,涌现出一批优秀执法案例。
应急管理部近日公布了2021年第一批安全生产优秀执法案例,对在优秀案例查处工作中表现突出的15名执法人员进行了表彰。
安全生产执行关联案例:
1.江苏省宜兴市应急管理局移送某木纤维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拒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涉嫌危险作业罪。
2021年4月21日,江苏省宜兴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江苏省某木纤维公司和某人造革辅料公司粉尘爆炸现场进行专项安全检查,发现两家公司均存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20区未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的行为,属于重大事故隐患。经专家确认,两家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属于可燃粉尘,一旦发生爆炸,将直接危及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执法人员责令企业立即停止生产。但4月28日晚,执法人员根据举报信息对上述两家企业进行了夜间抽查, 并发现两个企业在未完成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和复检后,擅自开工生产。
江苏省宜兴市应急管理局通知供电部门对江苏省某木纤维公司、某人造革辅料公司停止供电,并处以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吴某、邓某龙分别给予警告、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5月7日,宜兴市应急管理局将此案移送宜兴市公安局。宜兴市公安局受理后于当日立案,并于7月29日将案件移送宜兴市人民检察院。目前,该案正处于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
2.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应急管理局移送某燃气公司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涉嫌危险作业罪。
2021年3月8日上午,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某集团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工厂附近一简易仓库的玻璃窗被人为遮挡。经检查,发现仓库内堆放了176瓶危险化学品。经查,该仓库所属的某燃气公司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仓库设置在某集团公司员工1号宿舍楼旁,住有18名工人。这家燃气有限公司存放危险化学品的仓库没有经过审批,隐患多,极易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应急管理局作出决定,立即停止该公司生产经营,并查封上述气瓶;3月9日,相关案件材料被移送至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同日,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立案,并以涉嫌危险操作罪对犯罪嫌疑人余某某刑事拘留。6月9日,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宣判,涉案企业负责人余某某犯危险作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3.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应急管理局转让某建材有限公司,拒不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和涉嫌危险作业犯罪。
2021年1月28日,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湖州某建材公司戊烷储存场所和戊烷气化室发现存在无人体静电消除器、无安全评价、无安全告示牌和警示牌、未按要求安装可燃气体监测报警装置等多项违法行为和隐患。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南浔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责令该企业停止使用戊烷储罐及相关设备,立即整改隐患;未经整改和审查批准,不得投入使用。3月2日,建材公司主要负责人擅自责令企业正常开工生产,3月15日, 再次购买27.76吨戊烷用于生产。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应急管理局于3月24日将相关案件材料移送至南浔区公安分局。同日,南浔区公安分局立案,并于4月7日移送南浔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南浔区人民检察院于4月23日向南浔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5月8日,南浔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公司实际控制人余某某犯危险作业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4.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应急管理局转让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未经许可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涉嫌危险作业。
2021年3月16日,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临沂某日化公司仓库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北仓存放气溶胶农药597箱、泡沫清洗剂795箱、自动喷漆745箱、化油器清洗剂31箱。经鉴定,上述四种产品均为危险化学品。而且仓库没有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消防栓没有水,灭火器配备不足,部分灭火器已过期失效欠压,安全设备设施无法保障安全生产,极易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在仓库的东面,邻近的工厂是木材加工厂,在北面, 邻厂员工宿舍楼,南面是租用的生产厂房。一旦发生爆炸,将直接危及人员的生命安全。经调查核实,这些危险化学品实际上是山东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经营的,根本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执法人员随即下达了《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和《查封决定书》,责令山东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经营危化品,查封扣押相关危化品。同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陆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山东省兰山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向山东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公司停止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没收非法经营的危险化学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将案件相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4月25日,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受理了此案,案件随后被移送至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检察院。该案目前正在审查和起诉中。
采矿案例:
