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信息发布的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为规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信息的发布、使用和传播,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维护交易市场秩序,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碳排放权交易管理规则(试行)》和《关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事项的公告》,现公告如下:
1.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机构成立前,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信息发布和监管由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机构”)负责。
2.交易机构在每个交易日通过官方网站()和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全国碳交易”发布碳排放配额(CEA)交易市场公开信息,包括交易数量、交易金额、开盘价、最高成交价、最低成交价、收盘价、涨跌幅、平均成交价等碳排放配额交易相关信息。
3.除生态环境部公开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信息外,未经交易机构同意,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碳排放配额(CEA)交易报价等公开信息。如需转载,应注明出处。交易机构有权追究发布或转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信息未注明出处或转载非交易机构发布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信息的机构或个人的法律责任。
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