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者网消息)据教育部网站消息,为切实推进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教育透明度和公开度,教育部制定了《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规范指南》。根据《指引》,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包括政策文件、教育概况、民办学校信息、财务信息、招生管理、学生管理、教师管理、重要政策落实、教育督导公开、校园安全等10项一级事项。《指导意见》要求,县级以下义务教育基层部门要立足本地工作实际,按照《指导意见》明确的工作要求和内容,完善工作规范,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组织保障,做好义务教育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工作。其中,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方面,指引明确, 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领域政府舆情的收集、研判、处置和应对机制。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快速回应,最迟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召开新闻发布会表明态度和看法,通报进展情况。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重要部署,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特制定《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南》 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有效推进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教育透明度和公开度。一是总体要求是加强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是深入贯彻“五公开”的具体举措,对规范基层教育公开、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到2020年底, 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内容将覆盖权力运行和政府服务全过程,公开化、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教育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不断增强。县(市、区)以下义务教育基层部门要立足本地工作实际,完善工作规范,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组织保障,切实做好义务教育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工作。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指导、监督和评估作用, 以推进标准化为抓手,不断把教育开放推向深入。二。适用范围本指南的适用范围是义务教育领域的基层部门,包括县(市、区)及以下行政机关、团体或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三。事项公开目录和标准《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包含10项一级事项和34项二级事项。一是政策文件,包括教育法、规范性文件,公开。二是教育概况,包括教育的主要发展、教育统计和义务教育学校名单的公布。第三是私立学校的信息, 包括民办学校基本信息、行政许可信息和日常监管信息公开。四是财务信息公开,包括管理办法、预决算、收费标准等。五是招生管理,包括学校介绍、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结果公开。六是学生管理,包括学籍管理、学生资助政策、学生评价奖励办法、优待政策公开等。七是教师管理,包括教师培训、教师资格认定、教师公开招聘、教师行为规范、教师评价、教师职称评定、特岗教师招聘、乡村教师生活补贴和普通话培训测试公开。第八,重要政策的实施,包括控制辍学、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体育评估和学校美育评估。九是教育督导的开放性,包括普通教育督导和义务教育均衡督导。十是校园安全,包括法律法规、配套制度、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处理、校车使用等。各地要按要求及时公开标准目录中的所有事项,并根据实际情况主动拓宽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渠道、缩短公开时限、创新公开方式,为人民群众获取教育信息提供切实便利,不断提高教育透明度。第四, 政务公开工作流程规范(1)全面落实“五公开”要求。推进决策公开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义务教育工作,决策草案要向社会公开,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推进实施公开,及时公布义务教育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重大项目的实施情况,包括实施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督导方式、成效等。推进管理公开,公开本部门义务教育行政权力事项和主要职能,明确监管事项的名称、方式、结果等相关信息。推进服务公开,公开义务教育服务清单,统一规范服务指南, 并明确主体、依据、条件、流程、材料、收费、时限、咨询和监督渠道等信息。推进成果公开,主动公开义务教育领域重要决策部署、政策规定和规划方案的落实情况。(2)完善信息发布流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管理,信息制作部门在信息生成的同时明确公开属性,公文部门会同政务公开部门按程序做好审核,确保公开属性标注正确。审核后,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需要,主动公开信息将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 以确保人民及时获得信息并方便获取。准确把握不予公开的范围,做好保密审查工作,不得公开涉密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3)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按照“谁起草、谁预测、谁解读”的原则,准确及时地对舆情风险进行评估和解读。坚持重要政策文件和解读方案同步组织部署。文件送审时,必须连同宣传解释方案和舆情风险评估一并提交。当文档发布时, 解读材料将同步发布,全面介绍政策背景、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和实施措施。通过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专家文章、图文视频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直观、通俗地解读重大政策。在政策执行过程中,要紧扣民意,分段、分时段、持续地进行解读。(4)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中政府舆情应对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健全义务教育领域政府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应对机制,明确职责分工, 全面监测舆情,加强研判处置,增强应对效果。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快速回应,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召开新闻发布会,表明态度和看法,通报进展,明确政策措施,引导正确舆论。(5)积极扩大公众参与。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加强官民互动。建立健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政策预公开制度。决定草案应提前发布,以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畅通公众表达意愿的渠道,利用互联网构建公众参与的新模式, 问政,问需,问民。鼓励公众参与形式的积极创新,通过政府开放日、电视问政、列席会议等方式,不断扩大官民互动交流。(6)优化开放平台渠道。按照标准目录内容分类,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教育专栏,优化专栏设置,集中发布教育信息。加强和规范政务新媒体的管理和使用,充分发挥其网络传播力和社会影响力,提高宣传引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基层工作实际和群众需求, 利用好宣传栏、接入点等实体平台,为人民群众获取信息提供切实便利。报告/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