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戴瑞
封面新闻记者从北京市网信办获悉,8月17日,该办会同北京市规划国土委发布违法违规出租销售“大棚房”信息,依法约谈同程、Jiji.com等58家网站。
北京市规划国土委执法总队:大棚是违法用地,违法建设。
北京市规划国土委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温室房”是违反土地管理和城乡规划法律,利用温室结构将农业生产用地改造为居住和生活用地的行为。属于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对耕地和基本农田造成严重破坏。按照要求,严禁建设“大棚房”,现有的“大棚房”也要坚决拆除。相关网站发布的“大棚房”租售信息,导致对不了解情况的网民进行错误引导,容易造成经济损失和后续不良社会影响。
两部门同时要求,不得发布“大棚房”信息广告。
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七条和《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网站不得发布、传播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信息。网站在服务过程中发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传播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播该信息,并采取措施防止该信息扩散。
两部门同时要求,不得发布“温室”的信息广告,发布农业温室信息时不得包含可居住性等信息内容;不得发布含有生活设施的农业大棚照片;各网站必须严格遵守《网络安全法》和《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不得发布违法信息,不得通过发布谣言、标题党等方式误导网民。对违法违规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网站,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对违法发布“大棚房”信息的网站,北京市网信办出具行政执法检查记录,责令网站落实整改。
同城还有“大棚房”,卖家称土地用途为设施农业用地。
8月17日晚,封面新闻记者在58同城网站上以“温室”等关键词进行搜索,发现仍有一些疑似“温室”的信息。在8月16日发布的一条名为《北京农家院棚改出租有房有院环境优美交通便利》的信息中,记者看到了“价格16万”、“贷款快”、“面积400平米”、“面积:通州”等表述。
记者拨通了一位出售“温室”的联系人的电话。这位自称农业科技公司的工作人员证实,确实是租的“大棚房”,位于通州区。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大棚的土地用途是“设施农业用地”,产权30年。使用者“不能改变温室建筑的主体结构,但可以用来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