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 濮阳公安机关发布十条禁令

   2023-08-08 600
核心提示:通报要求,从7月17日起,濮阳各网站、论坛、微博、微信官方账号要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开展自查自纠,清理整顿,严格把关,确保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时消除虚假有害信息,杜绝一切以核实转发等方式传播谣言、虚假有害信息的行为。7月17日,濮阳市公安局召开集中整治网上有害信息专项活动新闻发布会,发布十条禁令,通报了濮阳市公安机关近期打击处置传播网络谣言有害信息典型案例。韩小东:在此次专项行动中,市公安局发布了《关于集中整治网上有害信息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的通告》,将重点打击有害信息制作传播源头和整顿


  映象网濮阳讯(记者马实习生刘鑫)加强互联网信息管理,整治互联网有害信息。7月17日,濮阳市公安局召开集中整治网上有害信息专项活动新闻发布会,发布十条禁令,通报了濮阳市公安机关近期打击处置传播网络谣言有害信息典型案例。

  发布会上,濮阳市公安局副局长、政治部主任韩小东宣读了《关于集中整治互联网有害信息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的通知》。通告称,今后利用互联网从事违法活动的,公安机关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警告、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同时,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通报要求,从7月17日起,濮阳各网站、论坛、微博、微信官方账号要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开展自查自纠,清理整顿,严格把关,确保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时消除虚假有害信息,杜绝一切以核实转发等方式传播谣言、虚假有害信息的行为。

  对管理不严、放任自流的网站、论坛和微博土巴、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公安机关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停止联网,停机整顿。

  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的十种网络违法行为;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

  (三)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四)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

  (七)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图书、期刊、图片、电影、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通过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等通信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

  (八)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和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九)违反国家规定,删除、修改、添加或者干扰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和严重后果的。

  (十)通过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传播下列信息:山东抗拒或者破坏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民族团结的;4.煽动民族仇恨和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8、损害国家机关的公信力。

  此外,韩小东还就集中整治网上有害信息,加强网络信息安全回答了记者提问:

  记者:您如何评价我市互联网新兴媒体的现状?

  韩小东:当前,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我们已经进入了一个以网络技术和信息平台为支撑、以互动传播为特征的新媒体时代。

  尤其是微博、微信等实时媒体,以其灵活、快速、便捷的特点,迅速成为公众获取信息、浏览新闻、表达诉求、交流娱乐的重要方式。

  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的发展,表现出强大的人际互动能力、社会传播能力、舆论聚合能力和社会动员能力,使大众拥有了与新闻媒体同等的话语权,“人人都是迈克尔式”成为一个显著特征。

  当前,我市正处于“保持势头、创新优势、转型升级、赶超发展”的关键时期。互联网新兴媒体在社会管理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新闻舆论引导、倾听民声、树立政府形象、群众政治参与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得到了越来越多的社会关注和公众认可,为服务我市赶超发展、创造网络正能量做出了突出贡献。

  记者:公安机关为什么要开展网上有害信息集中整治,加强全市网络信息安全管理?

  韩小东: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民意日益成为民意表达的重要形式。在网络环境的影响下,网络舆论也容易出现非理性、情绪化和虚假性。一旦传播,就会形成巨大的、有害的舆论,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不良因素。

  近期,部分网民在网上编造、传播“儿童被盗、迷幻药被抢、信用卡被办、股票被推荐”等有害信息,部分群众上当受骗,社会影响恶劣。网上有害信息已成为互联网上的公害和“毒瘤”,不仅欺骗好人、损害社会诚信、破坏公共秩序、影响正常的社会生活,而且严重干扰正常的网络传播秩序,直接危及我市互联网的健康发展,危害极大。

  整治互联网有害信息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虽然前期的集中清理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有害信息仍然有其生存空间,主要集中在网站、微博、微信微信官方账号、论坛等一些互动栏目。此外,暑假期间,青少年使用互联网的频率和时间大大增加,网上各种有害信息直接危害青少年的安全和身心健康。

  为此,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为集中净化互联网秩序,切实优化网络舆论环境,市公安局决定从2015年7月17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加强网络信息安全专项行动。这是网络健康发展的现实需要,是广大人民群众和网民的呼声,是弘扬网络正能量、减少负能量的有效载体。

  记者:在此次专项行动中,公安机关将重点打击哪些违法犯罪行为?目前有哪些案例?

