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业务统一版同时在白云机场等口岸上线。通讯员供图
随着海关总署在广州国贸“单一窗口”平台成功申报B2B跨境电商统一版本,现场海关随即完成查验放行货物,标志着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在广州海关和黄埔海关全面启动。至此,广州作为唯一同时拥有两个首批试点关区的城市,成为首个试点成功并全面推广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实验区。
自2016年广州获批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来,在海关、税务、外汇、市场监管等部门的配合下,率先在全国实现监管和服务“三个第一”,即率先切换海关总署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统一版信息系统, 率先推出跨境电商产品追溯系统,率先开通“微警认证”消费者身份信息系统,开创出口退运新模式,从而形成“
近年来,广州跨境电商进出口额快速增长,从2014年的14.6亿元增长到2019年的444.4亿元,五年增长约30.4倍。今年1-5月,全市跨境电商进出口额139.8亿元,同比增长2.8%。
跨境电商的B2B出口监管模式,主要是指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与境外企业达成交易后,直接通过跨境物流向境外企业出口货物,或者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物流将出口货物交付至境外仓库,再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实现交易后从境外仓库交付给买家。
试点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企业可选择全国通关一体化或“跨境电商”模式两种通关模式,通关全程无纸化,通关系统实时验放货物。对符合检验检疫相关规定的跨境电子商务B2B出口货物,海关可优先查验。
目前跨境电商扶持措施主要集中在零售进出口领域,而占市场份额近80%的跨境电商B2B出口却无法享受相应的通关、税收等扶持。
“增加两种模式的跨境电商B2B出口后,会给跨境电商企业带来多方面的好处。”黄埔海关口岸监管处副处长程英强表示,以前跨境电商企业的业务主要是面向消费者的业务,公告意味着大量出口货物的企业对企业模式也属于跨境电商范畴,有利于电商企业拓展业务。“此外,海外仓模式在帮助企业进一步解决通关、运输、退税等问题上发挥着重要作用,可以帮助更多出口企业更好地应对疫情下的出口销售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