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刘瑶)你可能很好奇,怎么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联系方式,会有人给你打电话,问你要不要理财,买房,给孩子上补习班。原来,有些公司的人会在同事之间“分享”客户信息。例如,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理了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为了提高业绩,一位房地产经纪人向他的同行询问客户信息。虽然涉案信息在熟人之间流传,并未泄露出售牟利,但这些中介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当事人被依法判刑。
黄是一名房地产经纪人。他在工作中遇到了同龄人李和张。这三个人虽然分属不同的中介公司,但是直接有一些业务往来。
2021年初,黄换了工作的店。由于对新区情况不熟悉,房源和客户都很有限,导致黄业绩不理想。于是他想起了李和张,向他们要了一批客户信息,其中包括83000多条公民个人信息。
李曾警告黄,这些公民的个人信息属于内部信息,要注意不要乱发。但黄不听,擅自泄露给其他中介,后被客户报警。
鼓楼法院审理该案时认为,本案中,黄并非依据工作职责获取上述信息,而是私自索取,且明知上述信息不合法仍予以泄露。根据《刑法》相关规定,未经被收集者同意,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即使不以出售为目的,也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近日,鼓楼法院作出判决,撤销黄此前缓刑(危险驾驶罪)的执行部分,结合其新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9万元;判处李、张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
案件判决后,针对本案暴露出的监管漏洞,鼓楼法院向涉案房产中介公司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其加强对合作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的管理,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加强法制宣传,避免类似事情再次发生。
法官提醒,收集公民个人信息必须合法、正当、必要、规范,非法收集公民个人信息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