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陈通讯员穗商宣
记者获悉,自7月1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的公告》(海关总署2020年第75号公告)起,“9710”(跨境电商直接出口)和“9810”(跨境电商海外仓)两种新的海关监管方式正式投入使用,广州成为首个成功试点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的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
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广州国贸“单一窗口”成立了专门的工作小组,从技术支持、企业准入指南到试点联调联试,做好全面的支持准备。7月1日零时,海关总署跨境电商B2B业务统一版本在南沙、白云机场、广州开发区同时上线。11家企业参与试点,不到3分钟完成1万份申报。00:02第一批B2B出口货物放行,00:09第一批B2B出口货物通关。广州作为唯一同时拥有两个首批试点海关区域的城市,成为首个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所谓“跨境电商B2B出口”,是指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运输至境外企业或仓库,并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完成交易的贸易形式。
“增加跨境电商B2B出口两种模式后,会给跨境电商企业带来很多好处:一是跨境电商企业以前的业务主要是对消费者的业务,公告意味着企业对企业大量出口货物的模式也属于跨境电商的范畴,有利于电商企业拓展业务;二是海外仓模式可以作为跨境电商管理,在帮助企业进一步解决通关、运输、退税等问题上发挥重要作用;三是可以帮助更多的出口企业更好地应对疫情下的出口销售危机。”黄埔海关口岸监管处副处长程英强说。
数据显示,自2016年广州获批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来,广州跨境电商进出口额快速增长,从2014年的14.6亿元增长到2019年的444.4亿元,五年增长约30.4倍。今年1-5月,广州跨境电商进出口139.8亿元,同比增长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