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政办[2012]3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局,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直属机构:
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是防灾减灾的关键环节,是防灾减灾的重要基础。经过多年不懈努力,全市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差、信息快速发布传播机制不完善、预警信息覆盖率低等问题依然突出。为大力推进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工作,进一步提高防灾减灾能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1〕33号) 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的意见》(云〔2010〕67号),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1)一般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统一发布、分级负责”的工作方针,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提高预警能力为依托,以提高预警信息发布及时性和覆盖面为重点,依靠法制、科技、依靠基层,进一步完善气象灾害监测预报网络,加快信息发布体系建设。积极拓宽预警信息传播渠道,着力完善预警联动机制,努力做到监测到位、预测准确、预警及时、应对高效,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工作目标
加快建设气象灾害实时监测、短期预警和中短期预报无缝衔接的监测预警体系,快速高效地发布、传播和接收预警信息。到2013年,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提前15-30分钟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达到95%以上。依托昆明灾害天气监测预警中心,2013年建成昆明弄口防灾减灾指挥中心。到2015年,建成功能齐全、科学高效、覆盖城乡的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系统,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能力进一步提高。 并将进一步提高预警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基本消除预警信息发布的“盲区”。
第二,提高监测预报能力
(一)加强监测网络建设
1.升级国家自动气象观测站。到2013年,全市12个国家自动气象观测站全部实现连续自动观测。
2.推进区域自动气象观测系统建设。到2014年,全市各镇(街道办事处)建成多因子自动气象监测站。整合现有161个气象、128个水文中尺度气象站,统筹安排村(居)委会、中小流域、地质灾害易发区中小尺度气象监测网,“十二五”期间建设1086个双因子自动气象监测站。
3.完善天气雷达观测系统。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项目支持,在禄劝、东川、寻甸、嵩明、宜良等县(区)重点区域建设5部X波段数字化雷达,新建1部C波段多普勒天气雷达,到2015年实现雷达监测全覆盖。
4.完善雷电灾害监测网络。现有的中心站将扩大和升级。2014年底前,在主要中心镇、工业园区、大型危化品企业等重点区域部署45套大气电场仪器,及时监测地面大气平均电场和极性的连续变化,灵敏响应短程雷暴活动发生发展的全过程,为雷电灾害预警提供支撑。
5.加强移动应急气象观测系统建设。到2014年,在东川、寻甸、嵩明、晋宁、安宁、石林、宜良、富民、禄劝等9个县(市)建成9套移动应急气象观测系统,主要包括越野车、移动综合气象观测自动站、应急通信保障和综合气象信息处理应用平台等。
6.加快气象通信保障体系建设。升级气象广域网系统,进一步提高省市县气象数据通信带宽,建设多媒体数字化气象信息服务网站和满足多种需求的气象信息分布式存储共享系统,基本实现重大气象信息的社会共享。
(2)加强监测预报。
建立健全干旱、洪涝、低温等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重要天气预报系统和森林火灾、地质灾害等突发性灾害预警系统,增强气象灾害趋势预报水平和短时临近预报预警能力,提高中小尺度灾害性天气预报准确率和强降雨、暴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预警水平。加强突发性暴雨和强对流天气的实况监测和实时预警,科学研判灾害发生的时间、强度、变化趋势和影响区域,提高精细化预报服务水平。建立全面的进场报警系统,加强气象联合监测、 人口密集区及其上游高山峡谷水文地质,及早发现山洪、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加强农村、林区、风景名胜区和雷电易发区雷电灾害监测预警,加快风景名胜区雷电灾害综合监测预警防御体系建设,加快农村雷电易发区农村防雷减灾工程建设。充分利用技术手段,加强森林火灾致灾因子监测,及时发布高火险天气预报。
(三)开展灾害影响风险评估。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气象灾害普查、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全面摸清本地区气象灾害的类型、频率、强度和造成的损失,建立以社区、村庄为单位的气象灾害调查收集网络,组织开展基础设施和建筑物抵御气象灾害能力普查,推进气象灾害风险数据库建设,分灾编制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图。城乡规划、重大工程项目和区域经济开发项目编制前,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 应充分考虑气候变化因素,避免和减轻气象灾害的影响。未进行气候可行性研究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的,发展改革、规划、住建等相关项目审批机关不得立项和审批。
三、加强预警信息发布和传播。
(一)完善预警信息发布和传播系统
要制定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明确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权限、流程、渠道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紧急发布制度。对暴雨、暴雪等气象灾害红色预警和暴雨、雷暴、大风、冰雹等局地气象灾害突发预警,各级政府和通信管理部门要减少审批环节,各通信运营商要建立常态化发布流程,建立预警信息快速发布“绿色通道”,形成长效机制。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各级社交媒体要切实承担社会责任, 按照政府及其授权部门的要求,第一时间准确、免费播报或发布各地气象台发布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紧急情况下通过滚动字幕、增设视频窗口甚至中断正常播报等方式,快速播报预警信息及相关防范知识。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等通信运营商要根据应急需求升级短信平台,不断完善软硬件设施,建立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与气象部门的联动机制, 并建立市县两级分散集中的统一发布机制,提高预警信息传递效率,实现预警信息全网免费发布。
