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气象报通讯员曾慧娟报道日前,广东省梅州市政府办公室发布《梅州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共分五章二十条,对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的职责分工、发布内容、发布流程、发布渠道、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做到权威、快速、高效地发布预警信息。
《实施细则》要求,市县政府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预警信息发布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政府分管领导不定期主持联席会议。加强偏远地区预警信息接收能力建设,完善市领导联系县(市、区)、县(市、区)领导联系乡镇(街道)、乡镇(街道)领导分片联系村民(居民)的“点对点”责任机制。加强教育培训,引导公众积极自觉获取预警信息,教育公众有效利用预警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