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记者从辽宁省地震局获悉,辽宁省地方标准《地震预警信息发布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已正式批准实施,该标准对全省公众和专业用户发布地震预警信息提出了相关要求和操作规范,有效提升了辽宁省地震预警信息发布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
据介绍,《规范》规定了辽宁省地震预警信息发布的适用范围、发布条件、发布方式和信息保障机制。根据规范要求,辽宁省地震预警分为四级,即ⅰ级红色预警、ⅱ级橙色预警、ⅲ级黄色预警和ⅳ级蓝色预警。四级预警对应的震害程度依次降低。比如,一级红色预警发布时,地震通常会造成建筑物损坏和人员伤亡;蓝色预警级别为ⅳ级的地震不会造成破坏,只有局部敏感人群或高层建筑中的人可能会感觉到震动。
接下来,省地震局将以《规范》发布实施为契机,完善地震预警体系建设,开展地震预警科普宣传,建立高效快捷的地震预警机制,进一步提高辽宁省防震减灾公共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