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吉姆1月20日电(记者王荣海)1月19日,武汉市政府官方网站公布了武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根据预案,重大或者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当在事发后30分钟内向市人民政府报告。第一时间通过主流媒体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最迟24小时内召开新闻发布会。根据突发事件的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事件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类。各类突发事件一般根据其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分为四个等级。根据预案,突发事件预警级别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示。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以通过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报纸、传真、电话、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挨家挨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于老、弱、病、残、孕等特殊群体,学校等特殊场所, 预警应采用有针对性的预警方法。总体应急预案规定了信息报告的时间。获悉突发事件信息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立即向突发事件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报告。得知突发事件信息的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并通报有关部门和机构。一般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区人民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应当在接到信息后2小时内向市人民政府报告;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 接到信息后,应当在1小时内向市人民政府报告;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当在事发后30分钟内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如遇紧急情况,可先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及时提交书面资料。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内容一般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基本情况、事件性质、危害程度、事件发展趋势、采取的措施、责任主体等。,并及时汇报事件处理的进展情况。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应当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扩展响应。超出本市控制能力的突发事件,按照程序, 请求省人民政府协调相关应急力量和资源给予支持,必要时提请省人民政府报请国务院决定,宣布武汉市全部或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在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方面,方案明确由市政府负责处置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工作由市、区两级宣传部门统筹。区人民政府负责处置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工作由区级宣传部门协调。其他应急信息发布工作,按照上级要求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通过主流媒体向公众发布简要信息, 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最迟24小时内召开新闻发布会,根据事件处理情况做后续发布。重大和一般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并根据处置进展动态发布信息。预案要求,人民政府或者其设立的应急指挥机构应当加强对网络媒体、移动新媒体发布信息的管理和舆情分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迅速澄清谣言,引导网民合法理性表达意见,形成积极健康的舆论。报告/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