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今日消息(记者金冉莉莉)9月14日,中共北京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企业网络侵权信息举报指南》显示,为提高企业网络侵权信息举报受理的规范性,提高企业网络侵权信息举报效率 进一步指导各地网站平台依法依规处理企业网络侵权信息举报,维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央网信办发布的《受理和处理企业互联网侵权信息举报工作规范》,结合工作实际, 现就企业网络侵权信息报告规范化流程给予指导和提示,供相关企业和北京本地网站平台参考。
据悉,其受理范围包括在北京网站平台上传播的谣言信息、侮辱信息、泄露信息以及其他恶意干扰企业正常经营发展的信息。同时,举报应由涉事企业或涉事企业委托的代理人发起,并按要求提供举报材料。举报时,需提供声明性举报信、举报基本材料、初步证据材料等材料。对于侮辱信息、泄露信息,原则上不需要额外提供证据材料。对于恶意干扰企业正常经营发展的侵权信息,要求至少提供以下证据材料之一:法院判决书、 行政处罚决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相关部门发布的公告和证明;企业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