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报告由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结合全省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以下简称各地)和省政府直属单位(以下简称单位)2013年度报告及其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为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从中国www.hlj.gov.cn下载。
一、2013年工作
(一)注重宣传,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2013年,全省各地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规定,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当前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为重点,加强组织领导,深化公开,2013年,全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2.4万条,比上年增长3.3%。其中,省直机关和省直单位主动公开信息29.6万条,比上年增长9.2%;各市主动公开信息59.2万条,比上年增长13.7%; 县级政府及县级单位主动公开信息43.6万条,比上年增长2.1%。2013年,黑龙江省59个部门公开了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算;10个省级部门首次公开“三公经费”决算。
1.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行政审批、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收费、征地拆迁、公共企事业单位等9个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重点,用1个多月时间深入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审计厅等牵头单位督促指导工作,推动了工作落实,实现了从日常公开向突出重点公开的转变。2013年,全省各地各单位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成效显著。省财政厅扎实推进财政信息公开, 并且经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研究中心权威评估,黑龙江省财政透明度位居全国第五。省环保厅针对公众关注的热点,开设了“污染源环境监测信息”专栏,加大了此类信息的宣传力度。全年发布污染源监测信息530余条,比去年增长200%。为让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省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充分利用门户网站、12331食品药品投诉电话和服务大厅,推进信息公开,受到群众好评。
2.推进权力信息公开。各地各单位进一步完善和更新行政权力目录,绘制行政权力流程图,公开行政权力的名称、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等。确保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积极探索政府常务会议和重大决策全过程,严格落实涉及民生和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听证制度,积极推进决策民主、科学、公开,充分满足人民群众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结果的公开力度。齐齐哈尔市、大庆市、鸡西市、 绥化市、宜春市坚持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结果定期公开制度,有行政执法处罚的部门和单位每月按规定如实公开执法结果,为群众查询和监督行政执法创造了条件,促进了行政执法的公平公正。
3.加大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力度。2013年4月,会同有关部门绘制了企业设立、固定资产投资、生产经营、资质四大类96项行政审批流程图。在每个流程图中,标注了每个环节的主体、依据、条件、材料、程序、时限等事项。该流程图于2013年9月23日刊登在《黑龙江日报》以及省政府门户网站上。
4.依申请适当接受公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了申请受理、审查、办理和答复程序,明确了答复责任。在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的同时,注重典型案例的分析、研究和汇编,认真梳理一些带有规律性、倾向性的问题和普遍有效的工作经验,不断提高全省依申请公开水平。2013年,全省受理公开申请3567件,其中省政府和省直单位受理2136件,占总数的59.9%;市政府和市直单位受理952件,占总数的26.7%;县级政府和县级单位受理案件479件, 占总数的13.4%。据申请,公共事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不存在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2013年,未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费用。
5.通过政府公报和新闻发布会予以公布。2013年,共编发政府公报24期,共编发政府信息186条,其中法律法规44条,国务院文件27条,国务院办公厅文件38条,省政府文件15条,省政府办公厅文件49条,省直单位文件13条。每期印刷3.5万册,免费提供给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乡镇、社区,在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图书馆、火车站也设立了免费阅读点。2013年,省政府及省直单位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召开新闻发布会20场,举办政府访谈9场。
(二)创新开放平台,信息发布更加人性化。
1.使用新的管理系统披露信息。根据省政府常务会议要求,设计开发了省级政府信息网上公开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支持数据统计、依申请网上公开、基于多引擎模式检索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省级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动态监管等功能。新版开放目录的栏目划分更加全面、规范、科学,便于人们查询和监督。经过调试和培训,该管理系统于2013年底在黑龙江省政府门户网站正式上线。管理系统的运行提高了我省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引导主流声音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开通省政府网上政务服务中心。2013年10月,省政府网上政务服务中心建成开通,38个省级部门承担的544项非涉密审批事项全部公开,网上办理。通过网上政务服务中心平台,将省级行政审批事项审批部门的名称、实施主体、流程图、政策依据、申请条件、附件材料、办理程序、环节时限、办理结果、联系方式等一步向社会公开。此外,网上政务服务中心平台还公开了网上咨询、网上建议、投诉举报、举报操作流程等。, 为行政相对人网上申报审批事项提供了便利。网上政务服务中心开通以来,各部门网上审批情况每月在省政府网站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3.探索利用新平台披露信息。一年来,各地各单位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大力拓展公开渠道,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影响和覆盖面。省公安厅积极利用新平台进行探索,早在2011年4月就开通了省公安厅官方微博——“龙警微博”。微博开通以来,共发布信息4000余条,受众近52万人,为加强公安机关与社会各界的有效联系发挥了积极作用。2013年6月,黑龙江省公安厅官方微信“龙警”公众平台正式注册上线,延续了“龙警微博”的发布风格,采用语音、视频、 图文等形式发布我省警务工作动态,向微信用户提供警务信息服务。宜春畅通了民众与政府沟通交流的渠道,积极努力实现了官民互动栏目《在线访谈》、新闻访谈节目《解读与采访》、广播直播节目《时尚热线》的新跨越。其中,《解读与访谈》节目举办48场,播出时间720分钟。
4.完成县级电子政务试点工作。2013年4月,与省监察厅组成联合评估组,对肇东市、富锦市、哈尔滨市平房区3个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服务的试点单位进行了检查评估。经过检查,三家试点单位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均顺利完成了试点工作。下一步,试点工作经验将推广到全省,以深化基层政务公开,提高基层政务服务水平。
(3)加强指导和监督,夯实公开工作基础。