  韩小东:在此次专项行动中,市公安局发布了《关于集中整治网上有害信息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的通告》,将重点打击有害信息制作传播源头和整顿互联网安全管理秩序,进一步清理网上违法有害信息,深挖非法利益链条。一是重点打击网络诈骗、赌博、造谣、卖淫、淫秽、制贩子弹、爆炸物等有害信息。

  二是公安机关将配合互联网管理部门,依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33号),重点整治一批管理混乱、违法犯罪活动突出的网站,微博、微信微信官方账号、网络社区等互动网络平台,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问题多发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和经营者。

  近日,全市公安机关依法破获多起网上滋事、造谣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分别给予微濮阳微信官方账号管理员赵、微濮阳微信官方账号争鸣派杜、百度上粉丝吧田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记者:下一步公安机关将采取哪些措施,确保此次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韩小东:为确保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全市公安机关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一是认真梳理安排,突出工作重点。认真梳理排查有害信息线索,特别是广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诈骗、色情、赌博等违法犯罪线索,有重点、多渠道收集违法犯罪证据,及时予以打击。结合正在开展的“重要信息系统、重要网站”检查活动,组织民警深入重点联网单位、重点网站进行检查,布置了一批相关线索。同时,设立举报信箱, 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揭发有害信息。

  二是加大对有害信息的检查清理力度。网络安全部门以互联网上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的信息为重点,加强对国内外重要网站、论坛和地方网站的巡查和处置,构筑24小时动态巡查防线,按照“及时发现、果断处置”的要求,深入开展互联网有害信息清理、整治和处置工作。

  三是坚持主动出击,加强打击力度。组织精干力量,坚持“露头就打”、“快查快破”的原则,深挖幕后组织者、策划者,重点清除一批为有害信息“输血”的网络服务商、代理商、销售者、维护者。

  四是加强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等新闻媒体宣传公安机关开展的专项行动,跟踪报道典型案件,公开曝光,教育群众,震慑犯罪分子。

  同时,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打击、整治、教育、宣传多管齐下,实施综合治理,最大限度地加固安全防线,消除网络安全隐患,确保网络社会和谐稳定。

  【相关链接】濮阳市公安局破获传播网络谣言有害信息典型案例:

  1.濮阳微信公众平台“微濮阳”涉嫌传播网络谣言。

  2015年6月1日,濮阳市公安局网安支队网上巡查发现,微信公众平台“微濮阳”发布文章《可怕!濮阳的家长们要注意发生在濮阳县陈村幼儿园的惊人一幕!”这些人贩子真是越来越猖狂了。今天下午五个人来到濮阳县刘屯镇陈村幼儿园偷孩子放学。幸好被村里的年轻人发现了,抓了三个就跑了。他们开的车上有糖果,饼干,饮料,刀,现在都在使劲抢。真的太可怕了!“附上十张照片。

  市局网安支队民警迅速对文中所述内容进行核查,发现内容信息不实。然后他们就问了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平台微濮阳的管理员赵。据她供述,她在网上看到类似的新闻,在没有核实信息真实性的情况下修改了信息:先是把题目改成了:“可怕!濮阳县陈村幼儿园的惊人一幕,濮阳的家长们要注意了!”;二是将濮阳县刘屯镇陈村改为陈村。赵通过公众平台发布了修改后的消息,以吸引网民的关注。经调查,该文章有2150人阅读,7人喜欢。6月2日, 濮阳市公安局中级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赵作出行政拘留8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二、濮阳微信公众平台“郑明学校”涉嫌传播网络谣言。

  2015年6月8日,濮阳市公安局网安支队网上巡查发现,5月29日,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平台“争鸣学堂”发布了一条名为“妈妈们注意了,偷孩子的又来了!”“李说:河南紧急通知,任何人见到此人都要立即报警,请远离此人!她最近在河南很活跃!请记住这个人的脸。如果她敲门是为了送走护身符,请不要为她开门。马上报警!她就是那个丧心病狂的偷孩子的畜生!动动手指!早日将她绳之以法,大家互相转发,告诉身边的人。”

  网安支队民警立即对文中所述情况进行核实调查,并未发现文中所述时间。随后他查询了微信官方账号平台“争鸣派”的管理员杜某。杜交代,她是在网上看到这个消息,在没有核实其真实性的情况下,发布在微信公众平台上的。据网警部门统计,这条信息有超过10万人阅读,5500人点赞,吸引了大量网友关注。6月23日,濮阳市公安局中级人民法院分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杜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第三,濮阳田涉嫌传播网络谣言。

  2015年6月12日,范县公安局网警大队在工作中发现,百度贴吧“范县吧”账号“皇族、、、贺飞”发帖称“有犯罪团伙在县城抢劫儿童”消息发布后,大量网民访问浏览,造成当地民众恐慌,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范县公安局立即介入调查。经核实,范县并无此事,该信息为造谣、不实之词。随后,信息发布者田被传唤至网警大队接受询问。田称该图好玩,并在贴吧发布了未经核实的消息。田对发布虚假谣言信息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范县公安局对田作出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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