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官网,工信部宣布,决定在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放开在线数据处理和交易处理业务(商务电子商务)的外资股比限制,外资股比可达100%。这意味着,国内电商企业在海外融资上市无需采用VIE(可变实体)结构,JD.COM等“外企”的VIE结构公司回归a股也无需外资退出。
引进外资是为了支持电子商务的发展
对于放开两项增值业务的外资准入限制,工信部表示,意在支持我国电子商务发展,鼓励和引导外资积极参与。
长期以来,国内大部分互联网公司因为接受海外融资而成为“外企”,最终选择VIE模式在海外上市。由于工信部明确规定ICP(网络内容服务提供商)只能由境内公司所有,这些公司往往设立内地自然人控制的境内公司持有营业执照,并利用其他合同约定持牌境内公司与境外公司的关系。
助力海外上市电商回归。
工信部文件明确放宽了对外资投资增值电信业务的部分股份比例限制。外国投资者现在可以在“在线数据处理和交易处理服务(经营电子商务)”中设立独资企业,经营部分增值电信业务,这样在海外融资上市时就不必采用VIE结构,当采用VIE结构的公司回归a股时,外国投资者也不必退出。
中国电信增值业务的外资申请已经逐步放开,中外合资企业可以办理大部分业务。2015年3月10日,《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5年修订)》进一步修订,大意是增值电信业务外资比例不超过50%(电子商务除外),这已经为工信部发文埋下伏笔。
这样,在海外上市的中国互联网企业,在国内上市只存在限制:目前a股主板要求企业有三年盈利历史;创业板要求连续两年盈利。
一些领域仍然不对外国投资开放。
工信部的文件并没有向外国投资者发放所有的ICP证。根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规定,“新闻网站、网络出版服务、网络视听节目服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互联网文化经营(音乐除外)”仍为外商投资禁止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