1.加强工作部署。2013年初,研究制定了《2013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了推进全省政务公开的主要目标任务,有效增强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制定印发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实施意见》,对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2.注重检查和考核。加大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力度,研究制定了《2013年全省政务公开考核评比实施方案》和《2013年全省政务公开考核细则》,细化工作目标,明确任务分值,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坚持日常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利用近两个月时间,对50个省级单位进行检查指导,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3.严格的年报制度。在省级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集中发布各地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2013年2月,印发了《关于报送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的通知》。同时加大了对报告公开的检查力度,在网上对各地各单位的年度报告公开情况进行了检查。4月,印发了《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报告网上公示情况的通报》,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求有关市、部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行整改,进一步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水平。
4.推进基层政务公开。2013年5月至6月,我们分赴庆安县、绥棱县、依安县、克山县、克东县、林口县市、密山市等13个县(市),在25个乡(镇)进行督导,有力推动了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一年来,各地全面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全省县乡政务公开的意见》,从内容、形式、程序、时间、保障措施五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推进,形成了基层政务公开联动机制。大庆市完善四级便民服务中心(室)综合功能,200项事项可在大庆县中心公开办理;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提供了6大类66项服务;村级服务室可提供6大类30项服务。佳木斯市推进“阳光乡村工程”信息化建设,覆盖7个县(市)、63个乡镇、1296个村。阳光乡村工程网把各种农业数据和行政行为“晒”在阳光下,从制度上“网”住基层干部,让各种“猫腻”无处藏身,促使基层。
5.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政务公开。2013年将继续推进公共服务公开,以公开促公共企事业单位提质增效。巩固和加强了阳光考试、阳光安置、阳光择校、阳光评聘、阳光金融。同时,对学校收费及收费管理、学校内部改革及人事管理、干部廉洁自律、举报监督电话等信息进行了公开。各地医院普遍实行医疗服务信息、医疗服务价格信息、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信息公开,实行住院病人“一日清单”制度和门诊费用清单制度。哈尔滨市和大庆市全面公开了服务资质, 小区物业企业的服务责任、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服务收费和维修投诉电话,还要求每个小区物业编制一份物业服务手册。
6.加强宣传和培训。2013年4月28日,与哈尔滨市政府事务办公室联合举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五周年宣传日活动。在哈尔滨市中央大街设立宣传台,对条例进行咨询宣传,受到群众好评。加强政务公开从业人员的培训和学习。2013年,各地共举办培训班135期,培训人员13517人,各单位举办培训班50余期,培训人员3850人,提高了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人员的专业化水平。编制了15期政务公开工作简报,有效推广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3年,黑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信息披露不够及时;二是信息披露形式不够便捷;三是信息披露内容缺乏深度。2014年,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善:
(1)加强指导和监督,确保信息披露及时。
针对信息公开不及时的问题,近期将对省级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省级部门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对信息发布和更新不及时的单位进行指导和督促。问题比较严重的,督促单位进行指导,规定整改时限,并进行验收。同时,对省直单位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网上内容真实及时、群众反映好的网站进行公示,督促网站信息公开较差的单位改进工作,向好的单位学习,充分利用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实现全省各单位在门户网站建设中的共同提升和发展。
(二)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确保信息公开便捷。
针对信息公开形式不够便捷的问题,既要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网站,又要建立“黑龙江政务”微信平台,充分利用微信快捷方便的特点,及时发布公众关注的各类政府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效性。继续用好省级政府信息网上公开管理系统,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省级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综合运用文字、数字、 图表和图像及时、全面地公开各类政府信息。结合肇东市、富锦市、哈尔滨市平房区3个试点单位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务公开和政府服务的做法和经验,加强基层电子政务平台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借鉴三个试点单位的经验,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基础,提高电子政务平台建设水平。
(3)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确保信息公开深度。
针对信息公开深度不够的问题,要进一步深化和细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继续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在2013年“三公经费”全面公开的基础上,省直部门将进一步细化公开事项,指导督促市以下政府加快“三公经费”公开,力争尽快实现市县政府“三公经费”全面公开。努力做好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食品药品、保障性住房分配、医疗服务收费、高校招生、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和公示。加快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披露, 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信息,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构建诚实守信的经济社会环境。
(四)加大网上审批力度,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2014年,着力解决部分部门网上审核率低的问题。通过网上调查、现场检查和定期考核,查找、发现和分析网上审核率低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对部门进行指导、服务和监督。继续将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的名称、实施者、流程图、政策依据、申报条件、附件材料、办理程序、环节时限、办理结果等内容公开,遏制传统审批流程中存在的不规范、随意、低效甚至权力寻租等问题,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群众满意。
(五)加强对公开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评价机制,将其纳入责任制和绩效评价体系,明确评价的原则、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加强政务公开考核结果的应用,及时向社会发布和告知考核结果。抓住政务公开的重点领域开展监督检查,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提高监督检查的有效性,推动政务公开的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