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虑到形式创新,必须基于两个要素:+互联网:未来的营销形式必须基于+互联网的形式创新。未来快消品的营销形式不会脱离互联网,而一定是基于互联网环境下的形式重构。因为互联网带来的平台形态,无论是效率还是更多的价值都是传统形态无法比拟的。
迭代的思想:迭代就是重构。考虑快速消费品营销形式的创新一定不能基于现有的形式来讨论创新。比如,还是不同环节厂家做的一套东西,经销商做的一套东西,批发商做的一套东西。
互联网带来的联系已经能够帮助制造商和中间商打通和直接联系消费者。用特饮董事长林木槿的话说,制造商、批发商和消费者之间的直接握手就完成了。在实践中,这种联系改变了以前的商业逻辑。
所以整体的营销形式需求都是基于这种全链路打通,直接链路重构。如果还是基于现有的厂商、经销商、批发商的经营形式,寻求营销形式的创新肯定是错误的。目前有三个误区:
1.厂商如何准确理解营销形式的创新?目前最大的误解来自厂商。厂商基于互联网创新营销形式太慢。我误以为网上卖货是+互联网,给B2B供货是渠道创新。这是一个严重的误解。厂商需要快速看到互联网带来的真实价值,以及互联网的链接,可以帮助你完成整个链接的打通带来的重要价值,看到互联网平台新的营销形式带来的重要价值。
2.制造商需要迅速行动,建立基于互联网环境的新营销形式。如果单纯理解为只在网上卖货,和电商、B2B合作肯定是不对的。
3.中间环节的B2B能成气候吗?我一直在想现在的B2B形式是否成立。在我看来,这种纯中间B2B平台形式很难建立,至少很难成气候。这种形式整体性是在当前传统形式基础上的一种形式变化。没有完整的快消品整体体系,未来的渠道形式可能不是现在的营销体系。
我们只理解了基于工具的互联网,却没有看透互联网链接和全链接访问的价值。我们不考虑互联网可以完成全链路接入,互联网的平台可以无地域、无链路、无边界限制。我也没看清楚以后整个链条里谁能当链主。连锁店老板既不能控制商品,也不能控制商店。我没有看清楚未来商流和物流分离的可能趋势。从互联网的发展趋势来看,从真正处理好未来对渠道效率有关键影响的订单效率和委托效率来看,未来商流和物流肯定是分离的。如果厂商直接链接C端和小B端,这种纯中间B2B可能会很难。
目前已经有厂商采用各种手腕完成了与C端和小B端的链接。经销商转型的B2B是另一回事。它本身就是为了解决其目前运行的效率问题,目前是制造商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未来他会和厂商对接,或者同步转型。但是,B2B平台无货无店可能真的有问题。
什么是B2C?
今天带有互联网+思想的电子商务只会是一种形式,或者可以说是一种重要的形式。它不会是一种独特的形式。对于快消品企业来说更重要的意义上,电子商务更重要的是链接和营销。如何用线上手腕链接客户和市场客户?不能简单理解为电商就是卖货。
未来的流量不仅仅是曾经被电商平台掌控的线上流量,线下的流量价值可能更大。未来,打通线下融合,可能会催生更多形式的电子商务。对于快消品企业来说,需要用+互联网的思路挖掘链接的价值,用线下和线上的整合营销思路重构新的营销形式。
不能只看目前互联网+的思想的电子商务形态,需要把企业实践讨论和互联网的新电子商务形态分开。
营销形式的创新只能是B2B2B2C。
未来营销形式的创新只会是基于互联网环境的平台形式。只是不同的平台会有不同的定义和方向,发挥不同的价值。平台的搭建必然是整个环节的连接和打通。因为这种联系和打通在技术上是完整的。这种全链路的链接和开放才是真正的形式创新。目前,B2B和B2C只是这一创新过程中的先行者。现有的B2B和B2C形式永远不会是最终的结局。快消品的行业创新需要从厂商开始,重构B2B2B2C的新营销形态。
新批发的创新可能会被消费和终端的变化所倒逼。但是形态重构的最终需求是从厂商开始的。当然,要重构厂商的形态,首先要讨论区分C端的问题。首先要搞清楚怎么更好的服务C,应该用什么样的商品,什么样的渠道,什么样的营销来服务C,不管是在店里还是在家里。
整体的形态构建必须建立在厂商可以直接链接C和B的基础上,这才会构成真正有价值的营销形态创新。在了解如何服务好C的基础上,倒逼创新渠道效率和营销效率。中心如何提高订单效率和委托效率?这两种效率的提升和改变,可能需要突破现有的形式,重构新的营销形式。
所以对于快消品营销形式的创新,我们不能看B2C,更不能看B2B。我们需要讨论的是B2B2B2C。这种形式的创新不是破坏和突破你现有的渠道体系,而是如何帮助你优化和升级现有的渠道体系,如何在现有体系的基础上提高效率,如何发明效率更高的新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