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023-06-02 230
核心提示:二、申请条件报考人民警察,必须符合2016年本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规定的相关条件,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志愿从事公安工作,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和忠诚度,服从组织分配。检查(政治考试) 是根据省委组织部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察工作的通知》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审的有关规定进行的。拟录用的考生在招聘公示截止时间前放弃录用资格,通过该岗位考试的,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2.笔试时间2016年3月12日:上午09: 00-11: 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14: 00-16: 30《神轮》报考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徐州市公安局徐州市公务员局

徐州市公安机关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

(2016年1月4日发布)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江苏省2016年录用公务员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15〕441号)精神,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公务员局批准,我市公安机关2016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138名。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岗位

招聘计划的职位、人数、条件详见《徐州市2016年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可通过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徐州人事考试网()查询。

二、申请条件

报考人民警察,必须符合2016年本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规定的相关条件,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志愿从事公安工作,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和忠诚度,服从组织分配;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

(3)符合专业、学历等条件和要求。招聘岗位中规定的;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1日至1998年1月17日期间出生)。报考公安特警职位的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90年1月11日以后出生)。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及报考法医岗位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0年1月11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体貌良好,体检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进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人民警察:

1.不具备公务员资格的;

2.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3.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的;

4 .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5.隐瞒个人重要信息,弄虚作假,误导或欺骗组织、领导和公众;

6.贪污、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

7.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产;

8.滥用职权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

9.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10.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11.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12.触犯刑律的,免予刑事处罚;

1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劳动教养的;

14.被开除公职、党籍、团员的,在高等教育期间被开除学籍的;

15.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16.自2013年1月18日(含)起受到严重记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察看、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17.自2011年1月18日(含)起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18.自2013年1月18日(含)起,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辞职或被责令辞职;

19.自2013年1月18日(含)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降级或辞退;

20.2015年度考核在2014、2015年度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21.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的;

22.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正在服刑,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配偶、直系亲属或者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等。

对我有重大影响的配偶、直系亲属或者旁系亲属正在被立案审查,对我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正在服刑等。,并申请有关政法机关处理;

23.政治道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差,以及其他不适合担任公务员的情形。

不得以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报考。

三、报名方式

(一)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方式进行。本次招警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与全市公务员招录同步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考生可在省内选择考区参加笔试。报名网站:徐州人事考试网()。

(2)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在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通过后缴费,报名方为有效。考生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线支付相关费用。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根据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二寸正面照片,35 × 45mm证件照,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省内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未通过初审或资格未通过初审的,可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

3、报名后,达不到职位比例的,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核减招录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并已完成缴费的人员可重新报考其他职位(按原报名程序办理),重新报名时间为2016年1月21日09:00-16:00。

4.为减轻特困考生负担,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市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实行网上缴费,先参加笔试。2016年3月14日-3月15日上午09: 00-11: 30,下午02: 00-04: 00到徐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A303室【美食城南,乘坐5、14、20、23、64、91、92、93、94、95、93路公交车。办理考试费减免手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市家庭申请人,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及低保金(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申请人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准考证、扶贫办(处)出具的扶贫证明 家庭所在县(市)的证明,以及贫困家庭基本情况的档案卡(复印件)。

5.考试相关要求详见《江苏省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4)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即2016年3月7日09:00至3月11日24:00,从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市人事考试办公室联系解决。

四、考试方法

(一)笔试

1、书面内容

考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与应用。

考试不指定辅导书,考试范围以《江苏省2016年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

2016年3月12日:

上午09: 00-11: 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 00-16: 30《神轮》

报考人员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报考人员考试时所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用身份证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体格检查和体能测评

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相应岗位计划聘用人数5倍的比例(比例小于此的,以实际人数为准),确定参加体检和体能测评的对象。体检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暂行)》(见附件)进行。体检和体能测评合格者中,按照笔试总成绩, 面试人选按相应岗位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比例小于此的,以实际人数为准)。因体检、体能测评不合格出现计划空缺时,按照同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

体检和体能测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公务员局共同组织实施。体检和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将通过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通知。

(三)资格审查

体检和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参加面试前应进行复试。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招聘简章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不具备报考条件或材料不全者,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按照招聘计划中1: 3的比例(比例小于此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确定参加面试,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考察(政审)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拟聘用人数1: 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不变,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检查(政治考试) 是根据省委组织部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察工作的通知》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审的有关规定进行的。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子岗位。

(六)宣传和就业

考察(政审)合格者为拟聘用人选,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天。如果有举报,请举报人签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后,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招录机关报省公安厅政治部批准后,到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手续;反映影响就业问题并经核实的,不予聘用;如果一时反映的问题难以核实,可以暂缓聘用,待调查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录用的考生在招聘公示截止时间前放弃录用资格,通过该岗位考试的,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招聘公示截止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予递补。

动词 (verb的缩写)就业后的管理和待遇

被录用人员必须参加市公安机关组织的新民警察岗前培训,试用期一年。培训试用期结束后,考核合格者,评定警衔,享受人民警察待遇。培训不合格或违反公务员录用和试用期管理有关规定的,取消录用资格。

不及物动词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肃招聘纪律,自觉接受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发现考试作弊或作弊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任何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都将受到严肃处理。

专项监督举报电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6-83732486

七、本章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招聘时政策咨询电话:市公务员局

联系电话: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招聘单位电话:市公安局

铜山区人保局

丰县人保局

沛县人保局

绥宁县人保局

新沂市人民保险局

邳州市人保局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01:30-05:00。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0
 
更多>同类资讯
  • redadmin
    加关注0
  • 没有留下签名~~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友情链接:
网站首页  |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用户协议  |  隐私政策  |  版权声明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