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于(男,26岁,驻马店市正阳县铜钟镇人),在网上散布、传播虚假信息、发表不实言论的违法行为人,被行政拘留20日。
5月4日、5月10日,违法行为人于以“狗仔为网名,在百度贴吧-驻马店吧两次发布题为“权力任性,驻马店警方对无辜群众乱泼辣椒水,给受害群众造成极大身心伤害”的虚假信息。信息的主要内容是警察无故向他们喷辣椒水,造成他们受伤等新闻。网上发布虚假信息后,驻马店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立即对其反映的问题展开调查。经核实,其发布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
市公安局老街派出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项的规定,对陈某玉拘留10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对陈某玉拘留10日,并合并行政拘留20日。
公安机关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对于在互联网上编造、传播虚假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予以打击。同时,他们希望广大网民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如发现任何人利用互联网传播违法信息,应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维护健康的网络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