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国务院宣布新设46个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日前,国务院发布关于同意在雄安新区等46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
其中,我省安庆市榜上有名。加上此前获批的中国(合肥)跨境电子商务综试区和中国(芜湖)跨境电子商务综试区,截至目前,我省共有3个国家级跨境电子商务综试区。
跨境电子商务是互联网时代发展最快的贸易方式。近年来,我省跨境电子商务保持快速发展势头。2019年,全省跨境电商交易额增长60%左右。
今年,为加快提升跨境电商整体水平,我省出台了2020年全省跨境电商政策,支持跨境电商综试区和产业园区建设、境外仓和保税仓建设和使用,做大做强跨境电商平台和企业,着力扩大跨境电商出口,积极发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今年一季度,尽管复工延迟,物流受阻,我省跨境电商仍逆势增长14.3%。
据了解,新一批跨境电子商务综试区建设将坚持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协调合作,重点在跨境电子商务中企业对企业(B2B)模式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信息化建设等方面进行探索创新。对综合实验区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货物,国家将按规定免征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等配套政策,研究将综合实验区所在城市纳入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试点范围,支持企业共建共享海外仓。。
细节
国务院印发《关于同意雄安新区等46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对46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请示给予批复。答复全文如下:
1.同意在雄安新区、大同、满洲里、营口、盘锦、吉林、黑河、常州、连云港、淮安、盐城、宿迁、湖州、嘉兴、衢州、台州、丽水、安庆、漳州、莆田、龙岩、九江、东营、潍坊等地设立合资公司。肇庆市、崇左市、三亚市、德阳市、绵阳市、遵义市、德宏州市、延安市、天水市、西宁市、乌鲁木齐市等四十六个城市和地区。已建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命名为中国(城市或地区名称)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具体实施方案由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分别下达。
二、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综合试验区)建设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复制推广前四批综合试验区成熟经验做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开展品牌建设,引导跨境电子商务全面发展,全力以赴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同时,要保障国家安全、网络安全、交易安全、国门生物安全、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和有效防范交易风险,坚持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为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三、有关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综合实验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完善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切实推进综合实验区的建设和发展。要根据试点要求,尽快完善具体实施方案,做好组织实施工作。要进一步细化先行先试任务,突出重点,以创新为驱动,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有效引导社会资源,合理配置公共资源,扎实推进综合实验区建设。要建立和完善跨境电子商务的信息管理机制, 并根据相关部门的管理需要及时提供相关电子信息。要定期向商务部等部门报送工作计划、试点经验和成果,努力在完善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体制机制、推进配套制度建设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和突破。综合实验区建设涉及的重要政策和重大建设项目,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四、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对综合实验区的协调指导和政策支持,充分发挥综合实验区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按照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协调合作,重点在跨境电子商务B2B模式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探索创新,研究出台更多支持措施,为综合试验区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更好地促进和规范跨境电子商务的产业发展和壮大。要进一步完善跨境电子商务统计制度,落实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按规定批准征收企业所得税等配套政策,研究将综合实验区符合条件的城市纳入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试点范围,支持企业共建共享海外仓。商务部要牵头做好统筹协调、跟踪分析、监督检查,设置合理的指标体系,建立评估考核机制,研究建立综合实验区退出机制,并会同有关部门, 及时总结推广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试点经验和有效做法,重大问题向国务院请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