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19日,南阳市南召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刘名洋在办理完一起案件返回途中,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在出警途中死亡,年仅33岁!刘名洋同志原南召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中队长,三级警督。战友刘名洋永远离开了他深爱的警队和充满关爱的家庭,只留下未了结的案件,只剩下一个六岁零十个月的孩子,和他深爱的妻子。
X刘名洋离开后,很多熟悉他和不熟悉他的人都自发在微信朋友圈表达了自己的悲痛。这是一个优秀的警察牺牲后在人民中应有的礼貌。然而,就在南召县人民为刘名洋的牺牲感到无比惋惜,他在警队的战友和刘名洋的家人无比悲痛的时候,一位名为“我等了你这么久”的网友在南召县一条热爱警察的朋友圈视频下留言辱骂刘名洋。年仅33岁的刘名洋的事迹深深感动了无数人,无数网友纷纷感叹。然而,网络空间中有极少数侮辱警察和黑警察的分子,在享受警察创造的和平与和谐的同时, 躲在键盘后面一次又一次的往我们警察身上泼脏水。警察不能被羞辱。这个满嘴脏话的家伙必须受到法律的惩罚!经开展工作,在爱警朋友圈留言侮辱的网上喷子王某于7月28日到案,王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违法者王公开道歉▲
X
x一个优秀的一线警察走了,他还能留下什么?也许,除了留给战友和家人的悲伤,留给妻子的家庭负担,留给孩子一辈子的痛苦和遗憾,什么都没有了.....一名刚满30岁的一线民警,在为人民服务13年后,倒在了自己的岗位上。这样的人留给我们最珍贵的东西,就是他优秀的品格和高尚的灵魂!南召县公安局战友金是一名警察,也是一名警察嫂子,他说:“当我看到10个月大的孩子莫名其妙地看着一排排警察叔叔时,我作为一个母亲感到心碎。当我拥抱杨明的妻子时,我感到各种悲伤和无助。作为一个警察的妻子,我很伤心。看着杨明的母亲,我心碎了,呼唤我的儿子。小时候觉得心疼。看着杨明兄弟的照片, 我泪流满面!“无论是公安队伍,还是人民警察所服务的群众,警察的牺牲都是巨大的痛苦。只希望同志们不要再牺牲了。虽然我们都知道警察会牺牲,但我们只是希望警察的牺牲越来越少...南阳巡逻执法讲座网络空间是公共空间,网络社会也是法治社会。网络社交平台传播迅速。请不要随意转发未经证实的信息,更不要恶意编造和行走虚假信息,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对于故意捏造、散布谣言、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警方将依法严肃查处,绝不手软。希望广大网友引以为戒,不信谣,不传谣, 不要散布谣言。法律依据:《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公然侮辱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公安部近日公布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明确了保障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权利。意见稿提出,侮辱、谩骂、威胁、 牵制、拦截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报告/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