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发布8月份失信治理月度分析报告

   2023-09-28 460
核心提示:赤峰市文化和旅游局建立了旅游行业失信惩戒制度和旅游企业质量信息动态综合评价制度,将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记录与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了沟通,建立了诚信“红色黑名单”制度,将恪守诚信者列入“红色名单”,失信者列入“黑名单”, 并定期在赤峰市文化和旅游局的官方网站上向公众发布。  内容摘要基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采集的黑名单信息和通过大数据技术从互联网抓取的相关信息,经统计分析,2019年8月失信治理工作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是新增失信黑名单数量较上月呈下降趋势,限飞、限乘等重点领域失信黑名单退出速度加快。(


  内容摘要基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采集的黑名单信息和通过大数据技术从互联网抓取的相关信息,经统计分析,2019年8月失信治理工作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是新增失信黑名单数量较上月呈下降趋势,限飞、限乘等重点领域失信黑名单退出速度加快。在新增失信个人黑名单方面,失信自然人月度增量环比下降19.06%,失信法人和其他组织月度增量环比下降88.27%。在退出失信黑名单方面,本月火车上黑名单的民航机数量增幅最大,达到79.15%。第二, 失信主体积极进行信用修复。统计数据显示,全国各地上报的失信主体在规定期限内主动整改,信用修复后退出黑名单或重点名单的有21178起,主要集中在上海、长沙等十个城市。失信主体主动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门户网站作出信用承诺的有1141例,主动参加信用修复培训的有1451例。三是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取得积极成效。2018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联合组织开展了为期两年的打击骗税专项行动。截至2019年6月底,115,查处企业400家,查出假发票639.33万份,发票金额7.414亿元。涉及税收1129亿元;查处“假出口”企业2028家,挽回税收损失141亿元;15798家企业被移送公安机关,15842家企业被公安机关联合查处。骗税猖獗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一些案件高发地区的发案率开始下降。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日启动“蓝天”专项行动,依法及时查处一批非法专利代理典型案件,加大对“黑代理”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科技部坚持对科研不端行为“零容忍”,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对项目申报、项目评审、奖项提名、基地建设、人才规划等科研活动的各个主体和主要环节进行科研诚信审核。2018年,超过18万人被取消资格或合格。一、失信黑名单新增和整改情况2019年8月,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新增失信黑名单总数和整改退出失信黑名单总数均较上月下降。其中,新增黑名单信息297623条,涉及失信主体258501人,其中法人和其他组织43870人,自然人214631人;129353名主体退出失信黑名单,其中法人和其他组织29726人,自然人99627人。(1) 新增失信黑名单数量环比呈现下降趋势。1.从失信黑名单性质看,各类失信主体月增量有所下降。2019年8月,新增失信自然人214631人,占当月新增失信主体总数的83.03%,新增失信法人和其他组织43870人,占当月新增失信主体总数的16.97%。与2019年7月相比,失信自然人月度增量下降19.06%,失信法人和其他组织月度增量下降88.27%(见图1)。2.从失信黑名单类型来看,进出口领域的失信黑名单月度增量最为明显,而工商撤销企业、统计等领域的失信黑名单月度增量大幅减少。2019年8月,海关失信企业月度增量增幅最大,达到700%;限制乘坐火车的民用航空器黑名单月增量环比增长41.52%;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月增量环比增长40.98%。工商吊销企业月度增量环比大幅下降,达到96.89%;统计显示,严重失信企业月度增量第二,为75.86%。失信被执行人月环比增量下降19.90%(见图2)。(二)限飞、限乘等重点领域失信黑名单退出步伐加快。1.从失信黑名单性质来看,各类失信主体退出数量呈下降趋势。2019年8月,99627名自然人退出信托,占退出信托主体总数的77.02%,环比下降18.60%;29726名法人和其他组织退出,占退出失信主体总数的22.98%,环比下降32.66%(见图3)。2.从失信黑名单类型来看,被限制乘坐飞机和乘坐某些严重失信人的退出者数量环比增加最为明显。2019年8月,被限制乘坐火车、民用航空器的严重失信人数延续上月增长趋势,环比上升79.15%。其次是统计严重失信企业,退出数量环比增长21.88%;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退出数量环比上升18.01%。