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公司应该申请什么样的商标?
对于很多微游戏R&D公司来说,商标申请的资金有限,可以选择以下比较重要的商标分类:
第41类:在计算机网络上提供网络游戏、网络视频和网络电子出版物。
42类,计算机软件设计,网站服务等。
第九类,计算机游戏软件、可下载的计算机应用软件等。
第35类,广告和特许经营的商业管理等。
当游戏产品上线,受到消费者的喜爱,就会产生不同的衍生产品。可以考虑申请商标的这些产品类别有:
6类,卡片,海报,图片,文具等。
第25类,服装、帽子、袜子等。
类别26,装饰品
类别27,地毯及墙纸
38类,提供计算机网络用户接入服务,无线电广播等。
除了通过商标申请来保护游戏的名称和logo,企业还需要为每款游戏申请版权,实现全面保护。
驳回通知书发出后,商标还可以使用吗?
商标是生产者或者经营者在自己生产、销售的商标和服务中使用的符号,但它是文字、图形、数字、颜色组合、立体、声音等元素的组合。
可以在商标申请中使用,也可以不使用,但不受法律保护。只能标有“TM”标志,表示名称或图形编号是商标标识。在取得《商标注册证》时,该商标已受法律保护,商标申请人有权使用“R”标志。
那么当商标申请审查后没有初步公告,而是发出驳回通知书时,商标可以继续使用,但只能作为商标标识使用,不受法律保护,存在很大风险。比如别人提前申请了商标,他们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告你冒用他的商标,等等,可能会面临巨额赔偿。所以建议更换商标,重新申请。
如果别人已经注册了这个图形中某个单一元素的商标,会不会引起争议?
商标申请主要由文字、数字和图形三个要素组成。少于两个字母的英文和图形主要看设计效果。
同一个品类,别人用树叶这个元素,你也用树叶这个元素来设计,也是可以的,只要设计效果不一样就行。但是如果别人的中文是叶元素,你可以直接使用这个叶元素,不做任何修改,相当于你使用的别人的图形部分,商标审查会以在先商标申请为由驳回。
对于不同类别,主要看申请类别中是否有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申请,再决定是否申请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