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春节过后都出现用工荒,企业不惜花大价钱招聘人才。然而,在这个熙熙攘攘的招聘季节,也有一些与就业有关的欺诈信息。2015年3月11日,市第一法院审结了一起以招聘为名的诈骗案。一名只有初中文化程度的58岁被告人,通过在网上发布虚假招聘信息骗取钱财,且屡屡得手。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刘有期徒刑9个月。目前,刘尚未提起上诉。
■案例回顾:应聘酒店工作,面试通过后需要交充值卡吗?
2014年4月的一天,市民高先生在浏览网站时,无意中发现了一条西区某酒店的招聘信息。这条消息简要解释了慷慨的待遇。高先生拨通了网站上“刘经理”的电话。简单聊了几句,对方通知高先生到酒店大堂面试。
几天后,高先生来到酒店大堂,拨通了“刘经理”的号码。“他让我在酒店大堂等,但他没有出现。”高先生说,“刘经理”只问了他的体貌特征,然后说他通过了面试。随后,“刘经理”让高先生充话费,说是工作联系。后来,高先生被以办健康证为由,要求向其银行卡转账。随后,“刘经理”关掉了手机,失去了联系。
2014年7月4日,警方在东莞将被告人刘某抓获,现场起获手机3部、银行卡7张、12200元、笔记本电脑1台、无线网卡等物。被告人刘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作案原因:就因为求职被骗,就想到了诈骗别人。
刘某落网后,交代了自己作案的原因和过程。原来,刘在网上求职时也曾被人用同样的方法诈骗。后来找不到工作,就想到了骗别人。
2014年4月开始,刘在“58同城”、“赶集网”、“人民网”等网站发布虚假酒店招聘信息,并留下手机号码进行诈骗。被害人高某、潘某、熊某等人回电后,刘某以需要开通工作手机为由,要求被害人购买手机充值卡,并将充值卡内金额转入刘某的支付宝账户,或以需要办理健康证为由,要求被害人直接将款项转入刘某的银行账户。
对于支付宝账户内的部分诈骗所得,刘要么转到银行卡内,要么在网页上用于账户充值和消费,等待下一次诈骗。截至2014年7月4日,刘的支付宝账户共转出诈骗款7410元。
2015年3月11日,市第一法院结合案情,判处刘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追缴其违法所得7410元。
■法官的陈述
不要轻信网络求职中的高薪招聘信息。
市第一法院法官宫铃表示,招聘网站上经常出现对求职者要求不高、薪水诱人的“紧急就业信息”。本案被告人刘利用求职者急于找工作的心理实施诈骗。此案比较特殊,因为刘通过让受害人购买充值卡的方式,一次骗取几百元不等的小额钱款,让一些人放松了警惕。在这种情况下,利用手机、座机电话、网络电话等通讯工具或者网络终端,向不特定的人发布虚假信息,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统称为电信诈骗。由于电信诈骗的受害人不特定,作案手段隐蔽,其社会危害性也相应较大。
针对网络诈骗,公民应做到“四个务必”:
1.不相信不理会:即不相信网上信息、网站链接、电话和短信,不接听或回复这些来历不明的电话和短信;
2.不泄露、不转账:不将自己和家人的身份信息、银行卡账号、密码透露给对方,不向陌生人汇款、转账;
3.核实:需要核实对方的身份和对方描述的情况的真实性;
4.报案:这是需要提到的一点。只有受害人向公安机关提供犯罪分子的作案细节,如电话号码、汇款账号等,才能帮助公安机关侦查破案。从这个角度来说,“案”也是一种社会责任,不报案不仅是对自己财产权的放弃,更是对犯罪的一种宽容和放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