工商吊销企业数量明显下降,环比下降42.36%;失信人数环比下降19.05%(见图4)。二是失信黑名单企业的区域分布。由于工商吊销企业中包含了部分地区已清理的“僵尸企业”,以下统计分析不包括工商吊销企业数据。(1)部分地区黑名单企业属地比例连续两个月位居全国前列。从黑名单企业属地比例(黑名单企业属地比例=黑名单企业数/本地区工商企业总数)来看,本月黑名单企业属地比例最低的5个省份分别是青海、甘肃、内蒙古、陕西和海南,属地比例最高的5个省份分别是宁夏、辽宁、河南、福建和浙江, 这是中国连续两个月的最高水平。2019年8月,全国省会及副省级城市新增黑名单企业2718家,其中乌鲁木齐、沈阳、郑州、银川、宁波、大连、杭州、昆明、南昌、太原新增黑名单企业占比相对较高(见图5)。2019年8月,全国地级市新增黑名单企业18179家,其中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榆林、焦作、三明、镇江、十堰、哈密、宁德、宜宾、昌吉回族自治州等十个城市在新增黑名单企业中占比较高(见图6)。(二)宁夏等地黑名单企业退出率位居前列。2019年8月,全国黑名单企业数量最多的五个省份分别是浙江、广东、山东、江苏、河南。黑名单企业退出率(黑名单企业退出率=本月本地区黑名单企业数/月初本地区黑名单企业总数)最高的是宁夏、贵州、青海、湖北和新疆(见图7和表2)。其中,贵州、青海、湖北等省份黑名单企业退出率已连续两个月位居全国前列。2019年8月,1256家省会及副省级城市企业退出失信企业黑名单。退出率较高的十个城市分别是昆明、长春、石家庄、郑州、兰州、乌鲁木齐、武汉、西宁、杭州和合肥(见图8)。2019年8月,全国地级市共有7531家企业退出失信企业黑名单。东营、巴彦淖尔、石嘴山、安顺、哈密、资阳、迪庆藏族自治州、鄂尔多斯、达州、和田等10个城市退出率较高(见图9)。三。失信联合惩戒2019年8月,各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归集提交联合惩戒案例64084件。其中,通过实施失信惩戒措施和适用黑名单取得成效的案件数量最多,共计32495件;其次,通过信用修复或注销退出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的有28997例(见附件3)。(一)8月份兰州等地失信联合惩戒案件数量最多,涉及两个及以上部门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案件21922起,主要集中在兰州、泉州、襄阳、广州、百色等十个城市,其中兰州案件数量占全国总量的33.95%(见图10)。从具体惩戒措施看,各地主要是按规定通过信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失信主体信息;相关部门加强对失信主体的日常监管;将失信主体纳入税收管理重点监控对象,加大监管和查询频率;限制失信主体参与政府采购;限制对失信主体提供补贴资金和社保基金支持;限制失信主体的市场准入、参与工程招投标、高消费和融资贷款;限制失信自然人主体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 监事和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黑名单信息广泛应用于行政管理、公共服务、社会治理、城市建设等领域。(二)上海、长沙失信主体积极开展信用修复。8月份,失信主体通过履行全部法定义务,在规定期限内积极纠正和整改其失信行为。经过信用修复,退出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21178例,主要集中在上海、长沙、大连、烟台、兰州等十个城市。其中,上海报告的病例数占全国总数的45%,连续两次。长沙报告的病例数连续三个月位居全国前列(见图11)。此外,本月共有1451例失信主体主动参加信用修复培训,主要集中在许昌、苏州、荆门、台州、重庆等十个城市,其中许昌案例最多,占总数的12.13%(见图12)。(三)8月份,失信主体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门户网站主动作出信用承诺的有1141起,主要集中在成都、烟台、常州、重庆、镇江等十个城市,其中成都居全国首位,占总数的30.06%(见图13)。四。重点领域失信治理(一)四部门联合打击骗税发行。查处企业11万多家。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从2018年起联合组织开展为期两年的打击虚开税款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没有实际经营只是虚开发票的“假企业”、没有实际出口但骗取退税的“假出口”。经过近一年的四部门联合行动、联合打击,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截至2019年6月底,共查处企业11.54万家,查出假发票639.33万份。 开票金额7.414亿元,涉及税额1129亿元;查处“假出口”企业2028家,挽回税收损失141亿元;向公安机关移送骗税企业15798家,与公安机关联合查处企业15842家;骗税猖獗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一些案件高发地区的发案率开始下降。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打击不法分子,保护守法经营。以“打空壳团伙”为重点,严厉打击利用“空壳企业”虚开发票和跨区域骗税团伙。