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记者从市教委获悉,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信息采集系统已开通,家长和学生可通过重庆教育微信公众平台和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信息采集系统(网址:)报名。
小学新生实行“三对口”
“根据相关规定,我市公办义务教育招生保持往年不变。”市教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我市义务教育招生坚持依法入学、就近免试、对口入学、规范公平的原则。即2020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所有6周岁及以上儿童均应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笔试、面试、面试等名义选拔学生。,并彻底取消以宣传优生、保送生、特长生等方式招生。小学新生入学实行“三对口”,即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籍、房屋产权证(或房屋产权证、正式购房合同)与其实际居住地一致,在对口学校就读。禁止公办学校招收义务教育阶段择校学生。完善招生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实行“阳光招生”,做到信息公开, 机会公平,结果公平。
公私营企业不能同时举报,残疾儿童权益有保障。
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公民同招。即公办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发布招生计划、同步信息报名、同步网上报名、同步报名材料、同步招生。
学生选择就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公办和民办学校不能同时招生。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电脑摇号招生计划。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计算机随机派位和抽签录取。具体实施办法由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并监督实施。招生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采取报名方式直接录取。
计算机随机派位和摇号由区县教育部门组织实施。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组织计算机随机派位。没有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由公办学校覆盖,区县教育部门安排,防止学生辍学。
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学生,在招生范围内的公办学校随班就读。患有严重身体缺陷但能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残疾学生,由其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妥善安排,入读特殊教育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