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工作的意见

   2023-08-07 190
核心提示: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指定专人负责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的相关工作,减少审批环节,规范审批流程。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和广电企业要根据国家要求和应急需要,升级手机短信平台,提高预警信息发送效率,按照各级政府及其授权部门的要求,第一时间安排最优频道, 并通过手机短信、社区短信、社区广播等多种方式及时向灾害预警区域的手机用户免费发布预警信息。各级发展改革和财政部门要按照国办发〔2011〕33号文件要求,加大对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的支持力度,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项目和资金,保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的发布是科学预防和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的基础。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是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的标志之一,对提升全市应急管理水平,打造粤东发展极,建设幸福新揭阳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市在预警信息发布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得到了省政府的高度肯定。[BF]但距离《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的相关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工作的意见》(粤府〔2011〕130号)精神 全面提高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水平,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1)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统一发布、分级负责、垂直到底”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机制;以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以提高预警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覆盖面为重点,以完善监测预报网络为基础,以拓宽预警信息发布手段为核心,加快预警信息发布体系建设,切实完善“监测到位、预报准确、预警及时、覆盖全市”的预警信息发布体系。

  (2)工作目标。力争到2015年,全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覆盖率达到95%以上,准确率达到90%以上。其中,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等预警信息提前15 ~ 30分钟以上发布,地震预警信息发布具备震后地震波到达我市前15秒发布的能力。到2020年,建成“功能齐全、科学高效、覆盖全市”的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确保消除预警信息发布的“盲区”和“死角”。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制度,不断完善预警信息发布机制。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指定专人负责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的相关工作,减少审批环节,规范审批流程;要进一步完善联动机制,建立快速发布“绿色通道”,多渠道、多方式第一时间向公众免费发布突发事件预警信息;要建立健全相关问责制度,确保责任到位、任务到人。要以粤东北六市区域联动机制为基础,建立健全无障碍信息共享机制。

  (二)依靠科技,加快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按照“立足当前、适度超前”的原则,加快我市应急预警信息发布体系建设,形成国家、省、市、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互联互通、规范统一、高效运行的应急预警信息发布体系,特别是加快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各级广播电视、新闻出版、通信部门及相关媒体和企业要大力支持预警信息发布。社交媒体,如广播、电视, 报纸和互联网要切实承担社会责任,及时、准确、免费播发或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和其他灾害性预警信息;在紧急情况下,按照应急管理部的要求,通过中断正常播放、滚动字幕、开启视频窗口等方式,快速播发预警信息和相关防范知识。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和广电企业要根据国家要求和应急需要,升级手机短信平台,提高预警信息发送效率,按照各级政府及其授权部门的要求,第一时间安排最优频道, 并通过手机短信、社区短信、社区广播等多种方式及时向灾害预警区域的手机用户免费发布预警信息。

  充分利用广东应急天气频道登陆我市的契机,强化其预警信息传播功能,全天播报各类预警信息。积极利用微博、博客、网络社区等渠道,为公众提供因地制宜的预警信息。依托广播电视网络,在滨海旅游区、浴场等滨海活动场所,城市有条件的居民区公共场所和建筑物,商业楼宇公共场所和电梯,人员聚集的城市广场,出入境口岸、火车站、汽车站、机场等交通枢纽,城市主干道两侧,学校、医院、 文化体育场馆和景区。全力推进覆盖全市行政村和自然村的农村应急广播系统建设,通过升级实现自动广播,实时传输预警信息,提高预警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充分利用卫星数字音频广播、北斗卫星短信等新媒体技术,扩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覆盖面。

  (3)整合资源,全力加强基层预警信息的接收和传递。县(市、区)、乡(镇)两级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学校、医院、社区、工矿企业、建筑工地、监狱、劳动教养(戒毒)机构等。应指定专人负责应急预警信息特别是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接收和传递,着力完善向基层社区的传递机制,形成一县一乡气象灾害等灾害性预警信息的直接沟通渠道, 一村一户。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要第一时间传递预警信息,迅速组织群众防灾避险。要充分发挥基层信息员、气象信息员、海洋信息员、灾害信息员和群测群防员在传播预警信息中的作用,为他们配备必要的设备,并给予必要的经费补贴;要整合各部门现有的基层信息工作者资源,组织建设一支“多功能”的基层信息工作者队伍。对于老、幼、病、残等特殊人群,通信、广播电视盲区人群,偏远地区人群,传统方式如 要把“走街串巷、进村入户、盯住人”作为传递预警信息的必要补充手段,确保预警信息传递“不留一户、不漏一人”。

  第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全力做好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工作;要及时组织检查评估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充分借鉴省内外的成功经验,探索建设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各级应急管理机构要加强统筹协调,气象部门要切实做好应急预警信息发布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2)加大资金投入。各级发展改革和财政部门要按照国办发〔2011〕33号文件要求,加大对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的支持力度,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项目和资金,保障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的建设、升级和运行维护。

  (3)加强宣教培训。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引导公众积极自觉获取突发事件预警信息,教育公众有效利用预警信息;通过应急模拟体验馆、科普基地、主题公园等。,应广泛宣传预警信号和避险知识,提高公众的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特别是要加强对各级相关领导干部、防灾减灾责任人和各类信息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和有效性,确保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挥最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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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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