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阳光政务的信息公开“新常态”
凡涉及公共利益、公共权益、社会关切、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都要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公开。
重点领域信息是政府信息的核心内容,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是做好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关键。这一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包括:行政权力清单公开、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国有企业信息公开、环境保护信息公开、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信息公开。其中,在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方面,要求各部门公开年度预决算信息,详细报告“三公经费”,说明资金变动原因,政府采购全程公开。
此外,在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方面,社保部门要定期向社会公开各项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和待遇水平、收支、社会保险基金结余和收入等信息。及时发布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辅助器具目录等信息;民政部门要重点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工作;公开救助实施流程,加大救助对象数量、救助标准、补助水平、资金支出等信息公开力度; 教育部门要进一步扩大各类学校招生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做好招生政策、录取程序、考生成绩、分班、师资配备等信息公开工作。在中小学,重点加大对特殊类型招生政策和考生信息的公开力度;卫生部门要做好法定传染病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公开工作,推动各类医疗机构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充分公开医疗服务、价格、收费等信息。
除了重点领域,该市还对其他领域的信息公开提出了要求,包括农林牧水利、文化出版体育、安全生产、统计、税收金融、科技管理和项目资金、价格和收费、市场监管、经贸流通、民族工作、公安司法信访、行政管理等。
据悉,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我市将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将定期开展社会调查,对各县区、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并建立信息公开举报制度,强化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对举报核实的有关问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