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见深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0年6月28日讯(深圳特区报记者窦)为增强物业管理透明度,维护物业管理各方合法权益,深圳市住建局近日发布《深圳市物业小区信息公开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指引》明确,包括业主共有资金缴存、结余等25项信息必须向全体业主公开发布。
《指引》明确,所谓物业小区信息公开,是指信息公开主体面向全体业主,在物业小区显著位置公开张贴并同时在物业管理信息平台发布相关信息的行为。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了《深圳市物业管理信息公开目录》,共包含25项公开内容,每项内容都规定了公开主体,列出了公开情况和内容,规定了公开时限,给出了公开依据,制定了公开模板。具体包括业主大会决定的内容;业主总资金的存放和结余情况;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业主总资金的存放和结余情况;物业管理区域内可使用的车位、车库总数、车位、车库使用信息以及用于出售、奖励和租赁的车位、车库数量; 上一年度物业服务合同的履行情况和物业服务项目的收支情况;本年度物业服务项目收支预算及公共水电费用分摊情况;物业管理费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等
据介绍,市住建部门负责建立全市统一的物业管理信息平台,提高物业小区信息公开和查询的效率和便捷性。区住建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小区的信息公开工作,对不履行公开义务的主体提出整改要求或处罚措施。