同时,始终坚持“不扩大、不误伤”的原则,准确把握打击目标,注意甄别接受发票的正常生产经营企业, 以免给守法民众带来紧张,也不会给经济发展增添不利影响。二是实施波浪式打击,推进联合整治。在四部委的统一指挥下,打击骗税工作扎实推进。专项行动以来,已开展了四批集中打击行动。四部委充分调动国税稽查、公安经侦力量,在海关、人民银行的密切配合下,成立了多层次、跨部门的联合专案组,有效增强了打击合力。三是注重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在严厉打击的同时,要注重源头管理,推行实名纳税, 并防止不法分子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套取发票;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等抵扣凭证的审核管理,防止虚假抵扣税款;加强风险预警,依托大数据分析,快速识别和应对增值税发票风险。四是加强联合惩戒,震慑涉税犯罪,引导税收遵从。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国税务机关共将1.04万起骗税案件纳入税收违法“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向相关部门推送联合惩戒信息共计17.41万次。市场监管、银行、海关等部门已依法采取联合惩戒措施。㈡国家知识产权局部署了“蓝天” 集中整治专利代理机构乱象专项行动。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关于加快推进“蓝天”专项行动集中整治的通知》,要求各地切实解决专利代理行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依法及时查处一批专利代理违法典型案件,加大维权力度。整治“黑代理”违法行为的力度一是组织专利代理机构开展全面自查和信用承诺。各地已组织当地专利代理机构和代理人针对“蓝天”行动的重点治理问题开展全面自查,尽快完成自查报告,并组织签署信用证承诺书, 充分发挥信用联合惩戒机制作用,完善专利代理机构和代理人信用档案,推动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二是集中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围绕“黑代理”、“挂证”、“非正常申请代理”、“以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等专利代理行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各地依法查处了一批违法专利代理典型案件,重点加强了对前期移送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案件和社会广泛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的查处。三是加大对“黑代理”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关于非法代理的线索,加强对长期持牌和无证经营机构的甄别。国家知识产权局将通过联系的方式核查一批非法专利代理业务的线索,并转交当地有关部门。四是加大对“非正常申请代理”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对2018年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查出大量“代理申请异常”的代理机构进行集中提示谈话;2018年被认定后,2019年上半年仍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初步认定为“代理申请异常”的机构,取消相关政策支持;2019年,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承认了 “代理异常申请”并立案侦查。五是加大对“挂证”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对发布“挂证”信息的重点论坛和网站进行约谈,还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核查,并将一批“挂证”违法行为线索转交当地有关部门。六是加大对“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会同相关执法部门,对“冒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名义”进行虚假宣传,丑化其他专利代理机构和代理人,以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行为线索进行查处。七是推动和加强行业自律。引导行业协会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加强行业自律监管,公开征集违法线索,开展规范业务自律行动,组织专利代理人宣誓活动,加大专利代理机构和代理人执业核查力度。(三)科技部取消申报或接受科研不端行为“零容忍”资格18万次以上。科技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作风和学风建设放在事关科技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加强与有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及时向社会发出对严重失信行为“零容忍”的信号,构建诚实守信的科技创新环境, 严肃查处严重违反科技诚信要求的行为。