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0月13日讯(记者段思琪)国家统计局2021年5月11日发布的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2020年,我国总人口14.12亿人(不含港澳台,下同),60岁及以上人口2.64亿人,占比18.70%。随着我国老年人口的不断增加和老龄化程度的加深,老龄产业的规模也在不断扩大,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之一。但一些不法经营者利用老年人信息闭塞、需要陪伴、渴望健康、认知薄弱等特点,炒作概念,虚假宣传,设置陷阱,骗取老年人钱财。老年人消费侵权问题时有发生。在重阳节到来之际, 为帮助老年消费者提高风险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中国消费者协会提醒,购买药品应选择正规渠道,寻找保健食品的蓝帽子。谨防低价游陷阱和投资理财陷阱。远离非法会议营销,警惕各类电信诈骗。消费前做足功课,遇到纠纷理性维权。(一)从正规渠道购买药品,谨防医疗效果显著的食品和虚假广告“神医”“神药”等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体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体生理功能并指定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化学药和生物制品。目前, 一些不法经营者将假冒伪劣药品包装成“神医”、“神药”出售。忽悠老年人购买,非法牟取暴利。对此,中国消费者协会提醒老年消费者:一是要通过医院、药店等正规渠道购买药品,并仔细核对药品批准文号。除不实行审批管理的中药材、中药饮片外,在我国上市的药品须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注册证和批准文号后方可上市,以保证药品的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消费者应尽量选择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医院、诊所、药店等正规场所(包括电商平台)购买药品, 并认真核对药品的批准文号(国药准字号)和有效期。消费者可以在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网站上查询和验证。消费者千万不要购买没有批准文号或在国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不到国药标准号信息的药品,以免受到假药的侵害。2021年5月,浙江温州市场监管局近日公布了该市民生领域“铁腕”行动典型案例,其中一起为“龙湾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杨涉嫌生产销售假药案”。2021年2月25日,龙湾区市场监管局永兴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线索对杨住处进行检查,发现8瓶 “新痛风特效药”,上面写着“功能主治:急慢性痛风,本药具有祛风除湿、散寒止痛之功效……”外包装上,符合医学的定义。但该产品并未获得药品批准文号。以上药品经温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科学研究所检测,检出地塞米松。杨销售上述假药的行为涉嫌违反《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之规定,构成销售假药罪。目前,该案已移送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分局依法侦查。第二,要警惕医疗效果显著的食品,很可能非法添加了药物,对健康有害。食物不是药物, 而且对治病也没什么效果。对于一些声称能治病的“食品”,要么是虚假宣传,要么很可能是非法添加的药物。长期食用这类“食品”,会给消费者带来极大的健康风险。8月24日市场监管总局查处的第四批2021件民生领域典型案件中,就有一起河南省济源市市场监管局查处黄等人销售非法添加药品食品案。2021年7月5日,济源市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投诉,称其在黄某购买的花粉山药片糖果,服用后降糖效果非常好,但同时出现了一系列不良反应。经过检查, 产品中检出格列本脲。格列本脲是一种具有明显降血糖作用的处方西药。由于副作用明显,长期大量使用会引起低血糖和肾脏疾病,甚至导致死亡,因此该药只能用于特定人群,需要在医生指导下服用。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任何药物”,涉嫌违反《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目前,该案已移送公安机关。