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越来越注重养生保健,但一些不法分子却利用这一点,虚构包治百病的保健品,欺骗老年人,骗取钱财。近期,浙江省绍兴市一桩非法销售保健品案被曝光,主犯吕某和张某因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支付980万元人民币的惩罚性赔偿金。
2019年7月,一封手写的投诉信寄到了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人马大爷称自己可能被骗了。原来,马大爷在一个月前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推荐了一款名为“小分子古方化糖II代”的降糖药。由于自己患有糖尿病,马大爷相信了对方的话,并支付了3980元购买了两个疗程的降糖药。
然而,推销电话并未停止,这让马大爷开始怀疑这款药物是否正规。于是,他把情况投诉给了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委托鉴定,马大爷购买的降糖药含有盐酸二甲双胍,这是一种用于治疗糖尿病的西药,但在保健品中是明确禁止添加的。
随后,市场监管部门将这一涉嫌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迅速展开侦查,并在陕西省西安市查获了销售窝点,以吕某、张某为首的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团伙成员相继落网。
据交代,2016年,吕某、张某合伙成立了陕西某商贸公司,从不敢正规渠道购入“三无”降糖胶囊,自行包装后命名为“小分子古方化糖II代”,并组织人员通过电话推销,推销的对象是从网络购买的大量个人健康信息中筛选出来的人。
在吕某、张某的指使下,他们形成了一条完整的销售链。销售人员假冒厂家推广中心,向高血糖患者寄送体验品及宣传册,冒充“指导老师”跟进回访、推销,虚假宣称该产品为纯中药且具有化糖疗效,诱骗高血糖患者以售价1990元一个疗程的价格购买服用,款项则由快递人员统一代收。
经查,从2018年底至2019年10月,该团伙销售额达98万余元,所销售的保健品均含有非法添加的盐酸二甲双胍。
该案被移送至绍兴市柯桥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通过引导侦查和自行调查,查明了违法销售数额,并追加认定了吕某、张某等人以非法手段获取他人健康等信息的事实。同时,该院对吕某、张某等人以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提起公诉,并依法向全社会公开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