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委组织部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徐州公务员局
2016年徐州市公务员招考简章
(2016年1月4日发布)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我市部分机关及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所属事业单位拟通过公开考试招聘公务员(工作人员)353名(其中公安138名,招警简章另行制定)。为了做好考试录用工作,特制定本通则。
第一,检查的范围和计划
2016年考试范围为全市部分机关和参公管理单位;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所属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及要求详见2016年徐州市考试职位简表(以下简称职位简表),可在以下网站查询:
徐州党建网();
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徐州人事考试网()。
二、申请条件和对象
(1)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1日至1998年1月17日期间出生)。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非在职)、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等岗位可放宽至40周岁(1975年1月11日以后出生)。报考人民警察(含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岗位的,按《关于调整公安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年龄的通知》要求执行;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定向考试优秀的村(社区)党委书记(主任)职位,可放宽到中专、高中学历;
5.品行良好;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报考公安人民警察、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还须符合《徐州市公安机关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规定的条件;报考监狱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还须符合《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招警工作同步进行,相关简章可通过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徐州人事考试网()查询;
9.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职位简介)。
(二)检查对象
1.具有研究生学历及相应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不受籍贯(指应届毕业生)或户籍(指社会人员)限制。2015年(含)以前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限本省户籍;大专及以下学历人员,限徐州户籍或在校学生;
2.报考公安机关、监狱系统职位无户籍限制;
3.符合政策安置调配条件的人员(如:夫妻两地居住、驻徐军人配偶符合随军条件、徐家无子女父母),可报考其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职位。
4.大学生村官职位定向考试(职位代码:“90”——“93”),考试对象为:在本市就业满3年且考核合格且仍在本市各村(社区)任职的省市组织人社部门遴选大学生村官;
5.定向报名基层项目人员岗位(岗位代码:“94”-“96”),报考人员为:经我省项目办选派、服务期满后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含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以及我省市级及以上组织的人社部门选调考核合格且未再就业的大学生村官;
6.优秀村(社区)党委书记(主任)职位定向考试(职位代码:“98”)。考核对象为:在县(市、区)任职满两年,工作业绩优秀,任职期间受到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及以上(含县级部门及以上)表彰的当期优秀村。
2013年1月1日后新录用的公务员、公众参与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已离职或取消聘用的人员)、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原公务员、公众参与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在公务员考试中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处于禁考期的,被开除公职的。
不得以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报考。
基层工作经历,岗位要求的,是指其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工作的经历(无公务员或参与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毕业后离校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基地(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实习或到企事业单位参加项目研究;在军队团级及团级以下单位工作经历,军队现役退役士兵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
三、报名方式
(一)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站:徐州人事考试网()
申请人在线提交注册信息。报名24小时后,他们将在报名网站上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通过后,缴纳费用,完成缴费(确认缴费成功)。注册方有效。考生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线支付相关费用。
应聘人员应根据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二寸35×45 mm证件照,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报名时可以就近选择本省的笔试区域。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按公务员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省内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未通过初审或资格未通过初审的,可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
2、报名后,达不到职位比例的,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核减考试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并已完成缴费的人员可重新报考其他职位(按原报名程序办理),重新报名时间为2016年1月21日09:00-16:00。
3.为减轻特困考生负担,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市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实行网上缴费,先参加笔试。2016年3月14日-3月15日上午09: 00-11: 30,下午02: 00-04: 00到徐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A303室【美食城南,乘坐5、14、20、23、64、91、92、93、94、95、93路公交车。办理考试费减免手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市家庭申请人,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和低保证的证明(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申请人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准考证、扶贫办(处)出具的扶贫证明 家庭所在县(市)的证明,以及贫困家庭基本情况的档案卡(复印件)。
4.考试相关要求详见《江苏省2016年公务员考试录用指引》。
(3)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即2016年3月7日09: 00至3月11日24:00,从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市人事考试办公室联系解决。
四、考试方法
(一)公共科目笔试
1.笔试类别
笔试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
考试不指定辅导书。考试范围见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江苏省2016年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表
上午09: 00-11: 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 00-16: 30《神轮》
报考人员应持有效期内的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报考人员考试时所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用身份证的姓名和公民身份号码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
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研究确定各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
(二)资格审查和面试
1.面试候选人的选择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录用人数三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报考公安人民警察、法院、检察院职位的,按照《徐州市公安机关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确定面试人选;报考监狱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按照《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总则》的有关规定确定面试人选。
2.资格审查
面试前,招聘单位应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普通高校2016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的大学生);委托培养、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应提供委托培养、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由其所在院校认可;社会人员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户籍证明等相关文件;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单位同意参加考试的证明;其他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机构的相关证明;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也可在体检前(面试前、考察前)提供单位同意进入考试的证明或人事档案机构的相关证明;留学回国人员和已返台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证明材料;军队转业干部和复员退伍军人提供安置地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如果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 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材料要求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由审核单位报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职位的合格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不予调剂。
3.采访
面试成绩100%,没有合格线,但是没有竞争。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以上(含60分)。当场通知考生面试结果。
面试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的要求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分计算方法
总分按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报考人员须通过徐州党建网、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徐州人事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和资格复审信息。
动词 (verb的缩写)体检和考察(政审)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拟录用人数1: 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总分相同的,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不变,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体检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体检手册(试行)》和《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体检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86号)执行。
对体检合格者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录用考察按照省委组织部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对报考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系统职位的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政审。
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计划空缺时,按同一岗位合格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不及物动词宣传和就业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单位从考试成绩、体检(体能测评)、考察(政审)合格人员中确定人选,并在徐州党建网、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天。如果有举报,请举报人签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后,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反映影响就业问题并经核实的,不予聘用;如果一时反映的问题难以核实,可以暂缓聘用,待调查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录用人员由招录单位选择填写《江苏省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江苏省就业参照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审批表》、《江苏省就业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并附考察材料、体检表、《毕业生双向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或毕业证书(学位证)复印件,办理相关录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已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等协议的, 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拟聘用人选在公示截止时间前放弃聘用资格或经公示等原因不符合条件时,按该岗位人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给予一次性递补。公示期满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予递补。
新招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定级;考核不合格或违反公务员录用和试用期管理有关规定的,取消聘用。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4〕14号)精神,自2015年起,我省新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七。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机构要坚持原则,严格程序,依法办事。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纪,主动接受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发现考试作弊或作弊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任何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都将受到严肃处理。从事考试录用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条所列情形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
专项监督举报电话:徐州市委组织部12380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6-8373248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01:30-05:00。
八、本章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附:2016年徐州考试录用公务员期间咨询电话。
2016年徐州考试录用公务员期间咨询电话
区号:0516
招考政策咨询电话83733169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80800319市公务员局招考培训办公室80800325招考政策咨询电话83716500民革徐州市委组织部人事处87793294鼓楼区委组织部87636609云龙区委组织部80803918泉山区委组织部83861003贾汪区 组织部89675683睢宁县委组织部68069015邳州市委组织部86288776新沂市委组织部88923326徐州监狱85636042 X乌州地方税务局83759680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85806206市公安局83978155市安监局83739269市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69859278市云龙湖风景名胜区行政执法大队(参与公共管理)83960108鼓楼区人保局87636323云龙区人保局80803747泉山区人保局85806117贾汪区人保局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