第三,要小心网络上关于“神医”“神药”的虚假广告,不要为了追求健康而失去健康。为了获得经济利益, 一些不法经营者发布涉及中医药的虚假违法广告,通过虚假或夸大疗效的方式诱导消费者购买和使用。这种行为不仅影响了中医药的健康有序发展,也给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带来不利影响。在9月29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第五批查处“铁拳”2021件民生案件典型案例中,就有“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甘肃卓元堂互联网医院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2021年3月17日,七里河区市场监管局对甘肃卓元堂互联网医院有限公司梅林县中医诊所进行了现场检查, 并发现《产品介绍-宁洱方》、《产品介绍-豁肺方》等产品的大量广告资料,上面印有“古方、古法采药炮制”等字样。经查,该公司在“中华网”健康专栏发表的《兰州卓元堂中医馆——在线诊疗的先行者》一文中,宣传“年访问量10万人次以上”;在“兰州热线”信息栏目发布的《卓元堂中医院,兰州首家开通网上问诊咨询的医院》一文中宣传“特邀国家级中医院士、国医大师、省内外优秀中医专家坐诊”等内容。与此同时, 公司客服人员通过在线咨询的方式向患者宣传“保证永不复发;我们用200多年的秘方”“平均治愈率95%以上”“保证永不复发;还有几十万的康复案例等等。该公司的广告与事实不符,严重误导公众。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属于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七里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处以80万元的行政处罚。(2)保健食品不能治病。选择正确的食物有助于健康。保健食品是指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合特定人群食用, 具有调节身体的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对人体无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老年人购买保健食品要注意三点。第一,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选择。每一种保健食品都有其适宜人群或不适宜人群。老年消费者首先要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实际需求。建议他们去正规医院体检,听从医生的建议,再购买保健食品。然后根据保健食品宣称的功能和适合的人群来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目前,我国批准的保健食品分为两类。一类是限于维生素和矿物质的营养补充剂。另一类是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保健食品,分为27项。包括增强免疫力,改善睡眠, 缓解体力疲劳、提高缺氧耐受力、辅助防护辐射危害、增加骨密度、辅助防护化学性肝损伤、缓解视疲劳、祛痘、祛黄褐斑、改善皮肤水分、改善皮肤油脂、减肥、辅助降血糖、促进生长发育、抗氧化、改善营养性贫血、辅助提高记忆力、调节肠道菌群、促进排铅、促进血液循环。超出上述功能的保健食品宣传属于虚假宣传。一般情况下,每种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不超过两种,那些包治百病、无所不能的保健食品是不存在的。二要识别“警察机动部队”(保健食品的标志),仔细核对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保健食品市场鱼龙混杂, 而消费者一不小心就会买到一些包装非常像保健食品的普通食品或者假冒伪劣保健食品。因此,消费者在购买保健食品时,应尽量选择超市、药店、专卖店等场所或信誉良好的电商处购买保健食品,注意查看商家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及其经营范围是否包括保健食品销售,并查看产品包装是否有“警察机动部队”保健食品专用标识和批准文号。没有“警察机动部队”就不是健康食品。产品批准文号的真实性及具体注册或备案信息可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专用食品信息查询平台(http://tsspxx.gsxt.gov.cn/gcbjp/tsspindex.xhtml)上查询。