对参与科研活动的各类主体以及项目申报、项目评审、奖项提名、基地建设、人才计划等科研活动主要环节进行科研诚信审计。2018年,超过18万名严重失信责任人被“一票否决”,申报或资格被取消。一是加快科研诚信信息化建设。科技部组织开发了科研诚信信息系统,并嵌入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试运行。依托信息系统, 对各类学科和项目申报、项目评审、奖项提名、基地建设、人才计划等科研活动的主要环节开展科研诚信审计。,并在科研方面实施联合惩戒措施。二是实现跨部门严重失信责任主体信息归集共享。科研诚信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地方将违反科研诚信要求的相关责任主体信息报送科研诚信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对接, 各部门、各地方之间的共享与交流。三是大力支持联合惩戒相关工作。按照《科研失信责任主体联合惩戒备忘录》要求,将相关信息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为其他领域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惩戒提供有力支撑。五、失信治理成效典型案例(一)福建试点企业环境信用动态评价打通环境监管“最后一公里”福建省从2016年开始启动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工作开展以来,借助智能环保的“生态云”平台,建立全省企业环境信用动态评价体系, 实现了评价指标数据采集的自动化、企业信用的动态评价和评价结果的规范化。通过优化评价指标、简化评价流程、改进评价方法,福建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全过程可由半年多大幅缩短至一个月,有效提高了环境信用评价的时效性。截至2019年4月,全省各地已对1069家强制参与企业进行动态评价,其中272家被评为环境诚信企业(绿卡),占比25.4%;被评为环保良好的企业(蓝牌)有736家,占68.8%;37家企业被评为环境警示企业(黄牌),占3.5%;有24家企业被评为环保不良(红牌)、 占2.2%。主要方法有:一是建立合同评价互动模型,构建绿色金融奖惩“网”。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率先会同金融监管部门出台《关于加强绿色金融与环境信用评价联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创新建立环境信用评价双向互动模式。意见提出,生态环境部要对金融机构实时报送的企业客户进行简化、高效、便捷的环境信用评价,发挥金融机构信息网络优势,制定双向信息推送、双向通报、双向咨询等制度, 加强与绿色金融政策的联动,与金融机构共建联合奖惩“一张网”。目前,应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等金融机构要求,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已完成197家子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还完成了2369家子企业环境信用动态评价。二是打通环境监管“最后一公里”,有效实施事中事后监管。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和福建银保监管局联合发布了《福建省企业环境信用动态评价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 《实施方案》),探索开展水电站等从事机动车排放检测、环境监测等生态影响企业的环境服务机构环境信用评价。企业在系统填写相关信用信息的同时,也是对自身环境管理状况进行全面梳理的过程。通过环境信用评价,帮助企业及时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加快解决环境问题,最终实现精准治污。三明市首批参评的32家水电站企业中,有3家被评为环境较差企业。其中, 某水电站因2017年最小下泄生态流量监测未达标,被评为不良环保企业。根据评估结果,银行取消了该企业3000多万元的贷款。这一突如其来的“变故”后,水电站立即成立环保整改小组,对影响环保信用评价的问题逐一突破。目前,水电站最小生态流量问题已得到有效解决。第三,积极实施信用联合奖惩措施,激发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的积极性。参照原环境保护部等四部委发布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 国家发改委等31个部委发布的通知,原省环保厅等5个部门发布的《关于加强绿色金融与环境信用评价联动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各级生态环保部门和职能部门积极推行环保守信企业表彰奖励制度,让守信企业获得更多机会和利益。其中,对“环境诚信企业”及其责任人员,可提供绿色金融、行政许可、先评后评、减少检查频次等激励措施;“环境友好型企业”及其责任人员原则上不被奖励、限制或处罚。与此同时, “环保警示企业”及其责任人员将受到严格监管或可采取约束性措施;对“环境恶劣企业”及其责任人员将实施相应的惩戒措施。(二)浙江省衢州市协同治理“民间借贷”案件同比下降17.16%。2019年以来,浙江省衢州市深入推进“民间借贷”协同治理,市中院配合金融部门在规范职业出借人和打击非法民间借贷方面,严厉打击民间借贷领域虚假诉讼、“套路贷”等黑恶势力,树立诚信诉讼的鲜明导向。