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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护购房人合法权益,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通知,建立“五证齐全”商品房项目发布制度,要求各地及时发布“五证齐全”商品房项目信息,并通过电视、报纸、网站、微信微信官方账号等渠道积极宣传,引导群众购买“五证齐全”商品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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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发布房地产开发项目信息
通知中明确,各地在取得房地产开发项目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将及时发布项目详细信息、预售许可证信息、房源清单信息。
项目详细信息包括:项目名称、开发企业名称及资质等级、项目所在地、项目建设手续(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预售(销售)许可信息包括:许可(备案)证号、发证机关、发证日期、楼栋号、套数、面积、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及监管账户等。
房产清单中的信息包括:建筑结构、层数、建筑面积、分摊等。每套房屋的房号、用途、面积、销售状况;商业、办公等房屋最小销售单元的房号、用途、面积、销售状况。
购房者可以登录当地住房和建设系统的官方网站。
通知要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在单位官网显著位置开设“五证齐全”商品房项目专栏,及时准确发布所有在售项目相关信息,并增加搜索功能,方便群众查询。鼓励通过手机APP、微信微信官方账号等渠道同步发布,提高信息覆盖面,增强购房人辨别商品房项目合法性的能力。
各市(含定州市、辛集市)于3月30日前完成信息发布,各县(市、区)于4月30日前完成信息发布。新取得《商品房预售(销售)许可证》的项目,信息发布时间应在10日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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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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