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新闻11月24日讯(记者肖通讯员)骚扰电话、垃圾短信、精准促销.............................................................................................................................................近日,长沙市岳麓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并依法作出判决。
2019年至2021年10月,被告人张某某将从他人处购买的长沙市多处楼房的业主姓名、电话、住址等信息,转卖给黄某某等55人(均另案处理)牟利。经鉴定,张某某出售公民个人信息103万余条,获利1.3万余元。
2021年10月,张某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
案发后,张某某亲属代其退还全部违法所得。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以其他手段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同时,张某某的行为不仅侵犯了不特定人的隐私权,还可能给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带来风险,损害公共利益。因此,他应当依法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综合本案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某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对被告人张某某退还的违法所得人民币13000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判令被告人张某某删除所有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并在省级以上媒体上就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公开赔礼道歉。
该案宣判后,张某某接受了宣判,该判决现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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