(二)完善预警信息发布和传播体系。
完善市级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形成市县两级规范统一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实现多种手段综合发布预警信息。加快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和传输设备设施建设。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在学校、社区、车站、旅游景点等人口密集场所和公共场所建设电子显示屏等畅通有效的预警信息接收传输设施,重点加强偏远农村地区预警信息接收终端建设,进一步增强偏远农村和山区预警信息传播能力。到2013年, 基于气象公共信息电子显示屏的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发布终端应覆盖全市所有自然村。到2015年,在学校、医院、车站、宾馆、公园、广场、体育场馆、高速公路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必须全面建成电子显示屏等信息传播设施,实现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全覆盖。
第四,有效发挥预警信息的作用
(1)完善预警联动机制
完善气象、工业和信息化、公安、民政、国土资源、环保、交通、铁路、水务、农业、卫生、安监、林业、旅游、地震、电力监管等部门和军队、武警部队气象防灾减灾信息互联互通机制,建立全市统一的气象防灾减灾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气象部门应当及时向气象灾害涉及的地区和部门提供监测、预报和预警信息;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向气象部门提供水情、灾情等监测信息,及时判断预警信息对行业的影响, 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科学安排部署防灾减灾工作。
(2)落实防灾避险措施。
预警信息发布后,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迅速组织采取防范措施,做好队伍、设备、资金、物资等应急准备,加强对交通、供电、通信、水利工程调度等基础设施的监控,组织对高危部位的巡查,按照应急预案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做好受威胁群众的疏散、救助和安置工作。受灾地区的社区、村庄、企事业单位要组织本单位居民和职工提前做好防范和应对灾害工作。
动词 (verb的缩写)加强组织领导和支持。
(一)加强组织保障
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昆〔2010〕98号)要求,尽快成立市县两级气象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切实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的组织协调,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将防雷减灾、人工影响天气、气象信息电子显示屏建设等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纳入市级相关部门、县(市)区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工程、科技、经济等手段,大力推进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各级气象防灾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积极履行职责,定期组织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专项检查评估,对工作推进不力、任务完成不好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有关部门的责任。
(2)增加资金投入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气象灾害防御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要建立稳定增长的财政投入机制,将气象灾害防御所需的基本建设、设备设施投资和运行经费中的地方财政补贴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年增加投入。优化整合农业、林业、水务、国土、滇管、环保、民政、扶贫等相关部门的防灾减灾投入,使有限的资金在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建设中发挥最大效益。
(3)推进科普教育
各级政府要将气象灾害科普工作纳入当地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通过气象科普教育基地、气象日、防灾减灾日等形式,广泛宣传普及气象灾害预警和风险防范知识。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对各级领导干部、防灾减灾责任人和基层气象信息员的教育培训。面向社区、乡村、学校、企事业单位,加强对中小学生、农民、农民工的防灾避险知识普及,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四)加强舆论引导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的沟通,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做好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的宣传报道工作,引导公众正确理解和使用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防止歪曲报道和恶意炒作,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和支持预警信息发布、传播和应用的良好氛围。
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抓好落实。
2012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