截至今年6月,全市法院受理的民间借贷一审案件同比下降17.16%, 基层法院受理的民间借贷一审案件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主要方法有:一是公布职业出借人名单,规范职业出借行为。为加强对非法民间借贷的协同管理,打击职业借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衢州中院按照《关于严厉打击民间借贷相关刑事犯罪加强民间借贷协同治理工作会议纪要》要求,立即部署全市法院全面梳理制作全市《专业出借人名录》,第一批159人,第二期197人,涉及案件2913件, 并通报给市委政法委、市金融办、公安、检察、税务等协同治理单位。该目录是动态管理的,每季度定期更新。今年5月20日,衢州中院与市银行业协会共同签署了《专业放贷人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市银行业协会在收到衢州中院发布的专业贷款人名单后,将在一个工作日内将该名单录入“银行业诚信灰名单”。 管辖范围内的银行机构将对名单所列各方实施或协助实施备忘录中规定的联合纪律措施。二是建立失信当事人名单,打击虚假诉讼行为。该市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案件中,提高了举证标准,事实审查比以前更加严格。如发现虚假诉讼、虚假陈述等妨碍诉讼活动的行为,将依法对虚假诉讼参与人进行罚款、拘留,涉嫌刑事犯罪的,将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相关线索和案件材料。今年1-6月,全市法院因当事人虚假诉讼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38件。给予15项民事处罚,罚款总额为169,000元, 并因当事人以虚假诉讼实施诈骗犯罪,作出3起刑事生效判决。近日,全市法院汇总了2016年以来51名恶意诉讼当事人名单,将及时公布,营造严惩虚假诉讼的舆论环境。三是规范案件审判流程,营造诚信社会氛围。去年底,衢州中院出台了《规范审理民间借贷案件工作指引》,明确了民间借贷审判过程中的证据审查、举证责任分配、依职权调查、利率保护标准等内容,如被告缺席审判的案件,适当强化了原告的举证责任, 并结合借款金额、用途、付款交付、当事人经济能力、交易习惯等事实和因素综合认定借贷事实是否成立。市中院还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向全市法院通报了近五年来民间借贷纠纷审判的基本情况,并通过大厅屏幕滚动播放虚假诉讼的处罚、羁押案例,警示当事人虚假诉讼的后果,引导当事人诚信诉讼,营造良好氛围。(三)建立内蒙古赤峰旅游行业“保护网”,稳步推进旅游行业诚信建设。近年来,内蒙古赤峰市文化旅游局努力营造诚信环境, 加强综合治理,全面推进全市旅游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为游客营造安全、健康、文明旅游的理性消费环境,依法保护自身权益。一是开展旅游信用体系建设,创建信用旅游企业。赤峰市文化和旅游局建立了旅游行业失信惩戒制度和旅游企业质量信息动态综合评价制度,将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记录与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了沟通,建立了诚信“红色黑名单”制度,将恪守诚信者列入“红色名单”,失信者列入“黑名单”, 并定期在赤峰市文化和旅游局的官方网站上向公众发布。同时,在全市开展诚信旅行社、诚信星级酒店、诚信旅游景区、诚信导游评选活动,发挥示范作用,引导旅游企业不超范围经营、不降价、不做虚假广告、不诋毁竞争对手、不欺骗顾客,严格履行职业道德,履行服务承诺,创新服务手段,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诚信形象。二是完善市场监管机制和信用体系监管体系。赤峰市文化和旅游局重点打击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黑社”、“黑导”、“黑车”、“黑网站”,以及诱导、欺骗、强迫游客消费、 依法严厉查处串通涨价、哄抬价格和价格欺诈行为。同时,聘请诚信旅游社会监督员,开展旅游服务“大众点评”,设立不诚信经营企业举报受理电话和邮箱,建立权威、动态的旅游信息系统和预报系统,及时向游客提供真实、准确、及时的旅游信息。三是建立定期诚信教育培训机制和旅游维权细则。赤峰市文化和旅游局制定了全行业诚信学习计划,将诚信管理融入日常培训,制定了旅游从业人员诚信服务标准。此外, 建立游客预警和教育机制,制定旅游维权细则,确保游客提前了解和掌握维权方法。第四,积极制定和实施行业自律公约。赤峰市文化和旅游局充分发挥旅游协会的作用,通过组织制定和实施行业自律公约,监督本行业的产品服务质量和经营作风,促进企业合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维护行业声誉。通过规章制度和媒体舆论,通过制度和行业公约对行业内合法诚信经营的企业起到“保护网”的作用,真正起到行业代言人和政府协调人的作用。与此同时, 建立健全导游保障制度,监督旅行社与导游签订合法劳动合同,办理相关社会保险,保障导游基本工资收入、社会保障等合法权益。同时,建立包括基本工资、绩效津贴、旅游团津贴在内的导游收入机制,鼓励导游提供优质服务。附表报告/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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