第三, 要注意保健食品与其他食品、药品的区别,按照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保健食品不同于其他食品和药品,要严格区分。保健食品不含全面的营养素,不能代替其他食物和日常饮食。老年消费者在食用保健食品时应坚持均衡饮食。保健食品没有疾病治疗或预防功能,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保健食品一般需要较长时间才能达到保健的目的。不要指望所谓的“疗效”“见效”,不要听信把保健食品吹捧成灵丹妙药或者片面夸大药物副作用的虚假宣传。消费者如有不适,应及时到正规医院就诊, 而不应该完全依赖保健食品,以免延误病情。另外,你吃的健康食品越多,你就会越健康。你必须按照标签和说明书上要求的剂量和次数服用。在食用营养补充剂时,也要注意不要与同类营养补充剂同时食用,以免过量补充。(3)低价游看似天上掉馅饼,实则是精心布置的购物陷阱。一些“黑心”旅行社利用“团购价”、“零团费”的噱头如“自由行”、“旅游补贴”等吸引游客上门,但为了降低经营成本,可能会在行程、交通、餐饮、住宿等方面大打折扣,并在行程中安排各种购物环节, 或者在签合同的时候把最刺激最付费的景点排除在低价团费之外。这些行为严重影响老年消费者的出行体验,容易产生消费纠纷。因此,老年消费者在选择旅行社和旅游产品时,应更加关注旅行社的信誉和旅游产品的质量,同时考虑自身的身体状况和承受能力,并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详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旅游行程和双方的违约责任,特别注意合同中是否有针对老年消费者的特别条款。如果发现旅行社的合同向老年人收取年龄“附加费”和高额押金明显不合理, 必须提前与旅行社协商解决,切不可盲目签。此外,老年消费者在旅游时,也要随身携带一些常备药品,防患于未然。例如,2021年4月22日,文化和旅游部旅游质监所发布了“不合理低价游”投诉十大典型案例。第一种情况是以“竞赛奖”的名义赠送旅游案例。游客周投诉称,湖北宜昌某旅行社以奖励“中老年健身舞大赛”获奖会员为名,组织5人“零团费”赴港澳6日游。旅游过程中,导游有诱导购物行为。所购货物明显质价不符,周等五人共花费9万余元。000元。据宜昌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调查,该旅行社以奖励某中老年健身舞大赛获奖成员为名,组织197名中老年人赴港澳旅游。其中,55岁以下的中老年人缴纳的团费为0元,55岁以上的老年人缴纳的团费为380元,且该社未向地接社缴纳团费,地接社需要通过带领游客购物获得收入。经调解,旅行社同意为游客办理退货手续,并预付了9万余元。(4)投资理财不是投机发财。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和经济收入的不断增加, 中国的老年人一般都有一些积蓄。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缺乏理财知识和掌握的信息,打着各种项目的旗号,在“高额回报”的诱惑下,布下了层出不穷的诈骗“套路”。很多老人忍不住被诱入陷阱,造成了严重的财产损失。对此,建议老年消费者积极学习投资理财知识,明确投资理财不同于银行储蓄存款,各类金融产品都有一定的风险。并且积极和孩子沟通,如果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问孩子,注意听听孩子的意见。第二,我们应该去银行, 保险公司等正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仔细阅读理财产品说明书或理财合同,了解理财产品的种类、风险等级、保本、预期收益率、投资方向或挂钩标的、流动性安排等细节。第三,要根据要求评估风险承受能力,根据评估结果选择适合自己的理财产品,注意适度投资,分散风险,既不能“孤注一掷”,也不能“孤注一掷”。第四,警惕高息理财项目,远离非法集资。要抵制“高息”理财项目的诱惑,不要相信商家任何“低门槛高回报”的宣传,不要购买通过理财群销售的理财产品, 旅游、讲座、电话或上门,不要购买资金不明、投资业务不清的理财产品,防止血本无归。例如,近期,北京、广东、河南等地发生了利用“以房养老”概念非法集资或转移老年人财产的案件,受害人损失惨重。“以房养老”这种金融诈骗的基本套路是,诱骗老人将自己的房子拿出来抵押,然后将借来的钱投资到一个号称每月能拿到10%-15%的高息“金融项目”上,老人将房子的处置权交给金融公司。刚开始,老人每个月都能收到相应的回报,但没多久,不仅收益和本金无法返还,连自己的房子都被强制过户,老人在 "没有钱和房子。"有媒体做过不完全统计。仅在北京,就有3000多名房主陷入住房金融的陷阱,其中大多数是老年人。(五)不参与非法“销售”,不信任商家。“洗脑”宣传目前,一些不法经营者打着“惠民工程”、“政府补贴”、“一带一路”等鲜明旗号,冒充国内外著名的医学科研院所、基金会、行业协会,打着神医、专家、教授、研究员等各种头衔,标榜自己的产品为国内重大发明或国际领先科技成果,忽悠老年人大量购买其产品。