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人民信息化升级改造,信息中心机房和配套设施建设

   2023-08-30 380
核心提示:3.本项目的具体资质要求:3.1、投标人应满足《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当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应通过中国“信用中国”()网站和《重大税收违法行为当事人名单-法律法规》、中国“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记录名单”()网站查询其信用记录,并提供加盖公司公章的查询页面截图(截图内容应完整清晰)。辉县市人民医院信息化升级(信息中心机房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2.项目名称:辉县市人民医院信息化升级(信息中心机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辉县

辉县市人民医院信息化升级(信息中心机房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人:辉县市人民医院。

辉县市人民医院信息化升级(信息中心机房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2.项目名称:辉县市人民医院信息化升级(信息中心机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采购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内容:辉县市人民医院信息化升级(信息中心机房及配套设施建设)。

(2)交(竣工)期:合同签订后45天(日历天)内。

(3)质量要求:合格

6.合同履行期(交付(竣工)期):合同签订后45天(日历天)内。

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所满足的资质要求: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支持欠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具体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当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要求提供2019年或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设立公司无审计报告的,应附最新财务报表说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4)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0年6月以来任一月份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保险的证明;依法免税或者不需要缴纳社保基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3.2.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活动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育才购〔2016〕15号,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行为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活动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通过中国“信用中国”()网站和《重大税收违法行为当事人名单-法律法规》、中国“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记录名单”()网站查询其信用记录,并提供加盖公司公章的查询页面截图(截图内容应完整清晰)。查询时间:公告发布后。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5月7日至2021年5月12日(提供期限自文件获取时间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法:现场收集纸质招标文件。报名时需要携带以下材料(加盖公司公章):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书身份证

(2)一份“II”的资料。本项目的具体资质要求在招标公告中的"申请人资质要求"中。

3.价格: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1.时间:2021年5月28日14时(北京时间)。

动词 (verb的缩写)公告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联系人:公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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