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发布谁负责!长沙下发13条举措规范房屋交易信息发布

   2023-07-30 90
核心提示:通知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发布房屋交易信息前,应当查验并记录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买卖或者租赁的房屋权属证书等相关信息,并取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应当实地查看房屋,与委托人签订书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并编制房屋情况说明书。网络信息平台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可以为房地产权利人免费提供房屋核验服务,不得发布未经核验的房屋交易信息。根据“谁发布信息谁负责”的原则,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屋租赁企业和当事人应当对房屋交易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此外,网络信息平台未履行主体责任、违规发布虚假房屋交易信息、有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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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时间1月15日讯(记者乐进)为净化房地产市场网络环境,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近日,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长沙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房屋交易信息发布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从如何加强市场主体管理、如何加强房屋交易信息发布管理、如何落实网络信息平台主体责任、 以及如何加强联合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本通知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通知》明确,通过互联网提供房地产中介服务的机构,应当到该机构开展业务的市、县住建部门备案。未备案的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通过网络交易平台发布住房交易信息。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和房屋租赁业务的从业人员,应当通过网签备案平台进行实名登记,获取个人实名登记信息码(二维码)。根据“谁发布信息谁负责”的原则,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屋租赁企业和当事人应当对房屋交易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通知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发布房屋交易信息前,应当查验并记录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买卖或者租赁的房屋权属证书等相关信息,并取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应当实地查看房屋,与委托人签订书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并编制房屋情况说明书。委托人不是房产所有人的,需提供房屋出售或出租的有效委托书;不能提供房屋出售或出租委托书的,不得接受中介委托业务。不得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如果房产所有人独立发布房产, 他可以登录网签备案平台进行验证,获取房产代码(二维码)。网络信息平台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可以为房地产权利人免费提供房屋核验服务,不得发布未经核验的房屋交易信息。

  通知要求,房屋交易信息应当包括房屋的地址、面积、价格、用途、图片等内容。应当符合合法可售(可租)、真实委托、真实状况、真实价格、真实在售(出租)、真实图片的要求,不得隐瞒抵押等影响房屋交易的信息,不得发布与实际或者委托事项不符、法律法规禁止出售或者出租的房屋信息。不得利用“标题党”、关联炒作等方式发布房屋交易信息。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同一网络平台上只能发布一次同一套房屋出售或出租的信息。

  针对网络信息平台应当履行房屋审核责任,《通知》明确,网络信息平台应当做好房屋交易信息维护工作,及时删除虚假价格、虚假面积、虚假图片、虚假广告等虚假房屋交易信息。对违规发布住房交易信息的机构或从业人员,各网络信息平台应及时采取删除(屏蔽)相关信息、暂停或注销机构或从业人员发布住房交易信息等措施,保留相关记录并向有关部门报告。未采取必要措施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对多次挂牌或挂牌时间过长的房屋履行必要的审查义务, 设定挂牌期限,及时撤销超过3个月未维护的房屋交易信息。

  那么,发布虚假信息有惩罚措施吗?《通知》规定,网络平台应当建立信用惩戒制度,限制或者取消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公司或者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发布权限;不得为未登记或被列入黑名单的房地产经纪机构、租赁公司和从业人员开设房屋交易信息发布端口。

  此外,网络信息平台未履行主体责任、违规发布虚假房屋交易信息、有标题党、关联炒作等违法行为的,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沙市网信办将通过约谈等方式督促网络信息平台整改,责令其改正、暂停更新和关停,并及时向社会曝光,维护房地产市场网络环境。

  附件:

  长住建发〔2021〕2号《长沙市关于加强房屋信息发布管理的通知》(正式印发)。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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