5.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太原监察分局对某煤业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2020年,山西某煤业有限公司决心退出煤矿。2021年1月1日,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太原监察分局向该公司下达执法文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月9日,山西煤矿安监局安全监督检查组在突击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存在拒不执行安全监察指令、伪造图纸、隐瞒掘进工作面、提供虚假信息、隐瞒下井人数、未经审批擅自组织建设煤层建设工程安全设施、部分作业区域未安装安全监控系统和人员位置监控系统等违法行为, 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后仍非法组织生产的。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太原监察分局依法对山西某煤业公司予以警告;责令停产整顿;继续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作出罚款、没收违法所得2128.38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此外,该公司所在地区的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的7名责任人被给予撤职等行政处分,矿区负责生产组织的4名副矿长被给予撤职处分,该公司上一级主要矿山企业主管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总经理和董事长被给予撤职处分。 责令辞职并记大过。以上人员均为党员,中共党员,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6.湖南省郴州市应急管理局对某矿业公司进行行政处罚。
2021年3月17日,郴州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郴州市某矿业公司进行专项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使用应淘汰且危及生产安全的技术和设备,未对安全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生产经营场所未设置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出口畅通的安全出口,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被指派作业的。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湖南省郴州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对某矿业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8.1万元。
危险化学品案例:
7.上海应急管理局对某集装箱服务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
2021年1月,上海市应急管理局接到举报,反映某化学品仓储公司和某集装箱服务公司存在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行为。1月22日,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对某集装箱服务公司进行突击检查,发现与原设计无关的货物1820.52吨,以及氨水、正己烷、乙醇等232种危险化学品和其他一般货物存放在尚未验收的甲、乙类车间和甲、丙类仓库。同时,易燃液体(稀释剂等。)被储存在墙上,酸性腐蚀产物(三氟乙酸)与易燃液体(稀释剂等)混合。)和有毒产品(TDI等。)在B类仓库。2月1日,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对某集装箱服务公司未将危险化学品存放在专用仓库、危险化学品储存方式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案件立案调查。对某化学品储存公司“超出许可范围(储存场所)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一案另案查处。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上海市应急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某集装箱服务公司立即停止危险化学品非法经营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30万元。
8.江西省赣州应急管理局对某化工科技公司行政处罚案。
2021年3月3日,江西省赣州市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某化工科技公司未经审批擅自建设某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该公司调查核实情况。发现年产48万吨硫精矿硫酸生产线及余热发电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未批先建,未执行赣州市会昌县应急管理局前期作出的停止建设执法指令。执法人员收集了相关证据,并依法立案调查。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江西省赣州市应急管理局作出对某化工科技公司罚款60万元、对两名责任人分别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9.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应急管理局对某新材料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2020年12月9日,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新建1.5万吨/年有机硅系列产品项目为危险品生产、储存和装卸建设项目,其安全设施设计未按规定报相关部门审批。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并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该公司在2020年12月30日前完成整改。2021年1月4日,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再次检查,发现该公司新建15000吨/年有机硅系列产品建设项目仍在进行中。 安全设施的设计未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审批。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应急管理局对某新材料公司作出罚款50万元、对公司主要负责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烟花爆竹案:
10.贵州省黔南州三都县应急管理局对某烟花贸易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2021年1月13日下午,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三都县(以下简称三都县)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电话举报称,中和镇某爆破工程公司仓库内非法存放大量烟花爆竹。三都县应急管理局立即联合县公安局、中和镇人民政府等单位执法人员赶赴现场,依法调查处理。经查,黔南某烟花贸易公司持有烟花业务(零售) 许可并将经营权私自转包给李某某。李某违反规定,在一家不具备烟花爆竹储存资质的爆破工程公司非法储存大量烟花爆竹。该公司在某爆破工程公司仓库内擅自存放烟花爆竹12506件(其中烟花7274件,鞭炮5232件)。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贵州省三都县应急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黔南州某烟花爆竹贸易公司暂扣的烟花爆竹12506件,并处罚款人民币10万元。
工业和贸易案例:
