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中国改革报记者刘政报道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活动,确保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平等、便捷、准确获取招标信息,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促进招标投标市场健康持续发展。本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修订了原招标公告制度。根据《办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中标候选人公告、中标结果公告等信息应当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项目所在地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体上发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负责汇总并公开全国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媒体应当免费提供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服务,允许公众和市场主体免费在线查阅、反映情况和提出意见,确保信息发布的数据电文不被篡改。 至少可追溯10年。[责任编辑: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