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孝感最新征地信息发布!涉及孝南区、高新区、毛陈...

   2023-09-27 1340
核心提示:六、该批土地经批准后,满两年未实施具体征地行为的,湖北省人民政府2021年12月23日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五、你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跟踪检查征地方案的执行情况,并将批准后的执行情况报省自然资源厅和孝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严格执行省政府颁布的新征地补偿标准(鄂法正〔2019〕22号),严格按照征地批准后的实施程序,及时支付补偿费,落实安置措施,安排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 保障他们的长期生计,维护社会稳定。严格执行省政府颁布的新征地补偿标准(鄂法


  最新通知!最新通知!

  湖北省征地信息公共平台

  还发布了孝感最新的征地公告。

  一起来看看吧~

  2021年第十批城市建设用地批复

  市人民政府:你局《关于2021年第十批城市建设用地的请示》(孝感郑文〔2021〕38号)收悉。回复如下:1。同意你市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和征地方案。2.同意将你市高新区哮天办事处西湖社区、芦林社区、永爱社区、槐荫社区集体农用地4.9116公顷(含耕地1.900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收手续,另征收集体建设用地0.1020公顷。该批共批准建设用地5.0136公顷。三、你市要进一步落实补充耕地计划,采取措施提高补充耕地质量。四, 你局接到批复后,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家、省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好计划的实施工作。严格执行省政府颁布的新补偿标准(鄂法正〔2019〕22号),严格执行征地后实施程序,及时支付补偿费,落实安置措施,安排好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社会稳定。征地补偿安置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不落实,被征收土地不得强行使用。五, 你市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跟踪检查征地计划的执行情况。并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批准后实施。六、本批土地批准后,具体征地行为未实施满两年的,本批准文件自动失效。湖北省人民政府2021年12月29日

  2021年第49批城市建设用地批复

  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政府:你局《关于2021年第49批城市建设用地的请示》(孝南郑文〔2021〕76号)收悉。回复如下:1。同意你区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和征地方案。2.同意将你经开区卢普社区、甘山社区,彭兴乡彭兴村、华光村、胡巴村,陈矛镇双龙村、八一村、沿河村,卧龙乡滨河村、新源村共14.1519公顷(其中耕地11.7256公顷)集体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收手续,另征收集体建设用地3.6245公顷。该批共批准建设用地17.7764公顷。三, 你区要进一步落实补充耕地计划,采取措施提高补充耕地质量。四、你区接到批复后,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国家和省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好计划的实施工作。严格执行已公布的征地补偿新标准(鄂法正〔2019〕22号),依法严格履行征地批准后的实施程序,及时支付补偿费,落实安置措施,安排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维护社会稳定。征地补偿安置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不落实,被征收土地不得强行使用。五、你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跟踪检查征地方案的执行情况,并将批准后的执行情况报省自然资源厅和孝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六、本批土地批准后,具体征地行为未实施满两年的,本批准文件自动失效。2021年12月23

  2021年第48批城市建设用地批复

  孝感市人民政府:你局《关于2021年第48批城市建设用地的请示》(孝南郑文〔2021〕75号)收悉。回复如下:1。同意你区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和征地方案。2.同意将你区小港镇陈矛村、八一村、角湖村、马鞍村、杨店镇杨店村2.1433公顷(含耕地2.0836公顷)集体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收手续,另外征收集体建设用地0.1133公顷。该批共批准建设用地2.2566公顷。三, 你区要进一步落实补充耕地计划,采取措施提高补充耕地质量。四、你区接到批复后,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国家和省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好计划的实施工作。严格执行省政府颁布的新征地补偿标准(鄂法正〔2019〕22号),严格按照征地批准后的实施程序,及时支付补偿费,落实安置措施,安排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 保障他们的长期生计,维护社会稳定。征地补偿安置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不落实,被征收土地不得强行使用。五、你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跟踪检查征地计划的执行情况。并将批准后的实施情况报省自然资源厅和孝感市自然资源局备案。六、本批土地批准后,具体征地行为未实施满两年的,本批准文件自动失效。湖北省人民政府2021年12月24日

  2021年第八批城市建设用地批复

  孝感市人民政府:你局《关于2021年第八批城市建设用地的请示》(孝感郑文〔2021〕33号)收悉。回复如下:1。同意你市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和征地方案。2.同意将你市高新区槐荫办事处五龙社区、哮天办事处桥西社区2.1910公顷(含耕地1.0379公顷)集体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收手续,另征收集体建设用地0.0864公顷。该批共批准建设用地2.2774公顷。三、你市要进一步落实补充耕地计划,采取措施提高补充耕地质量。四、收到回复后, 你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家、省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搞好计划的实施。严格执行省政府颁布的新征地补偿标准(鄂法正〔2019〕22号),严格按照征地批准后的实施程序,及时支付补偿费,落实安置措施,安排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保障其长远生计,维护社会稳定。征地补偿安置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不落实,被征收土地不得强行使用。五, 你市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跟踪检查征地计划的执行情况。并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批准后实施。六、该批土地经批准后,满两年未实施具体征地行为的,湖北省人民政府2021年12月23日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2021年第46批城市建设用地批复

  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政府:你局《关于2021年第46批城市建设用地的请示》(孝南郑文〔2021〕74号)收悉。回复如下:1。同意你区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和征地方案。二、同意将你区新华街道办事处渡口社区集体农用地0.9677公顷(含耕地0.689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收手续,另外征收集体建设用地0.0355公顷。该批共批准建设用地1.0032公顷。三、你区要进一步落实补充耕地计划,采取措施提高补充耕地质量。四、收到回复后, 你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国家和省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好计划的实施工作。严格执行省政府颁布的新征地补偿标准(鄂法正〔2019〕22号),严格按照征地批准后的实施程序,及时支付补偿费,落实安置措施,安排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保障其长远生计,维护社会稳定。征地补偿安置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不落实,被征收土地不得强行使用。五, 你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跟踪检查征地计划的执行情况。并报省自然资源厅和孝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六、本批土地批准后,具体征地行为未实施满两年的,本批准文件自动失效。湖北省人民政府2021年12月24日

  来源:湖北征地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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