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个人信息“安全堤”筑得更牢

   2023-06-28 330
核心提示:例如,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规范》征求意见稿,要求回收废旧手机等涉及个人隐私的电子产品时,回收经营者应当清理用户个人信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客户相关信息。从有关部门开展一系列个人信息保护专项治理,到拟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遏制数据使用乱象,再到要求相关企业建立个人信息保护“双清单”...近年来,个人信息保护力度不断加大,相关工作成效显著。移动互联网时代,人们在享受智能设备带来的便利的同时,也面临着一些场景下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这启示我们,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一定要有整体思维和系统思维

移动互联网时代,人们在享受智能设备带来的便利的同时,也面临着一些场景下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风险越来越呈现出新的形式。

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早已成为社会共识。从有关部门开展一系列个人信息保护专项治理,到拟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遏制数据使用乱象,再到要求相关企业建立个人信息保护“双清单”...近年来,个人信息保护力度不断加大,相关工作成效显著。去年11月开始实施的《个人信息保护法》,给公民个人信息保护上了一把法律“安全锁”。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涵盖民法典、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电子商务法、网络安全法、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数据安全法等等。

如今,随着技术的演进和网络应用的迭代,无论从硬件还是软件的角度,人们都面临着比以前更加复杂多样的信息使用场景。相应的,非法收集、窃取个人信息的行为和手段更具欺骗性和迷惑性。这些都增加了监管和治理的难度,带来了挑战。细究起来,信息泄露的主要原因往往在于:前期未经同意收集用户信息,或者过度索取、过度收集;后来信息处理不当,甚至把信息卖了牟利。这启示我们,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一定要有整体思维和系统思维,一定要高度重视信息采集、存储、共享、泄露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链条管理。

构建坚实的信息安全边界,需要凝聚各方力量,相关部门、行业、平台、用户共同努力。对于违法现象和行为,监管部门要加强治理,及时处罚。对于企业和平台而言,在收集和处理用户信息时应坚持“合法、正当、必要”和“最低限度充分”的原则,加强自查自律,严守法律红线。作为用户,也要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敢于并善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只有多措并举,久久为功,才能编织起一张个人信息安全防护网,将信息泄露带来的危害降到最低。

个人信息保护任重道远,仍需在实践中探索创新。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地方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采取切实措施推进个人信息保护工作。例如,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规范》征求意见稿,要求回收废旧手机等涉及个人隐私的电子产品时,回收经营者应当清理用户个人信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客户相关信息。再比如,深圳发布实施《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对APP“未经充分授权不得使用”、“扼杀大数据”等行为重罚 以及过度收集个人信息。这些尝试和努力对新形势下解决问题、解决难题是有益的,值得借鉴。

个人信息保护的有效性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整个社会的信息安全。《第四十九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去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10.32亿,互联网普及率达73%。只有不断努力,攻坚克难,筑牢个人信息安全的堤坝,才能让人们安心于五彩缤纷的数字世界,为互联网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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