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剖析:广东高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重点关注保健食品诈骗老年人犯罪!

   2023-12-07 400
核心提示:此次典型案例主要涉及以下三种犯罪行为:1. 利用保健食品诈骗老年人犯罪:2015年3月起,被告人叶友健、林彩英等28人在广州市各区街巷设立多间门店,以销售五谷杂粮等“绿色食品”为幌子,吸引老年客户办理会员卡并收集其家庭、经济、疾病等信息。2. 以高息借款为名诈骗老年人犯罪:2013年9月至2020年9月,被告人廖翠萍在经营的书店已资不抵债,虚构与政府单位合作订单、购买书本需要资金周转、书店扩大业务、投资人脸识别设备等理由,以月息3分至1角不等的高额利息回报为诱饵,骗取了77名被害人借款319笔共计1621

7月13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第二批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典型案例,其中刑事案件3宗、民事案件1宗。此次典型案例主要涉及以下三种犯罪行为:

1. 利用保健食品诈骗老年人犯罪:2015年3月起,被告人叶友健、林彩英等28人在广州市各区街巷设立多间门店,以销售五谷杂粮等“绿色食品”为幌子,吸引老年客户办理会员卡并收集其家庭、经济、疾病等信息。随后,他们组织老年人外出旅游,举办“养生保健”讲座,并利用假冒的“专家”“医生”“营养师”按事先收集的信息为老年人“诊病”,以市场价10倍甚至更高的价格销售保健食品,骗取了320名被害人共计1527万余元。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为,被告人叶友健、林彩英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判处叶友健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50万元;林彩英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30万元。

2. 以高息借款为名诈骗老年人犯罪:2013年9月至2020年9月,被告人廖翠萍在经营的书店已资不抵债,虚构与政府单位合作订单、购买书本需要资金周转、书店扩大业务、投资人脸识别设备等理由,以月息3分至1角不等的高额利息回报为诱饵,骗取了77名被害人借款319笔共计1621.4万元,其中绝大部分为老年人。兴宁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为,被告人廖翠萍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判处她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30万元。

3. 冒充国家工作人员和以“养老”名义投资房地产犯罪:一些犯罪分子以虚假的身份和名义,如冒充国家工作人员、以“养老”名义投资房地产等,侵害老年人的财产安全。这些犯罪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而且严重影响老年人身心健康和家庭和睦,对社会和谐稳定也产生了严重影响。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旨在依法严惩严重损害老年人合法权益、严重影响老年人身心健康和家庭和睦、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违法犯罪行为,助力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这些典型案例警示我们,犯罪分子往往利用老年人对健康的重视、对关怀的渴望以及对金钱的诱惑,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一步步诱骗老年人落入陷阱。因此,我们应当加强老年人财产安全的防范意识,提高老年人自我保护能力,以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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