11.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对某铝业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2021年2月3日,辽宁省应急管理厅执法人员对某铝业公司进行专项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生产现场固定熔炼炉高温铝出口处无机械锁紧装置。倾动熔炼炉控制系统未与铸造系统联锁,未实现自动流量控制;固定熔炼炉高温铝液出口与流槽接口处无液位传感器和报警装置,液位传感器未与流槽上的自动切断阀联锁;铝液铸造过程中未设置应急排放或应急储存设施的;钢丝绳提升系统假盘支架钢丝绳缺乏定期检查和更换记录; 绞车系统未配备应急电源,液压浇注系统未配备手动泄压系统;深井铸造结晶器等水冷元件的冷却水系统未设置进水压力和进水流量监测报警装置;监控报警装置未与铝液紧急排放阀和紧急切断阀联锁,也未与倾动熔炼炉控制系统联锁;铸造车间人数控制不严格,非生产人员进入没有控制。根据现场检查情况,执法人员下达了《限期整改令》,并于2月4日对该公司立案调查。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辽宁省应急管理厅依法对某铝业公司作出警告、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12.江苏省徐州市应急管理局对某木业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2021年2月4日,江苏省徐州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徐州某木业公司粉尘爆炸进行专项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有两套除尘系统无规范的防爆措施,其中车间外除尘系统防爆件安装不规范,车间二楼仓库内除尘系统无防爆措施。车间二楼仓库安装的除尘系统采用重力沉降室除尘等违法行为。将上述两个问题判定为重大事故后,徐州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当场出具了《现场检查笔录》和《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 责令企业立即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并在4月6日前完成整改。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江苏省徐州市应急管理局对徐州某木业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3.25万元。
消防案例:
13.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消防救援大队对某消防工程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2021年4月6日,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消防救援大队发现,高安市某消防工程公司与江西省某酒店签订了消防系统维修协议,但其出具的消防设施维修报告上加盖的是江西省某建筑工程公司的印章,而不是该公司的印章。经查,该公司于2020年8月与江西省某酒店签订了《消防系统维修协议》,服务期限为一年,但其出具的消防设施维修报告使用了江西省某建筑工程公司的印章。经过深入调查, 推断江西省某建筑工程公司未与江西省某酒店签订维修协议。高安市某消防工程公司是易某从江西省某建筑工程公司离职后创办的。该公司以江西省某建筑工程公司名义出具消防设施维修报告,涉嫌以化名从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江西省高安市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对某消防工程公司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14.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对某电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2021年4月1日,遵义市新蒲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对贵州某电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在6号厂房内设置员工宿舍,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3.3.5条的规定,违反了《消防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遵义市新蒲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已依法对贵州某电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立案。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消防救援大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贵州某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停产停业,罚款人民币3.5万元。
安全评价和检验机构案例:
15.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对某安全评价有限责任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2020年12月,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委托安徽省应急管理科学研究院组织对在安徽开展技术服务活动的外省(市)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专项检查。在检查某安全评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相关安全评价报告和项目档案时,发现该安全评价有限责任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3个项目未按要求开展现场技术服务前7个工作日内告知项目实施地资质认定机关;3个项目均未按要求公开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和现场检查影像资料; 安徽某天然气公司安全状况评价报告和合肥某医药公司安全状况评价报告存在重大遗漏等问题。本机构两名安全评价员同时受聘于两家安全评价机构。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安徽省应急管理厅依法对某安全评价有限责任公司作出警告,并处人民币4.6万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应急管理系统奖励暂行规定》,应急管理部决定对在突出案件查处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王友志等15名同志给予奖励。个人奖励列表如下:
记三等功(2人)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太原监察分局党支部书记王作胜
丁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科科长
奖项(13人)
辽宁省应急管理厅执法局局长李晓明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处副处长张志轩
邹琪(女)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江苏省徐州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副支队长孟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副大队长毛云龙
花美美(女)安徽省应急管理厅科技与信息技术处四级研究员。
江西省赣州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支队黄奕队员
梁晨宇(女)江西省高安市消防救援大队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徐恩东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应急管理局监察大队中队长张
湖南省郴州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教成
左秀光(水族)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三都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消防救援队颜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