不管卖的是什么药品、保健食品、保健品、普通食品还是其他产品,都成了“神药”或者“神器” 可以治疗疾病,有益健康。通过强调老年人容易患病,夸大产品功效,反复介绍“成功”案例,有的甚至将广告编成朗朗上口的歌曲和口号,对参会的老年人进行“洗脑”宣传。事实上,这些经营者往往没有相应的营业执照和营业执照等资质,其产品并不具备宣传中的神奇功效。老消费者一定要擦亮眼睛,远离健康讲座、专家访谈、有奖讲座、“专家咨询”、免费体检、贴心体验、免费旅游等非法“营销”活动,采取家访送礼、亲情纽带、会员打折、寄卖、饥饿营销等多种方式推销产品。他们不相信商家的“洗脑”宣传, 不要贪小失大。例如,2021年1月,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某销售场所进行检查,现场聚集了约200名中老年人。一家家纺公司的工作人员正在宣传其产品。内容涉嫌虚假宣传。经查明,当事人以举办28周年庆典为由,通过免费领取鸡蛋和礼品的方式,吸引众多中老年消费者前来听课,并虚假宣传其蚕沙枕含有37种纯中草药,抗菌被具有杀菌消炎功能,黑金功能采用中非黑钻石制成,可辐射能量波,提高免疫功能。根据调查, 蚕沙枕的填充物只有蚕沙和涤纶纤维,黑金功能被的填充物是黑金纤维棉,抗菌功能也是自己补的。象山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20万元的行政处罚,停止违法行为。(六)电信诈骗手段层出不穷,一定要管好自己的“钱袋子”。近年来,电信诈骗呈上升趋势,老年人由于识别诈骗、防范诈骗、抵御风险能力较弱,成为电信诈骗的主要受害者之一。电信诈骗主要表现为:冒充“老朋友”以各种理由借钱或冒充医护人员说孩子住院需要交手术费;虚假中奖或扶贫诈骗, 老年人想要领取奖金或扶贫补贴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如押金、邮费、手续费或个人所得税;冒充银行或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工作人员的电话号码,以信用卡透支或冒用、涉嫌巨额诈骗、涉嫌洗钱等为由,要求将资金转入所谓的“安全账户”。资金一旦汇出,相关人员就彻底失联;相亲、交友、诈骗犯罪分子利用老年人朋友孤僻、急于寻找伴侣等心理特点,在互联网社交平台发布交友信息,诱骗老年人添加其好友,然后以各种理由借钱,借钱后消失。有些骗子不仅能准确说出老人或子女的个人信息,还能伪造 “红头文件”取得老人的信任,使其放松警惕;有些骗子会制造一种急迫的气氛,逼着老人急着赚钱才想通,等老人回过神来就来不及了。对此,中消协提醒老年消费者,在涉及金钱的事情上,要理性分析、多方求证,不要草率决定,不要给陌生人转账汇款,不要将银行卡号、密码、验证码等信息告知陌生人,不要贸然听从对方指示,保管好自己的“钱袋子”。中消协建议使用智能手机的老年消费者安装公安部门推出的全国反诈骗中心APP,该APP集防骗知识、典型案例、诈骗预警、举报线索、 举报助手等功能,并能为老年消费者提供多一层保护,防止电信诈骗。例如,2020年12月1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10起电信网络诈骗典型案例。“被告人陈昌祥、陈长友虚构国家资产解冻,发放扶贫资金”就是一例。2017年8月至2019年1月,被告人陈昌祥单独或伙同被告人陈长友,冒充国家扶贫办、财政部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自称“国际话梅俱乐部”等组织的工作人员,通过打电话、发邮件等方式,谎称发放扶贫款、解冻国家资产资金,骗取被害人信任。在受害者打算参与之后, 他谎称发放资金需要达到一定规模的人员,让有意向接收资金的人组队,以执照费、转让费等名义骗取费用,骗取61万余元。本案是专门针对老年人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受害者都在70岁左右,年龄最大的81岁。中国消费者协会提醒老年人,在消费前,一定要主动了解产品或服务的相关知识,“心中有数”后再做购买决定,以免轻率、跟风、盲目、任性。在消费过程中,也要注意保留发票、收据等消费凭证。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 他们可以直接与经营者协商,提出正当要求。如果消费者和经营者难以达成一致,可以拨打热线电话12315或12345进行投诉,也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或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同时,中消协也提醒年轻人多了解父母的消费需求和心理,为老人提供一些科学的消费建议和生活上的细心呵护,经常回家看看,多陪陪他们,让老人过得更安全,生活得更舒心。报告/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