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阳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委托,山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对中阳县国家农村电子商务综合示范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0632-1811FWYL2784
二。项目名称:中阳县国家农村电子商务综合示范项目
三、招标内容
1.项目概述
序列号 | 项目名 | 量 | 服务周期 | 服务位置 | 验收标准 |
一个 | 中阳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程 | 1个项目 | 3年 | 中阳县 | 根据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已通过验收。 |
本次招标有一个包:供应商可以投标,包内物品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2.服务内容:
2.1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商务厅、山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金彩建二〔2018〕114号)文件精神,在中阳县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综合示范,包括农产品建设、公共服务中心建设运营、电子商务培训、物流体系建设、农村服务站建设。
2.2具体的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和需要满足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条款为准。
3.项目预算:1700万元。
5.服务地点:中阳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指定的地点。
6.服务期:共3年,其中中阳县国家农村电子商务综合示范项目建设期1年,运营服务期2年。
7、依据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
四、参加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
1、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基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不得是在网站“信用中国”()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供应商,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该项目被联合体接受。
9.了解中阳县的情况,尤其是电子商务和农副产品。
5.在购买招标文件时,供应商必须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两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果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经办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须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
4.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六个月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最后一次的社保缴纳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保缴纳清单)(不需要缴纳社保基金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保基金);
6.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供应商上一年度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开户许可证;
8.供应商的资质和信用要求应符合《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活动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供应商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截图,并加盖公司公章;
9.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供联合体协议;
10.参加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资格条件中规定的所有信息。
六、招标文件出售
1.发布时间:2018年12月17日至2018年12月21日,每天08: 30至11: 30,14: 00至17: 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销售地点:太原市长风文化商务区长兴南街8号阳光城环球金融中心写字楼9层。
3.招标文件价格:人民币陆佰元整每包:6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9年1月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太原市长风文化商务区长兴南街8号阳光城环球金融中心写字楼9楼5号会议室。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开标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八、媒体公告
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上。
采购方:中阳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