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昆山市创新创业人才计划申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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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致德致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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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品牌:苏州

型号:暂无

分型面位置:其他

连接方式:其他

保温炉密封形式:其他

合型力:无kN

开型高度:30mm

静模版尺寸:20mm

动模版尺寸:50mm

最大开模高度:30mm

产品名称:创新创业计划

服务机构:昆山市科学技术局

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各镇党委和政府,市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直属单位,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昆山市“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六年行动计划”实施意见(2015—2020年)》(昆委[2015]22号)、《关于推进转型升级创新发展财政扶持若干政策》(昆委[2015]28号),更大范围集聚人才,更高层次培育人才,更加有效用好人才,现就2015年度昆山市创新创业人才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引进重点

引进计划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软件和互联网、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以及文化旅游体育等产业领域的人才(团队):

1.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重大决策和重大科技创新工程急需的创新创业人才(团队);

2.能够对我市产业结构优化、产业技术水平提升和高新技术产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和带动作用,从事研发和实施科技成果产业化的创新创业人才(团队);

3.已经实施或正在申报省级以上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创建省级以上研发机构和技术服务平台所需要的创新创业人才(团队);

4.能够对我市现代服务业特别是国际服务外包产业起到促进和带动作用,在信息技术外包(ITO)、业务流程外包(BPO)、知识流程外包(KPO)等领域从事技术研发、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的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重点是从事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金融服务业、现代物流业以及财务会计、法律咨询、研发服务等专业服务外包人才(团队)。

二、申报条件

(一)科技类自主创业人才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0年1月1日后出生);

2.有5年以上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从事研发或管理等岗位工作经历,并取得较突出业绩。拥有与创业领域产品、技术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或关键技术;

3.申报人应为2013年1月1日以后到我市创业,申报企业应在2015年7月30日前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

4.申报人应为所创(领)办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在所创(领)办企业的实收资本中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占股不低于30%或是自然人第一大股东,主要工作精力应为所创(领)办企业服务;

5.创(领)办企业的主导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或国内优秀,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或引领相关产业发展,有较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预期经济效益;

6.申报企业信誉良好,符合昆山产业发展方向,且已参加社会保险。

(二)科技类企业创新人才

1.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0年1月1日后出生);

2.有5年以上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从事研发或管理等岗位工作经历,并取得较突出业绩。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且产权明晰的核心技术;

3.申报人应为2013年1月1日以后到我市工作,并在2015年7月30日前完成相关引进手续,引进后能连续为企业服务3年以上;非全职引进的,须提供派出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到引进单位工作3年以上的时间证明;

4.申报人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且从到我市工作次月起,以申报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计税薪酬月均不低于1万元;如未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则从到我市工作次月起,以申报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计税薪酬月均不低于2万元;

5.申报企业信誉良好,符合昆山产业发展方向,且已参加社会保险,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由国家“千人计划”和“万人计划”专家、省“双创计划”人才、“333工程”培养对象、“科技企业家”、“产业教授”创办;②国家或省认定的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农业科技型企业、软件企业、动漫企业;③拥有企业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研究生工作站、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省级以上企业创新平台;④被评定为苏州市瞪羚计划企业;

6.优先支持本人对企业有资金投入并占有股份的人才,企业高薪聘用的人才。

(三)服务外包类自主创业人才

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0年1月1日后出生);

2.拥有与服务外包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术,在服务外包开发和企业经营管理方面具有比较丰富的经验。拥有与创业领域产品、技术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或关键技术,在产品开发和企业经营管理方面具有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

3.申报人应为2013年1月1日以后到我市创(领)办服务外包企业;或尚未注册登记、但已与相关部门或地方达成到我市创(领)办服务外包企业意向,在2015年7月30日前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

4.申报人应为所创(领)办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在所创(领)办企业的实收资本中,货币投资不少于100万元,且股权一般不低于30%或是自然人第一大股东,主要工作精力应为所创(领)办企业服务;

5.申报企业信誉良好,符合昆山产业发展方向,且已参加社会保险。

(四)服务外包类企业创新人才

1.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职称,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0年1月1日后出生),拥有国际公认的执业资格;

2.具有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关键岗位上从事服务外包相关领域工作的经历,并取得良好业绩;

3.申报人应为2013年1月1日以后到我市工作;或尚未到我市工作、但已与相关服务外包企业达成引进意向,并在2015年7月30日前完成相关引进手续。引进后,能连续为引进单位服务3年以上,且每年服务时间不少于6个月;

4.申报人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则从到我市工作次月起,以申报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计税薪酬月均不低于1万元;如未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则从到我市工作次月起,以申报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计税薪酬月均不低于2万元;

5.申报企业信誉良好,符合昆山产业发展方向,且已参加社会保险,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由国家“千人计划”和“万人计划”专家、省“双创计划”人才、“333工程”培养对象、“科技企业家”、“产业教授”、中国服务外包杰出人物奖、省服务外包突出贡献奖获得者创办;②国家或省认定的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农业科技型企业、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企业、软件企业、动漫企业;③拥有企业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研究生工作站、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省级以上企业创新平台;④被评定为苏州市瞪羚计划企业。

对于意向在昆落户的创新创业人才实施项目合同管理,符合上述申报条件(其中自主创业人才须对工商注册时间、企业参加社会保险以及个人货币出资等问题,出具承诺书;企业创新人才和引进企业双方须对引进协议的签订时间、服务期限、薪酬待遇等问题,出具承诺书)的也可纳入评审。经评审认定的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兑现承诺书内容的,给予支持。

(五)创新创业团队

1.团队由1名人才、2名以上核心成员组成;

2.团队成员条件参照自主创业人才和企业创新人才条件执行,由于本年度首次实施创新创业团队项目,按照溯及既往原则,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申报不受来昆时间限制;

3.团队人才应为昆山市级以上人才计划入选者;

4.团队成员间专业结构合理,具有关联性和互补性;

5.申报企业信誉良好,符合昆山产业发展方向,且已参加社会保险;

6.申报企业原则上已实现市场销售,具备良好的研究开发能力和产业化条件,有稳定增长的研发投入,上年R&D支出占销售收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

7.申报企业资产及经营状态良好,具有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一般要求企业实收资本1000万元以上或现有固定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原则上不支持资产负债率大于70%的企业申报。

8.重点支持承担过省级以上重大项目的团队或团队所在企业为省服务外包成长型、骨干型、龙头型企业。

以上人才特别优秀的,申报条件可适当放宽,放宽申报条件的具体标准如下:

1.自主创业的院士,不受年龄限制,企业注册时间可放宽至2012年7月1日;

2.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年龄放宽至60周岁;企业注册时间可放宽至2012年7月1日;

3.企业2014年销售收入超过3000万元、增幅超过20%的自主创业人才,来昆创业时间可放宽至2012年7月1日,需另外提供201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4.苏州市瞪羚计划企业引进的创新人才,年龄可放宽至60周岁;

5.创新类人才年薪超过50万元的,学历可放宽至硕士,年薪超过100万元的,学历可放宽至本科,需提供至少6个月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6.其他特别优秀情况。

符合放宽条件的申报人才,须将相关证明材料报区镇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区镇主管部门出具特别推荐说明。

同时,以上人才(团队)项目实际到位自有资金不少于政府人才资助资金的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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