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泄露风险三大防范措施。
(-)充分认识保密审查的重要性。
保密审查是信息发布的重要环节,也是做好信息发布工作的必要前提和保障。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单位和人员信息安全保密意识不足,对涉密信息的审核不够严格,形成了泄密隐患。各单位要按照“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严格执行相关信息公开规定和保密规定,严格履行信息公开审批程序,确保发布的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发布。
(2)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
1 .加强对公开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的组织领导,建立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落实承办部门负责人,明确和规范审查程序,加强监督管理。
4.做好保密工作。保密是信息发布的源头。根据《电网企业保密范围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制定本单位保密范围表,确保保密有理有据、科学合理,不断提高保密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3.所有对外宣传报道、展览展示不得涉及国家秘密或企业秘密。宣传报道、展览展示的审核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各级单位对外宣传部门应指定既懂业务又懂保密的专门人员负责拟公开发布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
4.在各类网站发布信息,不得涉及国家秘密或企业秘密。公司内网、外网、自办媒体应严格执行保密检查制度,防止泄密。
5.员工通过出版物、新闻媒体、互联网、学术交流等方式公开发表稿件时。,如果涉及公司业务工作或者不清楚是否涉密,必须经过保密机构审查。
6.做好保密工作。不确定对外提供的信息是否涉及国家秘密的,应当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
7.在对外交流合作中,需要提供保密事项,或者委派或者聘用的境外人员因工作原因需要知悉保密事项,涉及国家秘密的,应当报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与对方签订保密协议。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向外界提供国家秘密和企业秘密。确需提供的,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严禁向外界提供绝密级国家秘密。
(三)加强对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的监督检查。
要抓好信息发布保密审查领导责任制的组织实施,建立健全保密审查考核奖惩机制。对信息发布审核不当导致泄密的,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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