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快手电商发布《快手进口电商经营管理规范》新增公告。该规则适用于平台内经营跨境进口商品的商户、带货达人、其他相关者等,自2021年12月25日起生效。
公告表明,快手进口店是指商户在完成商户注册及入驻流程后,依据协议约定和快手进口电商平台规则由商户申请、快手进口电商平台审核通过的具有独立且唯一性数字编码和特定名称的网络化虚拟商铺,以下称“快手进口店”或“店铺”。
快手进口商户则是指成为快手进口电商平台第三方经营者的商户,以下称“快手进口商户”或“商户”。入驻方面,入驻商户主体需具备海外或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地区注册公司实体,具备海外零售或贸易资质;需具备中国大陆境内连带责任承担的主体,即境内代理人;同时需拥有海外或中国港澳台地区对公银行账户。
资质要求方面,入驻商户主体资质(境外)包括注册登记证明文件、授权代表人声明书、授权代表人身份证件;境外责任主体(连带责任主体)需提供营业执照、境外企业与境内代理企业委托合作声明、法人证件;品牌资质需包含品牌商标注册证书、品牌授权证明。快分销对快手进口店实施定向邀请制。
商品要求方面,商户应严格遵守跨境电商模式进口产品,不得二次销售。除禁止和限制销售商品外,在商品所属的管辖地内被列为非法或受到限制的商品、或被用于参加非法或受到限制活动的商品及禁止出入境的商品,均属于平台禁止出售的商品。商户发布跨境商品需遵守《快手进口电商商品发布规范》。
营销推广要求方面,带货达人以直播、短视频形式推广商品时,应遵循《快手进口电商平台总则》的相关营销规定。此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带货达人不得鼓励、诱导用户二次销售跨境进口商品,不得为二次销售提供便利。带货达人还应遵守《快手社区直播管理规范》、《快手社区用户资料规范》、《快手社区直播封面规范》、《快手社区评论规范》等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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