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侯建斌
□本报见习记者刘鑫
近日,中消协发布的《2022年消费者权益保护舆情分析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指出,随着全球电商带来的渠道变革的推动,日流量的获取和转化将逐渐取代促销节点的集中爆发。新产品、新品牌、新消费趋势将逐渐引导市场从销量第一走向更加理性的商业逻辑。平台要从大张旗鼓的争流量“储备”到小步快跑,消费者从“冲动剁手”逐渐走向“理性种草”的常态。
《法治日报》记者注意到,今年“618”促销活动期间的负面消费信息主要集中在产品质量、快递、价格促销、现场配送四个方面,涵盖线上线下、传统刚需、升级商品。
对于直播中的种种乱象,多位接受记者采访的专家呼吁,明确和压实平台责任,提高主播等群体的法律意识,不断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平台必须严把质量关
有效保护用户的安全。
报告显示,监测期间收集到77.6万条关于“产品质量”的负面信息。6月1日,关于“小米电视屏幕自动脱落”、“米东青年电子表漏电烫伤皮肤”的舆论关注度更高。6月15日,“广西消费者曝网购电饭煲电源冒烟,客服回应属正常现象”,相关讨论信息在视频平台上引发更多关注。
比事故征兆更让人“害怕”的,是平台客服回复“别怕”时暴露出来的“无底洞”。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告诉记者,消费者应立即停止使用该产品,并向厂家询问具体原因。制造商应对消费者的询问作出真实的解释,并排除与产品使用相关的风险。如果厂家不配合解决或推卸责任,导致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相关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同样,米动青春电子表手腕烧伤是否属于设计缺陷,小米电视屏幕为何脱落,虽然可能需要权威公正的技术鉴定,但平台品控的能力和手段显然需要“全链条”“无死角”的及时检验。
中消协表示,质量安全是消费者权益的底线保护。无论是日常销售还是集中促销,平台都是连接供需的重要桥梁,严把商品质量关不仅是必须的功课,也是法律责任。
“类似的产品质量问题,一般不属于平台知道或者应该知道的范围。平台只要尽到资质审核和日常管理的责任,一般不需要承担相关责任。”陈音江表示,但是,当平台发现平台内产品存在类似问题时,应当及时采取下架问题产品等紧急措施,避免对更多消费者造成进一步损害,否则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快递员拒绝送货上门。
影响客户消费体验
《报告》显示,监测期间共收集“快递”负面信息59万余条,负面信息在6月13日达到峰值,主要涉及两个快递品牌,分别是极兔和申通。极兔快递个别网点被曝拖欠快递员工资,导致快递大量积压,申通快递员拒绝将猫砂送到家中。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表示,快递是指投递到消费者指定的地址,快递员将快递放在楼下而不上楼,显然不属于送货上门。这里需要向消费者说明,送货上门指的是门口,不是楼下,不是小区门口。
陈音江说,快递员要送货上门,就是把货物送到消费者手中,提醒收件人当面验货。所以快递员如果把快递放在快递柜里,一定要先征得收件人的同意,不能擅自决定。如果快递被擅自放入快递柜,消费者可以联系快递员,要求其送到收件地址。如果快递员不配合,可以联系快递公司或者托运人。协商不成的,也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者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要求调解;必要时,他们还可以通过申请仲裁和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此,中消协表示,快递员是商品和服务与消费者“面对面对话”的“窗口”和“前哨”,其服务水平直接影响顾客的消费体验。极兔快递个别网点的快递积压,以及舆论围观中透露出的申通快递拒绝楼上发货,都说明平台不仅要考虑如何在促销期间把货物“送出去”,还要设身处地为配送员和消费者着想。如何更好的“接手”。
低价引流虚假推广
触碰红线需要紧急处理
报告显示,监测期间共收集到29.6万条关于“价格”的负面信息,其中6月1日和10日的负面信息较多。舆论焦点是先涨价后打折的虚假促销行为。
某平台显示,美的“虚假宣传”、“价格欺诈”投诉较多。典型案例中提到,美的很多家电被曝先涨价后打折。有消费者反映,被美的电器反方向“打劫”。美的很多家电被曝先涨价后降价。实际成交额和原价相差无几,甚至产品打折后还要贵上60元。
刘俊海表示,先涨价后打折的套路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消费者有权解除合同。而如果确实构成欺诈,消费者可以要求双倍价格,三倍价格。
针对部分消费者发现尾款超过原宣传金额的问题,陈音江表示:“尾款超过原宣传金额,属于单方违约。消费者有权要求按照原约定继续下单,也可以要求商家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相应损失,如赔偿相关差价等。”
商家涉嫌虚假宣传和价格欺诈。平台有责任吗?刘俊海认为,守土有责是平台的责任,要为消费者站好岗,放好哨,把好关。同时,为了杜绝虚假宣传和价格欺诈行为,监管部门也应该对这些行为进行处罚,及时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行政指导、市场准入、行政监督、行政处罚等手段,依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中消协还指出,事实证明,虽然低价“骗客”的方法短期内可能有效,一时有利可图,但这种任意围捕消费库存、透支商业诚信的做法,不仅触碰了监管红线,而且无视品牌商誉,无视消费者的相关合法权益。无节制无底线的价格战,最终会打破价格合理和质量保证之间的平衡。
背离基本的生活常识
令人发指的欺诈引发质疑
报告显示,在监测期间,共收集“带货直播”负面信息23.7万条。6月18日后,舆情信息量开始增加,6月20日达到阶段性高峰。高峰的出现主要指向舆论讨论的两个方面:一是新东方加入直播带货,开辟了新的带货模式。在人气飙升的时候,“东方精选桃子诉霉变长毛”等词条也出现在热搜上;二是违背常识的商品直播农产品越来越离谱,考验消费者的承受力。
针对带货直播的新模式,陈音江建议,明确并压实平台责任。无论是传统电商平台,还是新兴的短视频平台,只要为直播活动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功能,特别是已经开通了常驻功能的,就必须履行电商平台经营者的责任。同时,要增强主播群体的法律意识。主播在带货直播的过程中作用明显。应当带头遵守法律法规,遵循社会公序良俗,不做虚假夸大和误导性宣传。
“商业直播的创新和破局,永远不能背离最基本的生活常识和商业伦理。”中消协表示,舆论并没有停留在惊叹网络名人直播“脑回路”的“新奇”,让鸡蛋和西瓜长在树上。而是发出了一个强烈的质疑,为什么带货直播这么离谱,能在一个日活跃数亿的平台上走红。
“市场会失灵,监管者也不应该失灵。”刘俊海建议,我们不仅要容忍合法的商业模式,而且要对以欺骗消费者为中心的商业模式采取零容忍的态度。消费者要看清广告,认真签订合同,冷静保存证据,依法理性维权。
陈音江还建议,继续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针对带货直播这种新模式,一方面要坚持审慎包容的监管,另一方面要守住法律底线,保证其在规范中发展。对管理不善、问题频发的平台,要通过约谈、责令整改等方式督促其整改落实;对于明显违法违规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主播和商家,要依法严惩,并根据侵权严重程度列入黑名单,切实增强监管的有效性和震慑力。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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